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英〕G·D·H·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 -> 第二卷:马克思主义和无政府主义(1850—1890年)

第十一章 马克思和恩格斯——《资本论》与《反杜林论》



   巴黎公社失败以后,第一国际又随之瓦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一生中又一次面临他们曾寄以很高希望的广泛国际运动的解体。在法国,社会主义事实上已不复存在,工会运动也几乎被消灭了。在英国,工会的领袖们虽然并没有象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把自己出卖给了格莱斯顿”,但却一心搞他们自己的法律方面的斗争去了,不愿意让马克思以他们的名义进行活动,也不愿听取马克思的意见。西班牙和意大利正处于革命的阵痛之中,但却丝毫也不想听从马克思的指导。在比利时和荷兰,无政府主义倾向或接近于无政府主义的倾向一时占优势。瑞士跟以往一样陷于分裂,马克思在那里除了同约·菲·贝克尔这个老战友以外,是没有什么联系的。只有德国有一个社会主义政党正在发展起来,它宣称其理论和政策都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此外马克思已经开始在俄国得到信从者,并且因而有意改变他对俄国人的态度,因为他开始看到西欧没有早日发生革命的希望,并认为西欧起义的信号毕竟有可能来自经济落后的东方,因为只有在东方看来还存在着社会革命取得成功所必需的条件。在巴黎公社失败以后的头几年,马克思和恩格斯主要是注意德国。后来,马克思的德国弟子在哥达代表大会上拒绝了他的意见,而过几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又在俾斯麦的反社会主义者法的严重打击下遭到失败;这段时间,马克思和恩格斯便越来越注意俄国,而且开始更加用心推测庞大的沙俄帝国所特有的革命骚乱可能具有的明确的社会主义形式。
   在1848年革命运动失败以后和第一国际建立以前的那些年里,马克思主要致力于撰写他那部伟大的著作,并打算通过这部著作使他的“科学的社会主义”具有最后的权威形式。这部著作的第一部分是德文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卷[1];由于他的健康不佳,并为生计所迫,这本书耽搁了很久,直到1859年才出版。后来,他修改了自己的计划,不再往下写这部著作的以下几卷,而决定重新动手另写一部书。但是几经耽搁,直到1867年才出版了他的杰作《资本论》的第一卷,这时候第一国际已经进入全盛时代。在马克思的生前没有再出以后几卷。第二卷是1885年,即马克思逝世后两年,由恩格斯在汉堡出版的,书名为《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直到1894年也是由恩格斯出版的。
   因此,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当以马克思学说为基础的新的社会主义运动首先在德国,然后在其他国家开始发展的时候,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著作只有《资本论》第一卷,这卷书的副题是《资本的生产过程》。这就是巴枯宁动手要译成俄文的那一卷——这项工作的不幸结局前面的某一章已经叙述过了。这本书早在1872年就有一个俄文译本出版,它并没有受到书报检查制度的禁止;这是《资本论》的第一个外文译本,发行数量相当大,并且大大有助于发挥马克思在革命知识分子中的影响。这个译本的译者是尼古莱·丹尼尔森,他的笔名是尼古-逊,更加出名。不久以后,J·罗伊的法文译本开始分节出版,1875年全卷出齐,译稿曾经马克思亲自校订。第一个英译本直到1887年才出版,译者是塞缪尔·穆尔和爱德华·爱威林,由恩格斯编辑。
   在《资本论》的后几卷中,第二卷并没有为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总体系增加什么新的内容,尽管对于详细研究马克思某些方面的思想来说还是很重要的,而在研究他就“资本主义的矛盾”以及商业危机的性质所作的阐释时更是这样。这一卷马克思已经差不多写完了。另一方面,第三卷对第一卷的内容则大有增补,特别是对马克思如何看待资本主义生产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过程之间的关系作了许多说明。关于资本主义生产,马克思在第一卷的前几章中只作了非常抽象的说明。但是第三卷并不是一本完整的著作,它是恩格斯把马克思在漫长时期内写就的许多手稿编纂起来的,其中有些手稿还是在《资本论》第一卷定稿以前写的。因此,这一卷并不是全部著作的一个前后连贯和一气呵成的总结,而是在相隔很久的时期内留下的、始终没有完全连成整体的一系列研究。这一卷马克思主义者和反马克思主义者在过去半个世纪中都曾广泛加以利用。但是它问世过晚,对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成为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理论基础的马克思学说的主体没有来得及作出贡献;或者说对于当初从正统政治经济学派的观点出发一心要全盘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批评家也没有来得及提供任何材料。在马克思主义者和反马克思主义者随着社会民主党作为一支政治力量的兴起而在理论上展开大论战的那几年里,对于论战双方的大多数参加者来说,马克思主义不过意味着《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第一卷所体现的内容,除此以外,就没有多少别的东西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在德国以外几乎不为人所知。而最初用法文写的《哲学的贫困》直到1885年才翻译成德文,用英文出版则是1900年的事。甚至连《共产党宣言》也是到1872年才用德文再版,到1886年才用英文再版。六十年代初期,赫尔岑在《钟声》上发表了巴枯宁所译的《宣言》的俄文译本;马克思专门为之写序的第二个译本在1882年才出版。
   在本书第一卷中,作者从《共产党宣言》出发,曾经作过一番尝试,力图扼要地说明那些起草《宣言》的人们在1848年欧洲革命时期心目中是怎样设想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在上卷的说明中,主要强调的是唯物史观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当代政治的见解,而没有打算讨论他们对于新经济理论的系统阐述——也就是说没有打算讨论他们关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经济基础的理论。本卷在谈到马克思同拉萨尔在经济理论上的分歧时,曾经稍稍涉及这个问题;在同一章以及有关1875年德国的两大社会主义政党合并的叙述中,也曾谈到马克思的国家理论。为了说明马克思主义的首创者生前最后奠定的马克思主义同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自称以这一主义为基础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之间的关系,现在有必要更详细地叙述《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第一卷中所系统阐述的经济理论。
   从许多方面来看,《资本论》都是一部令人望而却步的书。其中马克思叙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中叶的发展的几章最为可读,但是这几章只是在前面有了九大章之后才姗姗来迟地出现。在前面的九章里,马克思阐述了他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学说。这几章不仅内容本身很艰涩,而且采用了十九世纪初叶古典经济学的阐释形式,如果不了解李嘉图的那一套名词是不容易理解的。此外,作者所受的黑格尔主义的熏陶也使这几章受到很大的影响,其阐述方法非常抽象——这同后来谈历史发展的几章中那种沁人心脾的现实主义和具体的叙述,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是这些特点并没有妨碍这几章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基础;这一体系同正统政治经济学的共同之处越来越少,因为后者抛弃了李嘉图研究价值的方法而日益脱离古典学派所用的概念。正统派的经济学家越来越倾向于考虑价格结构的作用,特别是不再利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区别,而这却是马克思的主要依据。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就发展成为一种完全不同于十九世纪后期的正统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和经济学研究法,它使用完全属于自己的一套辞汇——或者说使用后来的正统经济学家目为从陈腐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得来的一套辞汇。马克思所谈的“价值”同杰文斯或马歇尔心目中的“价值”根本不同,而跟瓦尔拉、门格尔或任何倡言最后效用或边际效用理论的代表人物所说的“价值”也有本质上的差别。这方面的分歧如此之大,以致马克思主义者要同正统经济学家辩论时就几乎必然会引起误解,结果仅仅是重述对立的理论而又不设法去理解彼此的问题,甚至连看都不愿看一眼。
   产生这种分歧的原因很简单。穆勒以后的正统经济学家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既定的,他们只注意研究它的运行;而马克思则着手攻击这种制度,证明它的历史的相对性,并且接触到那些必然会促使其灭亡的固有“矛盾”。在正统经济学家看来,政治经济学或者说经济学——他们越来越喜欢使用后一名称——的基本任务是分析市场流通过程,而把生产资料属于私有并用于谋取私人利润,同时又有一批可以用工资雇得的工人存在当作理所当然的事。事实上,他们并不是就自己所见到的市场流通过程——也就是受许多非经济因素影响的错综复杂的实际过程——来进行研究,或者只是偶一为之。他们喜欢在提出总前提的情况下作出简单化的假定(只有在例外情形下才分别讨论):比如说无限制的竞争是存在的,资本与劳动不论其具体性质如何都可以从一种用途转移到另一种用途等。他们把垄断看作是例外;把失业看作是摩擦的结果;把国际贸易看作是劳动分工的特别情况。当然,他们实际上是在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同时也在解释这种制度的运行,但是他们进行辩护的方式是,假定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然现象,同时力图证明:只要这种经济存在,并让它按照自己的“自然”法则运行,便能得到最高的产量,如果国家或任何外界机构干涉这些法则的运行,就必然会降低产量,从而减少能够供给消费者的那块“饼”的分量。他们说,这块饼在生产因素———包括劳动———的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必然受市场法则的支配,也就是说,最后受这样一些条件的支配:消费者购买的意图,生产者在吸引需求时所进行的竞争或者在竞争性的条件下提供他们的生产劳动。
   在这种经济学中,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价格,其中不仅包括各种制成品的价格,也包括土地、劳动以及以货币或信贷形式出现的资本的价格。各种生产因素以及各种商品都有它的价格,这种价格取决于市场上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经济学家的基本任务就是研究和分析这种复杂的价格结构,并且系统阐述它的运行法则“价值”这个词如果保留下来的话,其意义也只是去掉具体货币单位的价格“交换价值”已经不再存在了,而古典经济学家则认为交换价值与实际买卖商品时不断变动的价格有根本差别。
   李嘉图认为不同于市场价格的交换价值代表制成商品时所投入的人的劳动量。市场价格同价值总是有距离的,但也总是倾向于回到这种价值上来;而在供求平衡的条件下,价格和价值就必然会一致。物品的交换价值决定于所投入的劳动量的理论并不是李嘉图自己创造出来的,而是他从一系列前辈手中得来的。但是,他的确使这一理论成为自己的新经济理论体系的中心学说,而且在这样作的时候,就为反资本主义批评家留下了一个把柄,让他们一下就抓住了。事实上,李嘉图是把劳动看作衡量价值的尺度而不是看作价值的来源;但是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并不十分明显,于是批评他的人立刻就把两者说成是一回事。他们争辩说,如果物品的价值决定于投入其中的劳动,那么劳动者显然就有权利收回其所提供的全部价值——也就是说产品的全部价值,作为偿还其劳动的代价。只要少了一点儿,那就等于是说他的劳动被剥削了,让那些对于这种价值毫无贡献的人得了好处。正如我们在本书第一卷中所谈过的,这就是反对李嘉图理论的早期反资本主义批评家所提出的那种形式的劳动价值说。马克思驳斥了这种从个人出发的见解,这种见解要求每个劳动者应该收回他的产品的全部价值。马克思反对的理由是: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不能说某个劳动者制成某一具体产品,他不过是在本质上属于社会性的生产过程中作出了一分贡献而已。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只有为整个劳动阶级而不是为个体劳动者对整个产品提出要求时,这种要求才具有意义。就象早期批评李嘉图的人已经说过的那样,剥削是存在的,但就其本质来说,这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剥削,而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
   这一点,回头我们一定还要谈到。目前我们所要考虑的是古典经济学家持有一种理论,认为交换价值跟市场价格不同,它完全或者主要取决于直接间接投入各种销售商品中的劳动量。换句话说,他们认为交换价值完全取决于生产条件,而且不受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也承认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力量的相互作用决定的,并且相信这些价格始终围绕着交换价值波动,而且不断倾向于在供求力量平衡的时候回到交换价值上来。
   到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于1848年初次问世)的时候,正统经济学理论已经同李嘉图的观点有相当大的距离;在马克思看来,这使得情况大大恶化了。李嘉图以后的经济学家越来越多地用劳动的实际费用或在供求平衡时要为劳动支付的费用这一概念来代替投入商品中的“劳动量”的概念。李嘉图曾经明确地驳斥过这种见解,他认为交换价值不受所付工资的影响,所付的工资跟所投入的劳动量不同;而且他还用下述论点来支持自己的说法:如果所有人的工资都增加一倍或者减少一半,这并不意味着产品的交换价值也同样地增加一倍或者减少一半,因为交换价值基本上是所交换的货品数量之间的比率,而不是绝对的数量。实际上,李嘉图倒的确认为,相对工资往往同所用去的相对劳动量相应,只有在暂时的市场波动的影响下才会脱离这种相应关系。因此,他的后继者便说:可以认为“正常工资”同一定量的劳动的“价值”或“正常价格”相应。既然以正常工资费用而不以“劳动量”来作为决定价值的因素,李嘉图的后继者就有可能除了劳动费用以外还计入其他“费用”,以便得出一种由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所谓的“生产费用”决定商品“价值”或者“正常价格”的概念,这种生产费用包括运用资本的费用,管理工作的费用和劳动的费用。
   我们将要谈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谈到资本主义制度下价格体系的实际作用时,谈到价格体系在重新分配“剩余价值”的过程中使互相竞争的资本家所得的收益相等这一方面的作用时,接受了一种同穆勒的观点十分相近的观点。但是马克思坚决认为,在竞争性的市场上通过讨价还价决定价格的过程同交换价值的决定没有关系。那些认为两者有关系,而且又抛弃李嘉图关于交换价值决定于投入产品的劳动量这一主张的人,马克思一向斥之为“庸俗经济学家”。但是,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虽然决不认为商品的“价值”完全决定于所投入的劳动量,但他仍然相信“交换价值”——-他认为这跟剥去了具体货币形式的“正常价格”相同——完全是由生产决定的,需求状况只是使这种价值或者“正常价格”发生偏差的原因。不过在穆勒以后,正统经济学就变成完全另外一个样子了。不同于价格的交换价值的整个概念逐渐被抛弃,他们集中研究的是市场实际价格,认为这是刺激企业家进行生产的需求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企业家在对市场需求的一定估计作出反应时,就根据生产成本来决定产量。
   新的正统经济学也抛弃了古典学派关于两种价值——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别的说法。这种区别的根据是物品所定的价格同它的用处并不成比例这一明显的事实。很有用的东西如果生产起来并不费事就可能非常便宜。因此,如何解释价格和价值看来就必须从商品中的某些同用途完全没有关系的特性里去寻求了。有人说,物品要列为商品,就必须具有“使用价值”,也就是说必须有些用处;但是它的价值或者它的价格并不决定于它是多有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这种区别使得人们在商品的用处以外去寻求使它们具有不同价格的某些共同性质;既然用处不算原因,于是就只能到生产商品的生产条件中去寻求解答;而最明显的共同因素是:所有的商品,或者说几乎是所有的商品,都耗费了这种或那种劳动。
   所谓“最后效用”和“边际效用”的新理论使人们在把用处当成影响价格的因素看待时所遇到的障碍消除了。这种理论解释说,影响价格的并不是商品所具有的任何绝对意义上的用处,而只是“边际”消费者所购买的效用的最后的“量”,消费者最多愿意付价多少决定完全竞争性的市场上同一商品所有其他待售的“量”的售价。有关的因素不是一个面包本身的“效用”而是市场上脱售的“最后一个”面包的效用。当然,还必须认识到,出售的面包量会受到预计将取得的价格的影响,而生产者则将尽可能只生产预计有利可图的面包量。结合需求的任何特定条件,究竟生产多少则取决于生产成本,但所取决的生产成本也不是任何一个面包本身的生产成本,而是“最后”一家面包房在能获得合理利润的价格上使供求达到平衡的“最后一个”面包的生产成本;因为前一种生产成本会因面包房的不同而不同,而且也会因每个面包房的产量不一样而不一样。
   这种“边际派”的价格理论虽然受若干条件的限制,但长期以来一直是正统经济学的公认的信条,事实上在马克思生前就普遍为人们所接受。杰文斯在1871年出版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在这本书里,他详尽地阐述了这一新理论;在大陆上,列昂·瓦尔拉和安东·门格尔几乎同时发表了实际上完全相同的理论。不过在新正统派学说取代李嘉图的理论以前很久,马克思就创立了自己的经济理论。对马克思有极大影响的最晚一个著述家是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穆勒仍然牢牢固守旧的价值理论的基本概念,他的晚期著作几乎没有任何迹象说明他曾受到正统学说后期发展的丝毫影响。《资本论》中所阐述的整个理论体系是从李嘉图经济学的出发点开始的,而且以全盘接受“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鲜明区别,以及“交换价值”和市场价格之间同样鲜明的区别为基础。此外,马克思的经济学从此以后就保持了这样形成的形式,并且继续使用他从早期古典经济学原理中取得的一套概念和名词;这套概念和名词在其他地方早在80多年以前就被取代了。
   当然,马克思或李嘉图在断言商品的价格同它所体现的“劳动量”相对应时,都没有荒谬到这般地步,即认为一个人生产一件物品比另一个人生产同样一件物品所花的时间多一倍,他所生产的价值也就多一倍。创造价值的只是“必要劳动时间”;所谓“必要劳动时间”主要是指一个“普通的”工人利用当时一般采用的技术方法完成一项特定工作所需要的时间。马克思毫不犹疑地假定,在生产技术发展的任何特定阶段,对“普通的”工人说来,都有这样一个正常的和必要的劳动时间。当然,他完全知道不论就技术、劳动强度、管理工作的效率的差别来说,还是就工人所能利用的机械助力的差别来说,生产率都将因人而异,因厂而异。某些人和某些厂会比另一些人和另一些厂生产得多一些;但是马克思和同时代的其他经济学家都接受这样的概念:“正常的”——马克思有时称之为“平均的”——产量决定“必要的劳动时间”,从而也决定产品的“价值”。
   不过,马克思使用“必要劳动时间”这个名词的时候偶而也具有根本不同的意义。我们已经谈到,他提出:物品要列为商品就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因而可以出售(能够无代价而又无限制地取得的物品除外),用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有时说,所生产的超过市场需求量的商品,尽管包含着劳动,也是没有“价值”的,还说这种劳动不是“必要的劳动”。事实上,这就等于是承认,需求条件进入价值的创造过程中来了;这不仅在每一种商品都必须有“使用价值”的意义上说来是如此,而且在数量的意义上说来也是如此。在这种“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中,存在着边际派理论的胚芽,但是马克思既不承认这种胚芽,也没有加以发挥。除了在少数个别的段落中以外,当他说到“必要劳动时间”时,意思就是一个普通工人制造一件物品所需的时间,同需求条件无关。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停留在“古典”价值概念的框框里;就他所认识到的正统经济学理论的后期发展而言,他把这些理论一概斥之为只看到资本主义的外表现象,而没有透过表象深入根本现实的“庸俗经济学”。
   当然,这并不证明马克思错了,因为他的目的跟现代正统经济学家不同,不在于研究价格体系的运行,而在于揭发作为一种阶级剥削制度的资本主义。为了这个目的,用“交换价值”这一概念以区别价格的概念,以及撇开市场需求条件,研究生产条件,都可能是有用处的。马克思所说的关于“价值”和“剩余价值”同商品的实际买卖价格完全没有关系这一点,今天看来虽然很明显,但是在《资本论》第一卷问世时,当时的读者却没有,也不可能看得这样清楚;在那一卷中也没有任何迹象说明,马克思本人意识到了这种差距。只有在马克思死后,于1894年出版的第三卷中才说明,商品的实际售价同马克思所说明的价值并不相符,而且也没有趋于相符的倾向。即使在第三卷中讨论这一问题的章节里,有关决定价格的实际过程的阐释也只反映了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见解,而不是任何后来的经济学家的见解。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利用李嘉图经济学的概念和名词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即揭发作为一种阶级剥削制度的资本主义。我们已经谈过,马克思一开始就严格地区别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概念。他接着说,每一种商品都有它的特别用途,而且必须具有这种用途才能成其为商品——因为商品之成为商品的实质就在于它是要拿去出售的,不能设想有人会买完全没有用的东西。在说完这一点以后“使用价值”实际上就没有再提了,不过我们将会看到,后来在某些问题上这一点又被提起。马克思主义同古典经济学一样,所关怀的是交换价值,也就是关心一种商品同另一种商品的交换比率。马克思说,对一切商品来说,必然有某种共同的性质可以据以确定商品之间的交换率,而这一性质就只能是它们同是人类劳动的产物。这并不是马克思独特的见解,而只是重申李嘉图的理论。他还进一步重申李嘉图的理论说,因此不同物品的交换价值决定于所投入的相对劳动量。
   马克思主义只是在进一步提出“剩余价值”的概念时,才开始成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如果物品的价值相当于它所包含的劳动量,那么劳动者为什么没有得到全部产品呢?或者更确切地说,为什么不能把全部产品拿来分配给生产它的劳动者呢?马克思回答说,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本身就被看作是一种商品,因此他们所得到的不过是生产他们所消耗的劳动量,也就是说:不过是他们的生活资料,其中包括繁殖其后代以保持劳动者供应所需要的资料,也包括培养其技能所用去的一切特别费用的等值物。劳动力就象其他商品一样,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根据取决于生产条件的价格进行买卖: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就被钉死在固定的生活水平上了(这正是马克思和拉萨尔发生争论的问题之一),因为市场上的讨价还价就能使工资高于或低于生产劳动者的成本。但是大体说来,劳动——或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劳动力”———进行买卖时所根据的“交换价值”往往根本不同于劳动者的产品的交换价值;“劳动力”的价值同产品价值之间的差额就构成了马克思所谓的“剩余价值”。
   说到这里应该解释一下,马克思谈这个问题的出发点自始至终是他所说的“未分化的抽象人类劳动”,而不是任何一个工人的以至任何一类工人的产品。正如所有商品(普通意义上的商品)都有一种共有的性质使商品转化为共同的价值标准一样,所有劳动也具有一种共同的性质。“抽象的人类劳动”精确地说来并不是非熟练劳动,虽然意义与之接近。有时候,马克思称它为“平均劳动”;但是更经常的是他认为这种劳动相当于接近非熟练劳动的那种劳动,而这种劳动他认为是发展中的工厂制度的典型,随着机械化的发展注定会越来越多地代替专门技术。他说在发达的工业地区,大部分劳动已经是这种劳动;而且他也显然预计这种过程在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会继续下去。他认为一切其他形式的实际劳动都能用“抽象劳动”的标准单位来衡量,把一小时的熟练劳动算作是一小时的比较简单的劳动的倍数。从这个角度来看,就能把总劳动力看作是在劳动市场上按工资水平出售的性质相同的“劳动力”总体,这种工资水平通常相当于维持劳动者生存并维持劳动力供应的费用。工会能够影响工资,其办法无非是使某些工人集团所得到的工资比工人通过单独协议所得到的来得高,要不就是防止资产阶级压低传统的生活水平,因为这种水平不是绝对固定的。事实上,马克思认为,当资本主义为了避免资本主义企业的“矛盾”而集中力量加紧打击工人时,这种水平就会趋于下降。
   因此,“剩余价值”便是任何一定数量的这种抽象“劳动力”的成本同这一数量的劳动所生产的价值之间的差额。资本家买进“劳动力”时所付代价之所以能够低于其产品的价值,是由于他们垄断了生产资料。在《资本论》第一卷叙述历史的几章中,马克思说明了这种垄断地位是如何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他说,这是从土地私有制上产生的,而初期的发展则主要是通过商业企业和金融企业的利润积累而来的。这一过程的另一方面是圈占土地和驱逐农民使劳动群众越来越多地离开土地,从而使他们丧失一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或控制权这一过程产生了人数越来越多、并不得不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无产阶级。所有权的垄断使得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把生产力的发展所产生的一切利益都攫为己有,或者说把马克思在另一段中称之为“社会合作的经济利益”——即大规模机械化企业的经济利益——攫为己有。资本主义的工资法则不但没有使工人分享技术发展所取得的产量增额,反而把工人所得的一份压低到他们自身的生产成本的水平,或者接近于这个水平;这样一来,随着生产率的增长,工人的份额就会不断趋于下降,而剩余价值量则将不断增加。马克思解释说,工人制止这种越来越大的剥削倾向的方法是进行斗争以减少标准工时,在这方面他们能够取得一些成就——马克思不厌其烦地引证的1847年十小时工作日法就是一个明证。但是资本家对这种力图限制他们占有剩余价值的做法的答复是把机器开得更快,以增加劳动过程的强度。马克思运用他的“抽象劳动”的概念,说这种增加劳动强度的做法是把一小时以上的抽象劳动挤到一小时之中去,并把这种做法同改进技术而不增加工人每小时的工作份量所得到的生产率提高区别开来。
   马克思把商品出售后不以工资形式付给劳工的一切收入因素统统归到“剩余价值”这个总名称之下。因此,他把地租、利息和利润——这个古典的三位一体——看作是有产阶级的总财源的构成部分。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价值的这两部分——用工资付出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形成了简单的对照,好象全部剩余价值都归于有产阶级,供他们自己享受,或者作为投资,置备新的生产资料。在后两卷中,马克思主要通过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进一步申论了这一理论。在马克思看来,只有采掘业、制造业或运输业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所有其他劳动——如文书和行政管理的劳动,一切从事分配而并非运输工作的劳动,以及财务与为个人服务的劳动等——都是非生产性的,其费用必须从剩余价值中支付。归有产阶级所有的可消费收入,是除去为取得剩余价值而支付的费用以后的全部剩余价值,这种费用包括会计、行政管理,分配和财务的一切费用。但是这种差别在马克思生前并没有为人所了解,而且这也没有使他的总观点受到很大的影响。
   马克思既把全部“价值”分为“工资”和“剩余价值”,与此相呼应,他还把资本区别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两类。“可变”资本简单地说就是资本家付给生产性劳动者的工资量;“不变”资本则是所有其余的资本。这个区别同正统经济学家所用的、马克思本人偶而也用的“固定”和“流通”资本之间的划分没有关系。“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同他坚信只有劳动(更确切地说某些种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这一点直接有关。因此,他说作为剩余价值而为资本家获得的一切东西,必然完全是从他们用来购买生产性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中得来的。他又说,所有其他资本只不过是把其本身所买来的建筑物、工具或者原材料中已经积蓄的生产性劳动的价值转移到制成品上去罢了。这部分资本本身的价值保持“不变”。而用来购买生产性劳动的资本价值则是“可变的”,因为这种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超过劳动者在工资中所收回的价值。因此,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一切利润、一切利息和一切地租都是因为以低于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买进劳动力而产生的。
   批评马克思的人针对第一卷中所阐述的这种观点,指责他荒谬。他们说,如果马克思所说无误,那么尽可能多使用劳力,尽可能少使用机器,对雇主说来该是上算的事了,因为劳力使用得越多,他们所得的剩余价值也就越多。但是很明显,一般的情况倒是,获利最大的资本家都是尽量使用机器代替劳力,或以工资较低的非熟练工人代替熟练工人的资本家。马克思对这个论点的全面回答直到第三卷出版时才提出。他在第三卷里把资本家最初得到的剩余价值量同资本主义制度的运行允许他为自己保留的量截然分开。他说前者完全是从资本的“可变”部分得来的,但是每个个别的资本家真正到手的利润往往由于竞争性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而降低到平均额,而这种平均的利润率必须按企业所使用的全部资本计算而不单单是按“可变”资本计算。因此,个别企业的利润并不决定于它们所能得到的剩余价值量,而是决定于竞争的条件。很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一家厂商“可变”资本对“不变”资本的比率很高,其“剩余价值”率因此也就很高,但却被一家机械化程度较高、其“不变”资本率也较高的公司排挤出市场。但是,马克思认为这种情况对他的理论的正确性毫无影响。
   我怀疑,任何人要是只念了《资本论》第一卷,就能了解这就是马克思的真意之所在,我也怀疑马克思本人在最初提出这个理论时就已充分认识到这一理论的含义。但是不难看出,为什么人家由于这种显然违反常识的说法而对他进行攻击时他认为无关紧要。在阅读《资本论》的时候,必须永远记住马克思的整个方法的高度“社会化”的性质。我们已经谈过,一开始他就把种类不同的具体商品——在“使用价值”方面不同的商品——一律化为一堆一堆交换价值而纳入一个共同范畴。然后他又用同样方式来对待劳动,把各种具体形式的劳动当作未分化的“抽象劳动”总体中的单位。同样,他直截了当地把一切资本家都看作是从事剥削的单一的资产阶级中的单位。这一步做到以后,他所着手研究的并不是具体商品或具体种类的劳动的价格受什么条件支配的问题,也不是个别资本家得到多少利润的问题,而是资本主义企业的产品一方面划为生产性劳动的工资,另一方面划为“剩余价值”的总的情况。关于工资差别、利润、利息、地租等他都没有提出特别的理论。对于这些问题他简直不关心;他所关心的是有产阶级和工人之间的总的阶级关系,把两者都分别当作是性质相同的单位的总体。
   因此,马克思所讨论的既不是具体资本家所得到的利润,也不是具体工人或者工人集体所得到的工资。诚然,在他讨论工费问题的时候,他关切地说,计时工人和计件工人之间的表面差别不是根本性的,一切工资都具有一种共同的、潜在的性质。马克思的希望在于始终一贯地强调阶级的统一性,即根本的一致性,他所要说明的并不是每个地区都有许多互相冲突的因素在起作用的资本主义的实际情况,而是资本主义的典型局面:整个体系的每一部分都发展到了逻辑的必然结局,并且按照本身特性所规定的法则进行绝对的活动。马克思对现实世界的复杂情况采用这种抽象化的方法,就形式来说,同正统经济学家采用类似的抽象结构一样,是完全正当合理的,实际的差别在于正统经济学家把一切都分析为个别市场关系的原子化现象,而马克思则走另一个极端,把一切都集体化,提出一个经济世界的范式,在其中抽象资本和抽象劳动成了争夺主宰地位的主角。
   因此,在关于剩余价值的总的理论中,马克思所要说明的并不是具体资本家对具体工人的剥削,而是整个工人阶级遭到的剥削。但是他没有也不能把他的分析完全放在资产阶级和工人的全盘关系上,因为他需要分析榨取剩余价值的过程,这就促使他去研究剥削的条件在不同企业或不同时间由于不同的“资本结构”而受到的影响。马克思所说的“资本结构”不过是指一个企业用来付给生产性劳动的工资的全部资本——即“可变”资本——同用在其他方面的资本,即“不变资本”之间的比例。他认为,如果他所说的“可变”资本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来源这句话是正确的,那么当工人或熟练工人越来越多地被机器取代的时候,剩余价值对整个资本的比率就有下降的趋势。但是,如果机械化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了的话,那么剩余价值的量就有增加的倾向,因为满足工人最低生活需要所需的工时减少了。因此,剥削率——也就是工人的剩余产品同劳动力成本的比率——的增加就会补偿资本家的资本总额中产生剩余价值的部分的下降。因此,由于机械化的发展使“不变”资本对“可变”资本的比率得到提高而眼看要被拿走的东西,又由于机械化的发展使生产率得到提高而保留了下来。
   纳骚·西尼耳曾经发表过一篇臭名远扬的反对减少工时的言论,断言资本家的利润来自“最后一小时”的产品;马克思对这番话进行了探讨,并根据“有偿”劳动时间和“无偿”劳动时间之间的差别提出了自己对工人遭受剥削的看法。所谓“有偿”劳动时间就是工人生产其生存工资的等值物的时间,而“无偿”劳动时间则是工人在这个限度外继续工作,生产出自己得不到报酬的剩余价值的时间。在生产率上升的时候“有偿”劳动时间的数目就下降;而“无偿”劳动时间的数目就会增加,除非工人能够争取到劳动日总时数的减少,如果他们的确争取到了劳动日总时数的减少,那么他们不再工作的那几小时就降低了资本家所得的剩余价值,而资本家所能采取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增加每个工时所要求的劳动强度。资本家面临着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趋势,这种趋势是不能抗拒的,否则在争取利润的竞争中就会失败;因此他们不得不改变资本的“结构”,使“不变”资本在资本总额中占更大的比例。这使他们得到了好处,尽管榨取剩余价值的那一部分缩小了,因为机械化使生产总额大大增加,并使“有偿”劳动时间缩短。但是机械化也要求大大增加资本总额,这种资本来自资产阶级手中没有花掉的剩余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剩余价值总量增加了,但是马克思却认为:根据资本总额来衡量,利润率仍然有下降的趋势——如果在缩短劳动日总时数方面取得任何成就,这种趋势就会更加显著。
   这个错综复杂的论点全部都是从马克思最初的一个假定脱胎而来的。这个假定说: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因而只有用来为生产性劳动发付工资的资本才能产生剩余价值。但总必须承认一个明显的事实:具体的资本家所得到的利润,来自他们的生产总成本同他们出售产品所得的总收入之间的差额;这一点同任何具体企业的资本结构都没有关系,除非是说资本的“结构”通过对单位产品成本的影响而起作用。情形既然如此,如果马克思所谈的问题跟正统经济学家相同,那么整个剩余价值的概念就会没有着落;正统经济学家看到了这一点,就指责马克思的整个理论体系同市场286实际情况毫不相干,完全是胡说。人们无数次地利用这个论点来驳斥马克思主义,但是马克思和他的信从者却丝毫不为所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最初在德国,后来在其他国家发展起来的社会民主党运动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整套概念作为理论基础。这套概念成了一种信仰,也成了一种经济理论。由于它所根据的某些根本性论断拿来同资本主义市场的实际现象比较时既不能得到证明,也不能被推翻,于是大部分马克思主义者和正统经济学家就各行其是,互相指责对方的基本假定,但在论点上又交不上锋因为双方所谈的问题根本不是一回事。
   如果在这一问题上所使用的价值一词象李嘉图所认为的那样同市场价格具有任何关系的话,那么关于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泉源和尺度的说法要么就会得到证实,要么就会被否定,至少部分说来是这样。认为商品中所投入的劳动量是供求平衡时决定其市场价格甚至决定“正常价格”的唯一因素,简直是不真实的。首先,“劳动量”就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因为任何人要圆满地解释如何把不同种类的劳动变成“抽象的、未分化的劳动”单位时,就不得不用未经证实的假定作论据,而把一种劳动和另一种劳动的实际工资差额作为衡量的基础。其次,正如李嘉图本人所承认的,生产过程中资本被占用的时间会使商品不亏本的售价受到影响,更恰当地说,在任何一种必须为所投入的资本支付利息或为利润而对生产资料进行投资的制度中,就会发生这种影响。这就是说,在任何形式的资本主义企业中,为使用货币或资本资金而付息的时间因素都对售价有影响。第三,生产成本不过是决定商品售价的一个因素;同这方面有关的成本并不是全部成本,而只是生产“边际”的成本或者接近生产“边际”的成本。
   但是这些事实中没有任何一项可以用来否定那种同商品的买卖价格毫无关系的“价值”理论。如果说价值的意义干脆就是以劳动为其泉源,那么劳动就是价值的唯一泉源这一论点就毫无办法证明,也毫无办法否定。在这种意义下,“价值”是不能衡量的。事实上,马克思本人就否认在发达的资本主义条件下,任何劳动者具有自己的可以衡量的产物;大概这一说法既适用于个体工人,也适用于具体企业或工业所雇佣的工人集体。根据马克思的看法,实际上只有整个生产性劳动所产生的单一价值整体的存在,这种价值整体不能加以分割而把其中某些确定的部分划归某些具体的生产单位。
   因此,马克思的价值学说的整个庞大结构无非是根据一个总理论而得出的一组变体,这个总理论说:由于工业产品有一部分归于非工人,所以劳动阶级是受剥削的;这批非工人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一部分产品是由于他们垄断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种垄断使得他们剥夺了工人取得生活资料的权利,除非工人接受条件,让有产阶级有所收益。制订这样一种阶级剥削的理论是不需要马克思的经济学的。认真说来,除了一些复杂的论点以外,马克思没有为这一理论增添什么新的内容;他之所以提出这些论点,主要是他想把自己的剩余价值学说同李嘉图的价值学说联系起来,他发现李嘉图的价值学说是他那个时代(或者说是他创造自己的理论的那个时期)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接受的。马克思的整个价值学说,在剥去李嘉图学说的那套装饰以后,在抛开马克思本人由于想发挥他的反资本主义前辈所得出的结论而搞出的那一套复杂的论点以后,就不过是这样一个简单的论断: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有产阶级不经劳动就取得工农业产品的一部分,这就是剥削处于从属地位的劳动阶级。除此以外,也许还应该加上一点:随着生产率的提高,有产阶级从总产品中取得的份额就越来越大,因为维持工人的生活和再生产所需要的比例越来越小了。
   虽然马克思价值学说的庞大上层建筑实际上并没有为这些简单的论断增加什么新内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对马克思就没有用。恰恰相反,他的学说是十分有效的。他的学说使得受其影响的国家里的工人阶级领袖一致认为道理和正义都在他们那一边。把社会主义系统地陈述为一种科学理论而不是一种空想愿望,看来满足了马克思的一大部分要求。他的学说构成了一套令人生畏的逻辑严谨的体系,任何否定其基本假定的人提出任何论点都不足以驳倒它。它成功地掩饰了这样一个事实:这些假定本身并不象科学方法通常所要求的那样,既没有得到证明,也无法加以证明,或付诸客观检验。事实上,它对信仰和行动起了强大的鼓舞作用;从这种实用的观点来看,它具有达到目标所需要的“真实性”。我丝毫也不是说,马克思意识到他的整个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归根到底是以信仰而不是以科学证明为基础的。很明显,他相信自己的理论体系,而且是真心诚意地提出来的,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体系虽以“科学”自居,而实际上却是虚假的,甚至都不是一个能经得起事实验证的有用的假说,而只是一个以未经证明的信念为基础的行动号召。
   说这种理论结构是“科学的”,那实在完全是用词不当。实际上,这是一种庞大的形而上学结构,同任何可以试验或证明的理论与假说都没有关系。关于商品的价值决定于所投入的劳动量的说法,根本就没有办法核对或验证,除非这些“价值”能够用某种其他测验法来衡量。如果商品的价格同商品的“价值”没有既定的关系,整个价值结构就离开了实际交换的范围,而只存在于一种形而上学的真空中。在提出这种理论的时候,马克思本人或者批评他的人都没有看到这一点,因为当时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确都认为有正常价格,这一真实现象存在,这种价格同物品在供求力量平衡的条件下进行买卖时的正常价值相符。马克思的“价值”论是根据“交换价值”等于“正常价格”这一古典概念而来的。但是这种概念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分析,因为他不愿意把一切形式的劳动都看成“生产性”的劳动,而且特别否认积蓄的劳动(即不变资本)能够产生“剩余价值”。因此,他在资本论第三卷里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发现自己不得不使商品的销售价格完全脱离商品价值。于是这就使他的价值学说同任何可以在实际经验中加以衡量的东西完全脱了节。这就需要假定“价值”是一种在理论上可以衡量而在实际中却又完全不能衡量的实体。毫无疑问,这一概念可以认为是有道理的,就象马克思主义者历来所认为的那样,但是就这一最不精确的名词现在公认的任何一种用法来说,这种道理肯定不是“科学的”道理。马克思在自己的最后形式的价值学说中,谈的是形而上学而不是科学,但是令人不解的矛盾现象是:他的社会学说中这一最不科学的部分——因为是最无法证实的部分——居然吸引了而且继续吸引着这么多的自然科学家,而这些科学家在本行的实践中是决不会容忍任何与此相类的东西的。
   我想起托尼教授曾经称马克思为“最后一位烦琐哲学家”。不幸,马克思决不是最后一位,不过托尼教授的这句话倒是击中要害的。托尼教授不是也说过这样的话吗?他说:根本用不着剩余价值学说来告诉自己资本家剥削了工人。但实际上这一学说所公之于世的正是这一点,而且除此以外别无其他。不过,当马克思发挥托马斯·霍吉斯金、约翰·弗朗西斯·布雷以及其他几位“李嘉图派”社会主义者原先所提出的理论,并把它系统地陈述出来的时候,看来这一理论所说明的似乎远不止此。因为这一理论把正统经济学家当时关于“价值”的说法当作出发点,并从这个基础出发证明工人的饮食之源遭到剥削。
   但是,《资本论》——我指的是第一卷——除了头几章所详细说明的价值理论以外,当然还有其他许多内容。这几章本身除了系统地阐释剩余价值学说以外,还谈到了其他许多问题。比如第4章“资本的总公式”就体现了马克思想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发展来说明这种生产的特有结构的企图。马克思在这一章的开头就说,“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十六世纪揭开了资本的近代生活史。……资本在历史上起初到处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2]然后他接着说,这种特性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制度之下还持续存在,这话的意思是说:所有的新资本继续以货币形式出现,然后货币在用来购买生产性资产时变成实际资本。根据资本主义制度的这种典型的运行过程,马克思得出了自己的“总公式”M-C-M(货币一商品一货币)。对资本主义以前的个体或家庭生产者来说,为交换而生产的过程一开始是制造可以销售的商品,然后商品变成货币,接着再用货币来购买生产者所需要的某种或某些不同的商品。因此,马克思说,资本主义以前为市场生产的公式是C—M—C(商品一货币一商品)。与此相反的是,资产阶级企业家一开始就用一笔储存的货币来雇佣劳动力制造商品,然后又出售商品换回货币。
   因此这个公式被颠倒了过来,变成M—C—M。但是,如果资本家到头来仅仅是收回他当初付出的货币,那进行这一生产过程就没有什么意义了;除非他预期收回的量比他当初付出的量多,否则他是不会让轮子转动的。因此,资本主义的运行取决于这个公式中的后一个“M”,这个“M”所代表的钱数比这个过程开始时的“M”所代表的为多。真正的资本总公式是M-C-M',这里的M'代表M+△M——也就是代表着一个增量,这个增量就是资本家的利润。
   我之所以举出这个煞费苦心制定出来的公式,是因为马克思常常用到它。马克思的理论的实质是,资本主义的兴起使得生产从一个商品与商品相交换而货币仅仅用作便利的交换媒介的简单过程变成了一个复杂过程;在后一过程中,所生产的商品不再是目的,而仅仅成了赚钱的手段。因此,资本家关心生产主要并不是为了直接满足自己的需要,也不是为了通过交换来取得满足本身需要的资料,他本质上是一个财迷。对他说来,只有在生产有钱可赚时才值得进行生产。这种情况在典型资本家的最初形式——商人身上最为明显。商人从一笔储存的货币开始,把这笔货币投资在货物上,然后设法用高于成本的价格卖出。在工业资本主义的体系中,这个过程更加复杂,因为工业家主要是以实际生产资料——建筑物、机器和原料——的主人的身分出现,他在雇佣劳动的帮助下运用这些生产资料来生产商品。不过基本情况仍然是一样。资本家开始的时候把货币一部分投资在实际生产资料上,一部分投资在雇佣劳动上。他的目的是在一个时期内不仅要收回他所拿出的货币,而且要取得一个增量,也就是利润。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货币的所有者并不以上述方式进行投资,而是放债取息,其目的也是为了收回多于借出数额的货币。在这种情况下,商品从过程中完全消失了,生息资本的总公式干脆成了M-M',这就是说从货币到更多的货币,中间没有任何媒介。
   有人说,资本家插进来并没有大大改变C-M-C这个公式所表示的简单交换关系,马克思在这里就是答复这些人的。正统经济学家陈述理论时开头往往是叙述一个乡镇的街头市场中的交换过程。生产者来到市场,把自己的货物摊开,你卖给我,我卖给你,以货币作为物物交换的方便手段。在正常情况下,交换各方都从交换过程中得到了好处,这就是说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所得到的东西对他说来比他为交换而售出的东西更为有用。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从货币的价值着眼,谁也没有得到利润;或者不如说,这种利润及其相应的损失,是由于判断错误或具体产品临时有多有寡之类的原因而产生的偶然现象。以叙述这种市场为开场白的正统经济学家往往会接着说,资本主义的巨大竞争市场也遵循着同样的法则;除开意外情况,参与各方不仅都能为其所出售的东西取得公平的等价物,而且能从他所获得的效用或使用价值中得到真正的好处。针对这一点,马克思论证说,庞大的资本主义市场是按照完全不同的原理运行的,因为每个商品出售者的目的都不是为了增加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增加货币,而且必然是在使他人受损的代价下取得这种增益的。
   那么究竟是使谁受到损失呢?马克思一开始就驳斥了这样的见解:资本家的收益是由于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出售货物而取得的。他说,情况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们充其量也不过是彼此欺骗,因为每一笔交易都会有人受损有人得益。他说,除了市场上暂时的讨价还价以外,总的说来,商品都是按价值出售的。除了特殊的垄断情况以外,资本家的利得并不是来自向买主要过高的价钱,而是来自某种完全不同的来源。这个来源就是资本家依靠对生产资料的垄断控制,能够按劳动力的商品价值购买“劳动力”并且占有“劳动力”价值和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额。这样,我们就通过另一条路又回到前面已经谈过的剩余价值学说上来了。
   简单的乡镇交换市场和庞大的资本主义市场的基本差别就在于在前一种市场上,个体生产者首先生产出他和他的家庭成员的劳动所能生产的东西,然后取得他用这些东西所能交换到的东西;而在后一种市场上,除非资本家认为有利可图,否则就不会进行生产,也不会雇佣劳动力。个体生产者不生产是没有好处的,然而他对自己所生产的东西能交换到多少货币或者交换到多少为自己所需要的其他货物又是完全没有把握的。资本家如果认为市场上没有获利的希望,可以在一个时期内根本不生产或是削减产量,这对他却可能大有好处。因此,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直接导致失业,导致时断时续的就业和不稳定状态,并且一再引起危机,这些危机使经济凋敝,迫使工人无法得到自己在没有资本家垄断生产资料的障碍时所能生产的互相交换的物资。
   但是,马克思并不是一个“消费不足论者”。他并不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不稳定是由于资本主义面临有限的消费市场,从而受到限制而造成的。有人认为,只要维持比较高的工资水平,商业危机就能由于广大群众的消费力提高而被防止,马克思认为这种看法不值一驳。实际上,马克思在列举“资本主义最后的矛盾”时的确提到了生产资料扩大到超过消费市场的吸收能力的趋势,他的确希望用生产社会化的办法来解决这一矛盾,消除生产力发展所受到的限制。但是他反对这样的说法:工资低是发生危机的原因,他说危机事实上常常是在工资特别高的时候发生的。他着重指出,只要资本主义制度继续存在,有利于工人的产品再分配纵能办到,也无法防止危机一再发生。他相信造成危机的真正原因在于有一种以越来越大的规模积累资本的固有趋势。他认为不断追求利润的资本主义制度避免不了这种积累的趋势。在马克思看来,有产阶级把产品中的一大部分作为“剩余价值”攫为己有就意味着这些阶级会不断追求有利可图的机会来运用它们不愿意用于个人消费的钱。技术的发展会使这种积累的一部分在提供改良生产工具方面找到一条出路。其结果会是资本的“结构”发生变化,降低“可变”资本对“不变”资本的比例,从而以越来越复杂的机器取代劳动。这个过程也会使生产规模扩大,总产量增加,因为只有利用新机器生产更多的产品才有好处。此外,即使新机器把旧机器的所有者排挤出竞争性市场,稳步取代旧机器,也只有进行规模越来越大的投资(将使总生产力迅速增加)才足以吸收资本家不断寻求有利可图的出路的资金。马克思说,因此,资本主义存在一种特有的趋势:生产资料扩大的速度高于产品市场的扩大可能达到的速度;这样一来,当新工厂或经过改进的工厂的产品充塞市场时,就必然会引起危机。马克思认为,大约每隔十年就发生一次商业大危机,主要原因就在于此。危机发生的后果是迫使许多现有的生产企业破产,只有把这类企业的产品从市场上消除掉,才能痛苦地恢复平衡。这一步走完以后,整个过程又从头开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对于从危机到恢复,然后又发生新危机的一系列事件作了详尽得多的叙述,力图把“周期”的长短同恢复时期所增加的新资本设备对市场产生充分影响所需要的时间联系起来。不过,这只是他的学说的次要方面。他的学说的主要论点是:资本主义就其根本性质来说是一种以剥削劳动力为基础的制度,资本资源的积累速度超过市场吸收其产品的速度是必然的趋势。
   当然,马克思也指出,增辟新市场能够遏制这种趋势的恶果,并把这一点当作主要原因,说明资本家为什么要坚持出口,要坚持在世界上落后地区开辟通商口岸,在这些口岸先进国家的剩余产品可以出售,用以交换粮食或原料,或是为将来的利润进行投资。他认为,在他那个时代,这种情况正在发生,使得先进国家的资本主义推迟了原来本会临头的恶运。马克思理论中的整个这一部分,包括先进资本主义同经济帝国主义的关系的整个问题在内,在他逝世以后才大大发展(特别是通过列宁),如果在这里充分加以讨论,就会颠倒前后年代。
   可以看出,马克思远远没有强调资本主义的限制主义的一面,而是强调资本主义的扩张主义本质。在他看来,除非是允许资本主义以越来越快的速度扩张,否则它就无法存在。事实上,这种看法是从他的下述观点引伸出来的:工资被压低到劳动者本身的“生产成本”所决定的水平,因而生产率的日益提高就必然意味着劳动者在总产品中所分得的份额日益减少。马克思认为即使利润率根据资本总额来衡量必然会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上升而减少,但是剩余价值总额却倾向于越来越快地增加,工人为减少无偿劳动时间而作的努力并不足以防止这种趋势发生,虽然他们可能使劳动时间缩短到足以在一定程度内遏止这种趋势。
   有人认为工会在调节产品分配的任何“铁的规律”面前都是无能为力的,马克思始终激烈反对这种看法。但是他也充分意识到工会的力量由于两个主要原因而受到很大限制:第一,由于上升的资本主义不断用机器代替工人,从而使大批工人无工可做;第二,由于每当危机发生的时候,其后果之一就是削弱工会的力量,使资本家能把就业率很高时被迫作出的让步至少收回一部分。马克思大力强调资本主义必然会建立一支工人“后备军”的趋势,这支后备军在营业景气的时候,它能够加以雇用,而当衰退出现时又能立刻一脚踢开。马克思看到了这些后备工人在就业率很高的时期是会样从乡下被吸引到工业区来的,他们又是怎样起了阻止工资象生产力一样快速增长的作用的。同时他也看到了工业化国家日益增长的人口是怎样一方面为资本家准备了更多的劳动力供他们剥削,另一方面又妨碍了劳动“垄断”权的任何有效的增长。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当代资本主义运行所作的分析出现在追述和说明资本主义各个发展阶段的章节的前面。这几章历史性的叙述占去了第一卷的大部分篇幅,无疑是马克思著作中的杰出部分。人们可能对马克思所系统阐释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学说提出批评,认为他这部分理论所依据的是陈旧的李嘉图教条,基础薄弱。姑不论这种批评究竟怎样,今天谁也不能怀疑,第一卷的历史部分在研究历史的观点和方法上是一次影响深远的变革;也没有人能怀疑,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的说明就其全部主要特征来说大体上是正确的。不用说,关于马克思在这些章节中匆匆谈到的那几百年西方世界的社会与经济史,后来的研究工作又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新的线索,但毕竟是马克思首开这些研究的先河,而且这些研究的总收获也只是巩固而不是代替了他所得出的结论。
   马克思关于十九世纪初叶以前的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史的总结本身就是一篇杰作,我并不打算在本卷中再加以概述。马克思就最初阶段的商业资本主义和伟大的发明时期取而代之的工业资本主义所作的区别今天已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同样,他对作为一种独立的企业力量而日益发挥巨大作用的金融事业的分析,以及出于他的启发而由后来的著述家加以发挥的如下观点,即一个经济力量越来越集中化和集权化的金融资本主义时代即将来临的观点,也普遍为人们所承认。
   同《资本论》这些章节中的大部分内容相类似的东西在任何较早的时期都是写不出来的。就象恩格斯在马克思以前所做的那样,马克思也充分利用了英国在1826-1850年间——特别是在1832年颁布改革法案以后——发表的数量日益增多的关于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官方资料。马克思和恩格斯大大得力于像埃德温·查德威克这样既相信“自由资本主义企业”的优点而又无比热衷于揭发其缺点的人。多亏这些工厂监督、矿山监督、各种专员以及那些不辞辛苦专门搜集和记录事实的工作人员作了这些有官方保证的直接纪述,没有这些材料,资本主义的运行状况就不可能描写得这样令人信服,栩栩如生。正是马克思先于所有其他学者,首先利用了这些不可或缺的材料,即使没有以此创立一门新学问,至少也为探讨老课题开创了一种新方法,从而使老课题具有广泛得无可比拟的意义。当然,正象恩格斯以前的情况一样,启发马克思采取这种方法的是他们两人的历史观。马克思在《资本论》叙述历史的那些章节中有意识地运用唯物史观来研究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他所写的是将来的通史必然要以之为依据的根本历史,而不是补充他所涉及的那个时期的通史的经济史。他把经济因素当作西方各国自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以来的发展中的统一因素,并且举例说明这个因素在决定整个西方的发展道路方面如何发挥了首要作用。即使是那些拒绝把唯物史观当作人类整个发展的正确指南的人也很难否认,在马克思所涉及的时期和范围中,唯物史观的运用对如何看待事态的发展进程提供了意义重大的新线索;他们也很难否认,在这一方面他的贡献是无比重要的。至少在这一方面,唯物史观是无往而不适用的,所谓适用,倒并不是说它解释了一切事物,也不是说它排除了其他原因所起的作用,而是说它为解释正在改变人类生活面貌的历史变化的来龙去脉提供了一把不可缺少的钥匙;没有它,这些变化是无法理解的。单就这一点而论,就必须承认《资本论》是十九世纪非常伟大的著作之一;也许还可以不失公允地说,这部书对历史力量的杰出分析还使得马克思阐释经济学说的那些大有问题的篇章也受到了过分的欢迎。
   《资本论》的后两卷就远不那么重要了,迄今我只是在说明第一卷的意义有必要时,才偶尔提到这两卷。事实上,充其量只能说这两卷在一些问题上发挥了马克思的基本学说,而没有增加任何真正具有根本意义的内容。马克思生前没有能出版这两卷中的任何一卷,人们通常归因于他的健康不佳;这也许是事实。但在第一卷出版以后不久,第二卷就写出了初稿,而且已经修改得差不多了。因此,如果说第二卷之所以没有出版,部分原因可能是马克思自己感到不满意,担心有虎头蛇尾之嫌,这就不能说是凭空杜撰的说法了。至于比第二卷重要得多的第三卷,正如我们已经谈过的,并不是一本已经完成的著作,而只是从大批手稿中收集起来的许多材料,写作的日期也相距很远,这些遗著是恩格斯在他的朋友逝世的时候继承下来的。
   马克思在第三卷的第一部分讨论了“剩余价值”和利润的关系,因此也就是“价值”和价格的关系。这一部分的确是已经定稿的著作,而且是第一卷的必要补充。在后面的几部分中,关于生息资本和地租的讨论本身就是很有意义的,是马克思的中心理论的重要补充说明。但是把这一卷读到一千多页,读者就会逐渐看出它不是在引向一个结论;事实上它是在逐渐枯竭,而不是走向一个收场。特别是关于经济阶级的十分重要的一章,仅仅开了一个头,问题简直还没有摆明,也没有提出解决的办法。第一卷尽管有种种限制和缺点,却是一本生动的书,有体裁,有明确交代的目的。第二卷是横插一笔,就一个特殊方面写了许多,其中包括对经济危机的起因所作的重要研究。第三卷是一堆没有头的未竟篇的材料。
   人们永远无法知道,马克思之所以没有能圆满地完成他的总计划,除了由于健康不佳,由于恩格斯始终慷慨解囊而一直未能排除的经济困难以外,究竟有多少是由于他的整个工作计划从开始时就具有先天的弱点。马克思在动手写《资本论》的时候,除非自己有所发现,否则就无法知道远在他能写完这部著作以前,资本主义经济就要发生变化,将不再是古典经济学所说的那个样子;他同他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这种学说大体上正确地说明了资本主义的运行情况,以及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支配着财富的创造和分配的法则。他无法知道,他的理论体系竟然不象他所打算的那样,不是对一般公认的、指向完全不同结论的正统派学说的批判,而是一套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完全没有关系的理论结构,那时英国与奥地利倡言边际效用概念的人物已经使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具备了新的形式。他也无法知道,有些东西他本是作为自己和对手都会承认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写下来的,但是正统学派却拒不接受,于是便成了显然专属马克思主义的概念,比如劳动价值说就是这种情况。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同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史不一样,前者在正统经济学发生新转变的时候实际上就成了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著作。马克思是用从李嘉图那里拿来的名词陈述自己的总理论的,他发现自己完全无法使自己的学说适应正统经济学说后来的发展,也无法在自己制定的写作范围内来讨论这些发展。因此,他对正统经济学说中不能纳入自己计划的那些发展抱着轻视态度,干脆置之不理。
   马克思未能把自己的理论体系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结构,理由还不止于此。看来实际情况似乎是这样:他在极其敏锐地观察了十九世纪中叶以前的资本主义发展情况以后,就不再对事件的实际动态进行任何实事求是的估价了。因此,他继续估计小资产阶级会不断被侵蚀,因为小资产阶级代表陈旧的小规模的生产方式,他从来不考虑新兴的小资产阶级的重要性。随着大规模工业的发展,行政雇员和管理雇员的队伍也越来越壮大,从而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小资产阶级。在《剩余价值学说史》中,我们看到马克思批评李嘉图没有能够注意到“介于一方面是工人,另一方面是资本家和地主之间的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并且指出,这些阶级的壮大“增强了上层一万人的安全和力量”。但是,马克思说社会上这些越来越壮大的成分中的“大部分都直接依靠”社会结构的“劳动基层所提供的收入来维持”。这就是说,他认为这些人不是对生产有贡献的积极因素,而仅仅是剩余价值的榨取者。当然,这同他否认经营业务的资本家的劳动能创造价值的看法是一致的。但是这种否定态度使马克思看不到新型中产阶级发展的重要性,这个阶级不仅包括股票持有人或食利者,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包括大规模工业所雇佣的从事实际工作的监督人员、技术人员和经理人员。马克思仍然预言熟练工人会逐渐消失,而根本没有看到以先进的机器技术为基础的新型技术在多大规模上正在代替旧技术。大多数工人的生活水平虽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他仍然在谈论无产阶级的“日益贫困化”;合股公司的发展已经产生了一批新的小额投资者把资金投入最先进的大生产企业,这时,他仍然在预言小资本家将日益被排挤掉。
   这等于是说,马克思在写完《资本论》第一卷以后,基本上就不再考虑资本主义的发展了;也等于是说,他后期的经济学著作都是他前期著作的赘物,而不是直接研究后来事态发展的心得。总的说来,《资本论》实际上谈的是资本主义在十九世纪中叶前后的发展情况,而基本上忽略了作者生活的后期所发生的情况。等我们讨论到爱德华·伯恩施坦在九十年代引起“修正主义”大论战以及本世纪马克思主义在俄国的发展时,我们还要再谈到这个问题。目前我们所要谈的是继第一国际在巴黎公社所引起的反动气焰中消逝之后,《资本论》对马克思主义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复兴所作出的贡献。在这个阶段,马克思的贡献在于把大量早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说重新整理出来,并系统地加以阐述,下笔发人深省,规模之宏大就更不必说;此外还以新颖动人的笔调令人信服地陈述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史,从而大大提高了撰写这段历史所根据的历史发展的总理论的威信。
   第一国际崩溃以后,马克思在世的最后几年身体越来越坏,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尽管他的经济困难由于恩格斯的慷慨接济而得到了解决。他既然不能圆满地完成《资本论》的后两卷,于是便尽可能不断大力累积新知识,特别是关于俄国和东南欧的新知识。他学习塞尔维亚文和俄文,并对土耳其问题深感兴趣。他的著作在俄国的知识分子中受到欢迎,因而他对俄国大为注意;在他明显地看出西方没有很快发生起义的指望以后,便转而把早日发生革命的希望寄托在俄国身上。马克思晚年的一批著作中有他为《共产党宣言》的一个新俄文译本写的序言,这个译本于1882年在日内瓦出版,译者是维拉·查苏利奇。马克思在这篇序言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是否象大多数俄国社会主义领袖所说的那样,俄国农村中所遗留的农民共产主义制度的残余能够当作新社会主义结构的基础,这样俄国就无需经过西欧所经历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各个阶段。他的回答虽然很犹豫,但是同他以前任何时期所会作出的答复大不相同。他一开始就肯定地说,自从1848年以来,俄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时《共产党宣言》在叙述欧洲各个地区无产阶级的前途和政策时,甚至不认为有必要提到那个国家。1848年,欧洲的反动派曾宣布沙皇为其首领,并曾依靠他来帮助摆脱无产阶级的革命。但是现在(1882年),马克思却说在加特契纳躲避暗杀者暗算的沙皇已成了革命的俘虏。“俄国已是欧洲革命运动的先进队伍了”[3]。然后马克思又谈到资本主义在俄国发展的狂热速度,其中包括资本主义形式的土地所有权的迅速发展;他说,在进行这些革新的同时,“大半土地仍归农民公共占有”[4]
  那末试问: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所有制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所有制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必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共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5]
   当时认为这些经常被引用的话意味着马克思支持前面的某一章中讨论过的民粹派理论,并认为这也就是赞同把俄国的革命活动主要集中在农民身上的政策,甚至是赞成马克思所谓的已经使沙皇成为“革命的俘虏”的革命恐怖主义。只是在马克思逝世以后,他的追随者和民粹派才在俄国发生激烈的斗争,俄国的社会主义运动分裂为西方化社会民主主义派和规模大得多的另一个运动,这个运动是依靠知识分子在农民群众中煽起革命情绪而发起的。
   在《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发表的那一年,马克思深所缱绻的妻子患癌症死去了,马克思本人也得了不治之症,第二年也逝世了,留下恩格斯继续他的未竟事业达12年之久。
   人们常常争论:恩格斯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仅仅是马克思的朋友和忠实的学生,在多大程度上对创造举世闻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说起了重要作用。恩格斯本人总是推崇马克思为领导,并且把创造他们共同的学说的主要功劳归于马克思。在理论经济学方面,情况显然是这样,尽管马克思着手研究和批判古典经济理论的原动力是恩格斯在1843年所写的一篇长文章。是马克思而不是恩格斯从亚当·斯密、李嘉图以及早期的反资本主义批评家那里搜集材料,创造出在三卷《资本论》中占大部分篇幅的庞大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根据早先对于黑格尔派社会发展学说所进行的研究而创立唯物史观看来主要也是马克思;但是在这个领域中,要评定两人的贡献孰大孰小就困难得多了,因为在这部分共同的学说成形的时期,他们大部分时间都是每天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总的说来,我们必须以恩格斯的话为准,主要贡献来自马克思,但是至少恩格斯的功劳也很不小,他们澄清思想而共同写出的著作就明显地说明了这一点。不过这方面的理论的最后形式,总是由马克思决定的。1848年以后,他们两人运用唯物史观来分析导致欧洲革命运动失败的各种力量,并写出了一些著作,在这些著作中恩格斯无疑起了很大作用。应该认为在这部分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恩格斯的贡献同马克思完全相等。事实上,在研究当代的发展方面,两人显然是无分轩轾的,他们的通信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恩格斯特别喜欢研究军事问题,在这方面马克思总是尊重恩格斯的意见。自然科学以及辩证法在自然科学方面的应用无疑是恩格斯居领先地位的主要领域。马克思的总理论是在他自己的头脑中构思成形的,但是关于方法论几乎没有什么著作,只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的回顾性序言中说明了自己研究社会和经济问题所采取的方法是怎样得来的。而另一方面,恩格斯则在编印成书的《反杜林论》和其他地方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就方法论写了很多东西,在他逝世以后很久以《自然辩证法》书名出版的未竟篇的著作里尤其如此。在恩格斯生前,他有关这一问题的著作很少受到注意。事实上,《反杜林论》的后半部分在来比锡的《前进报》上发表时也从主刊中被移到一个学术附刊上去了。在此以前,恩格斯的文章曾经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内受到很多批评,主要理由是这些文章超过了大多数读者的水平,没有什么普遍意义,不值得占那么多篇幅。恩格斯关于辩证法及其同自然科学有关的著作过了很久,主要是在1917年俄国革命以后,才受到欢迎。这次革命使获胜的布尔什维克面临怎样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崭新的社会的问题,并且以直接而实际的方式提出了怎样为整个人类知识领域的新秩序建立理论基础的问题。在俄国以外,科学的迅速发展,尤其是战争艺术的迅速发展,以及科学对于社会生活每个方面的与日俱增的影响,也使得科学家越来越积极地(虽然并不总是很深刻地)从哲学的角度来探讨自然科学同人类的思想和组织的整个结构的关系。倒向社会主义的科学家希望发现一种符合其社会主义信仰的科学哲学,这是很自然的事。马克思主义对于许多自然科学家特别具有吸引力,因为马克思主义宣称赞成把科学方法应用到社会方面;许多科学家最初接触的马克思主义是经济或者政治理论,进而继续探讨马克思主义对于自然科学本身的适用性。于是,恩格斯的长期受忽视的科学著作这时候时髦起来了,同时也把辩证法带了回来。在这以前,如果说西方并没有完全抛弃辩证法,至少辩证法也远远退居在社会主义思想的底层。
   《反杜林论》中只有一部分涉及自然科学或者同自然科学相关联的辩证法。这本书里有很长一部分是谈政治经济学的,其中有一章是马克思写的;还有相当长的一部分谈的是社会主义的历史和理论。关于谈经济的那部分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很值得一读,其中有一章很重要,在这一章里恩格斯回答了杜林的如下论断:历史的主要动力是政治因素而不是经济因素。关于社会主义的那部分对唯物观点作了一个非常出色的概括。谈自然科学的主要是前面的几章。恩格斯在这里首先对杜林的哲学展开正面攻击,杜林的哲学是形而上学和实证哲学的混合物,同时还带有他并未能很好消化的黑格尔哲学的强烈影响。这些内容在恩格斯答复杜林攻击马克思的辩证法用语和方法的几章中又曾出现。
   实际上,恩格斯在这几章中通篇所论证的是:自然科学必然是辩证的,因为它所研究的是运动和交互作用,而不是被看成相互无关的静止的事物。研究事物时,如果把它看成是静止的,而且与其他事物无关的话,矛盾就被排斥了,因为这种研究所涉及的恰恰是抽象事物。只要从力和运动的角度来考虑事物,认为它既影响其他事物,同时也受其他事物影响,或者说它受其他的力和运动的影响,那么恩格斯所说的“矛盾”就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现,因为每一事物都处在其本身的否定过程中。此外,自然科学和数学都提供了“矛盾”的例子,人们就是以这种矛盾为基础,成功地掌握了自然的力量。恩格斯论证说,整个微积分——这是高等数学和数理物理学的基础一一所根据的就是一种矛盾,即数量极小的东西——小到可以忽略的量——等于零。他还说,化学分类提供例子说明质的差别的基础被发现是量的差别,因为人们发现十分不同的物质只是在构成它们的不同种类的原子数目方面有所差别而已,而在比例方面则是没有什么差别的。这里又从辩证法的角度,以一壶开水为例,用以支持质的差别通过分析可以化为量的差别的论断,如此等等。
   当然,恩格斯并没有宣称他自己、马克思或者是黑格尔发明了辩证法。恰恰相反,他坚持说,在思考现实而不是思考抽象概念的时候,自然而合乎常理的方式是应用辩证的方法,因为这种思想方法是人类必须对付的实际力量加在他们身上的。他说马克思和他自己的贡献是他们从实际事物而不是抽象概念出发,成功地应用辩证法研究了历史和社会,并且同研究这些问题的“形而上学”方法分了家。当然,他们所应用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的”,恩格斯这样说的意思主要是他们从事物本身出发,而不象黑格尔和所有唯心论者那样,从事物的观念出发。但是这里所说的“唯物主义”不是以前所说的那种旧“唯物主义”,以前所说的那种“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和思维是两种不同的实体;这里所说的唯物主义是摆脱了这种二元论的唯物主义,不同于“观念”的思维被认为是自然的一部分,并且受自然法则的支配。本书的第一卷曾结合唯物史观讨论了这种“唯物主义”的意义,这里没有必要再重复。我们所考虑的是恩格斯在谈辩证法的时候说辩证法来自事物,而不是把辩证法安在事物身上。他说,辩证法并不是任何人的思维的自由创造,任何观察者只要没有被唯心论迷住了心窍就能看到这一点,而且只要根据自己通过辩证法所发现的法则来运用自然界的力量,也能自行证实这一点。恩格斯说,“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6]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为回答杜林的论断——即政治因素是形成人类历史的主要因素的论断——而写的三章,最出色地说明了他在社会研究方面应用辩证法的情况。恩格斯说,经过分析,这一论断似乎是说,历史发展的线索应该到某些人运用暴力去压迫其他人的方面去寻求。恩格斯说,暴力始终不过是一种手段,使用暴力的目的是经济利益。让我们拿奴隶制来看。在役使战争中的俘虏从事生产性劳动以取得经济利益的情况出现以前,俘虏是被杀害而不是留下当奴隶的。奴隶制曾经是发展生产力所必需的手段。“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智慧的发展,是以奴隶制既为人所公认、同样又为人所必需这种状况为前提的。……如果我们对这些问题深入地研究一下,那我们就一定会说——尽管听起来多么矛盾和离奇——在当时的条件下,采用奴隶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7]
   在这里恩格斯是反驳那些想在绝对价值的基础上确立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者,其中包括欧根·杜林在内。恩格斯说,这样的价值是不存在的:一切价值都是相对于时间和地点的条件而存在的。不仅是奴隶制,以后的农奴制和雇佣劳动在各自的时代里都是很大的进步。同样,破坏土地原始公社所有制也是很大的进步,因为这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方法。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远远不是由于一个高压的统治阶级对土地的耕作者进行强制,而是由于耕作者本身觉察到,只要摆脱原始集体主义的束缚,他们就能够改善自己的处境。恩格斯说,那种认为反动的经济制度是本国或者外国的政治征服者强加在无可奈何的国民身上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或者更确切地说,这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会发生。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和经济发展相比,暴力在历史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第一,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随着社会成员由于原始公社的瓦解而变为私人生产者,因而和社会公共职能的执行者更加疏远,这种权力加强了。第二,在政治权力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就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就加速了。或者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除去少数例外,它照例总是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于崩溃。这少数例外就是个别的征服事件:比较野蛮的征服者杀光或者驱走某个国家的居民,并且由于不会利用而使生产力遭到破坏或衰落下去。”[8]
   恩格斯说,一般说来,实际发生的情况决不是这样。在社会的内在发展过程中,政治力量通常总是跟随和依靠经济职能;在大多数经济落后的民族征服先进民族的外来征服事例中,胜利者都是被迫采用被征服者的比较发达的方法。经济力量通常总是占上风。这种力量对理解人类历史各个相继发展的阶段说来是唯一的总线索。
   当然,这也意味着资本主义比起以前的制度来是一个进步,并且在其本身的时代对增加生活资料起了有利的作用。事实上,这一点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有明确的说明,而且也是其中一个主要部分。姑不论马克思和恩格斯谴责资本主义的压榨是多么激烈,他们之所以攻击资本主义倒不是由于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天生就是坏的,而是由于资本主义过时了,或者快要过时,正在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恩格斯着重指出,这种态度不过是他们对待人和自然的总态度的一部分。他说在知识领域里,不可能得到绝对的真理,一切“真理”都不过是人类知识发展过程某个具体阶段中可能得到的最大近似值。这种真理就是后来所谓的“实用主义的”真理,它们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不论它们多么不完善,毕竟能使人掌握包括人本身在内的自然力量去改善自己的生活。正是由于所有这种真理都是不完善的,所以它们全都包含着“矛盾”的因素,但所幸它们全都是可以修正和改进的,因为每一代都以前一代的成就为基础。
   有些社会主义者自称其理论体系所根据的是绝对的道德原则,并且指责人类过去的全部历史不符合他们的理想;恩格斯(马克思也是这样)对这些人表示鄙夷,他认为不论何时何地处理当时问题都有其实际可行的方法,而唯一真正的解决办法就是为当时条件所允许的那种不完善的解决办法。然而恩格斯相信(马克思当然也是这样)工业生产率的提高已经达到了——而且在历史上是第一次——没有必要再进行阶级压迫的地步。总之,马克思和恩格斯相信,如果把资本主义垄断强加于生产的障碍清除掉,就能够生产足够的东西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就这一点来说,他们本身也是“空想主义者”,但是他们之所以是“空想主义者”并不是因为他们鼓吹普遍的和绝对的权利或要求,而是因为他们过高地估计了科学革命所能立即实现的生产进展的程度。
   他们的相对观点说明了他们反对把“平等”作为社会主义的口号,这在《反杜林论》和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中显示出来。恩格斯说,人显然是不平等的,他们的生产力显然就不平等。只有在平等意味着没有人为的歧视的意义上要求人类平等才是合理的。阶级就造成这种歧视,现在既然已经无需用阶级来组织生产,而且阶级事实上已经成了生产的障碍,那就应该把它消灭掉。此外当熟练劳动的训练工作成了社会职能,并且是由社会而不是由个人出资的时候,报酬的差别就可以缩小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受过训练的人就没有理由再提出这样的要求:由于他受过训练,生产率较高,因而应该得到较高的报酬。但是就连这种情况也同平等无关,因为人的能力、勤劳程度和所学得的技术都有差别。
   正如我们已经谈过的,当俄国人不得不面对在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管理制的基础上建立新社会的实际问题时,恩格斯著作中这个当时受到忽视的部分,被他们全部如饥似渴地接受下来了。本书以后的某一卷要讨论马克思主义如何解释共产主义,那时我们还要进一步谈到这个问题。那时,我们将会看到恩格斯得到了应得的荣誉,在创造“科学的社会主义”方面,同马克思几乎居于同等的地位。但是在恩格斯那个时代,他是以马克思的信从者和解释者,而不是以创造性的思想家的本来面目出现的。当然,每当涉及马克思的时候,他自己的那种谦虚的态度,也加强人们对于他的著作的这种看法。
   最后,我们必须要问,这一对伟大的孪生兄弟是何等样的人?不论他们是好是坏,毕竟是他们俩把以前所有的社会主义都抛到一边去,并且强使十九世纪后期和本世纪的大部分社会主义都接受了他们的思想。从他们公开的著作和亲切的通信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们是傲慢的,对于对立的理论家不是宽宏大量的。他们相信自己发现了理解人类历史的线索,从而也发现了人类当代斗争的指南针,因此他们特别看不起那些好心肠的思想家,这些人在他们眼里都陷在绝望的形而上学的泥沼中而无以自拔,或者仅仅是为一片好心所驱使,对于实际形成社会发展的力量了无所知。此外,他们还动辄骂那些敢于批评他们著作的人不真诚;他们在辩论过程中骂人的习惯是德国的传统作风,而十九世纪在英国以至法国的学术辩论方式中这种作风已经很少见,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俄国弟子们却继承并大大发展了这种作风。特别是马克思在某种程度上还有流亡者所特有的弱点,这种顽固的弱点使得贫病交加的处境更加恶化了。尽管他在伦敦住了那么多年,尽管他对英国的状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他始终没有能进一步了解英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更不要谈接受了。他对法国人倒是了解得多,但是并不喜欢他们。他一直是一个地道的德国人,始终相信德国的思想是唯一真正深刻的思想,德国——新生的社会主义的德国——的使命是在即将来临的社会主义革命中起领导作用。恩格斯对英国人的了解比马克思深刻得多,因为他必须同他们做生意,而且也必须生活在他们之中;此外,他的气质也外向得多。但是每当恩格斯为捍卫马克思而反驳任何敢于批评或反对马克思的人的时候,他在谩骂方面却往往比他的朋友更胜一筹,他动不动就骂人愚不可及,或怀有不可告人的动机。
   从气质上说,马克思是一个学者。他确实不喜欢自我吹嘘,除了思想以外,也确实不喜欢宣扬自己的为人。每当恩格斯想要替他捧捧场的时候,他们两人就意见不一致,因为他一方面非常希望自己的著作受到重视,另一方面又不喜欢大肆宣扬自己个人的事迹。恩格斯要老练得多,恢复能力也强得多。恩格斯身体很健康,而马克思虽然身材魁梧,却常常为疾病所苦,难得过几天健康日子。马克思非常钟爱自己的妻子和家人,因此痛恨贫困;恩格斯为人非常慷慨,虽然不得不多年忍受与性格不合的职业给自己带来的烦恼,但却没有经济拮据的时候。
   这两个人尽管有种种不同,却建立了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恩格斯费了很大力气使马克思的研究摆脱虚抬身价的抽象概念而走向现实主义。也正是恩格斯为马克思指出如何在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建立一门新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并用英国的兰皮书来说明他们共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理论。我们可以肯定,即使不谈金钱方面的帮助,如果没有恩格斯的鼓励,马克思就永远无法写出《资本论》,也永远无法对他那个时代的社会主义运动产生他实际已产生的那种影响。
   然而,恩格斯是一个活跃而不深刻的思想家。他满脑子思想,但是可能谬以千里,比如他所说的以下一番话就是这样:普法战争时,“武器已经如此完善,以致不能再取得具有任何变革作用的新的进步了……”[9],又说,“往后的一切改进,对于野战说来,都多少是无关紧要的了。”[10]他轻易地一下子跳到结论上去,而且囫囵吞枣地接受概念,而不去非常仔细地进行观察。在马克思生前,他比他的同伴马克思还马克思主义。只是在马克思死后,他才开始在原先一向尊重这位同伴的判断的那些问题上进行独立思考。于是,比如在历史的形成方面,他才认为非经济因素具有很大的次要影响,此外在实际问题上也使自己的想法适应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实际发展,尽管这个党的实际发展同他和马克思在制定哥达纲领期间希望它具有的形式显然存在差距。恩格斯非常热情,远不象他那位更加渊博的同伴那样感到直接思考是一件困难的事。
   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作为科学的社会主义——社会科学——的概念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他们尽管看不起奥古斯特·孔德,但是完全同意他从圣西门那里得来的看法:十九世纪的主要使命就是要把那些在自然领域中创造了那么多奇迹的科学方法应用到人类社会中来,创立一门“社会的科学”,为“科学百科全书”作一番润色,并把先验思想从最后一个据点中驱逐出去,使得任何形而上学哲学都成为不必要的。他们两人也象孔德一样,认为历史提供了创造这种最后和最高形式的科学的材料。但是他们认为孔德是个骗子,因为孔德的“社会科学”建立在心理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实际研究上,同时也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孔德关于“秩序”和“进步”的作用的概念是以错误的反题为基础的。从本质上说,他们是革命者,孔德则肯定不是。孔德认为了解当代社会事件以及解释人类历史的线索是社会的团结,而马克思和恩格斯则认为是阶级冲突。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阶级”代替了黑格尔学说的“观念”成为了解历史的主要线索。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形成他们的基本概念的时候,当时经济发展的突出作用显然是大批几乎没有技术的工厂工人(可以单纯看作是劳动力这种商品的没有差别的单位)打垮和取代了个体手工业生产者。各地的早期工厂制度都有这种特点。这是取代个人技术,把工人变成动力机器的附属品从而降低生产成本的一种手段。对工业革命时代的资本家来说,动力机器的主要优点是使他们能够雇用几乎不掌握技术的劳动来进行生产率很高的生产。马克思根据自己的见闻和在关于上升中的工厂制度的兰皮书里所读到的资料作出结论,预料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还会使这种取代人的劳动的过程大大发展,直到所有的工资劳动者都变成一个不分彼此的抽象劳动力整体为止。在马克思逝世以前,事实上在《资本论》出版以前很久,就最先进的工业地区——特别是建设工程和资本商品制造工业中——所发生的情况来说,马克思的预见已经成了严重谬误的写照,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后,马克思始终没有对英国不断改变的工业状况进行直接的研究;他原先在恩格斯的敦促下进行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对于比英国晚得多才开始机械化生产的国家来说,有一个时期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能成立的。
   可见,马克思始终没有去重新考虑自己最初就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趋势如何影响工人所作出的结论;他仍然主要从非人格化的不熟练的工厂工人整体跟同样非人格化的集中的资本整体相对立的角度去设想工人阶级。他严重地误解了英国工会所发生的情况,而他正是依靠英国工会领袖的帮助建立第一国际的。他认为他们的同业工会主义是一种反动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却反映了生产性质的改变,并且预示技术和职业的划分将越来越细,而不是把整个无产阶级降低为一批无分彼此的越来越贫困的牺牲品。恩格斯有比较丰富的工业知识,本应能够纠正马克思在这方面的错误看法,但是他始终没有这样做。事实上,马克思在世时也同他的朋友一样,不了解技术改革所产生的新力量,技术改革使得冶金业,而不是纺织业,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主导。
   这些看法上的缺点远远没有使马克思主义受到阻碍,反而使它更容易为人所接受,不过不是在英国,而是在仍然不得不追赶英国的那些国家中。这些缺点使马克思主义尤其适合如下地区的产业工人的心理要求:这些地区遭到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企业的侵入,而又没有经过英国工业发展的中间阶段。马克思主义非常适合十九世纪七十和八十年代的德国的情况,甚至更加适合1917年以前俄国经济中范围很小、但机械化程度很高的工业地区的情况。这些差别部分地说明了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在成为大陆社会主义运动主体的理论的时候,并没有能对英国产生类似的影响。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是对处于特定发展阶段的资本主义生产所作的强有力而又深刻感人的分析;就马克思主义以研究十九世纪中叶以前的资本主义的实际运行情况为依据这一点来说,有几分理由可以说它是“科学的”。但是在马克思不再写经济和社会史,而写起理论经济学来的时候,他就不再象一个研究事实的科学家了,而是用一种非常不科学的、事实上是形而上学的方式,从自己的脑子里编造出一套理论来。李嘉图及其直接继承者的全部古典经济学结构的基础,就是根据抽象的叙述所作出的演绎。这是一种逻辑结构,它之所以言之成理,是由于它同市场经济中的事实看上去类似,但是它不是根据这些事实所作出的归纳为基础的,也不能用这些事实加以证明。马克思全盘接收了这种以演绎推理为基础的体系,根本没有看透它的非科学的本质。然后,他在“批判性的”评价的幌子下,又在这个体系上面另加了一个演绎性的结构,结果是更难用任何以事实为依据的方法加以证明。马克思的理论性的经济学是否正确,也许还是一个争议不下的问题。这套理论的内在连贯性可能是有的,作为一套根据原始假定而作出的演绎来说在逻辑上也可能是正确的,但是从“科学”一词的任何正确意义来说,却决不是“科学的”。




[1] 《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年柏林版。英译本直到1909年才出版。

[2] 见马克思著《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67页。——译注

[3] 见《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1页。——译注

[4] 见《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1页。——译注。

[5] 见《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1页。——译注。

[6]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1页。——译注

[7]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0页。——译注

[8]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2页。——译注

[9] 恩格斯著《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9页。——译注

[10] 恩格斯著《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9页。——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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