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和经济发展相比,暴力在历史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第一,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随着社会成员由于原始公社的瓦解而变为私人生产者,因而和社会公共职能的执行者更加疏远,这种权力加强了。第二,在政治权力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就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就加速了。或者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除去少数例外,它照例总是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于崩溃。这少数例外就是个别的征服事件:比较野蛮的征服者杀光或者驱走某个国家的居民,并且由于不会利用而使生产力遭到破坏或衰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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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说,一般说来,实际发生的情况决不是这样。在社会的内在发展过程中,政治力量通常总是跟随和依靠经济职能;在大多数经济落后的民族征服先进民族的外来征服事例中,胜利者都是被迫采用被征服者的比较发达的方法。经济力量通常总是占上风。这种力量对理解人类历史各个相继发展的阶段说来是唯一的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