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国家只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的机关,那末,说自由的人民国家,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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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恩格斯建议把纲领中的“国家”一词一律改成“公团”(“Community”)这是一个很好的德文古字,相当于法文中的“公社”。列宁在评论时指出,虽然恩格斯建议从纲领中去掉“国家”一词,马克思在一个多月以后所写的《批判》中在谈到过渡时期时,仍保留着这个字。但是列宁说这是没有矛盾的:这两个字的意思一样。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有一个“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在过渡时期,从某种意义上说来,仍然有一个“国家”,但是就象巴黎公社一样,“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最后,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家就用不着,它会自行消亡。”看来这是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评论的明确含意的相当公正的概括。所没有谈到的是巴黎公社所预示的“无产阶级专政”将采取什么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无疑会辩解说,专政会根据发生革命的不同环境采取必要的各不相同的形式。他们会讥笑那种不考虑具体社会的性质和当前形势的迫切需要而规定一个固定形式的想法。可见,不能认为他们的“专政”概念排除普选或者是要求普选;也不能认为这个概念除了赋予共产党以整个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而不是宗派这一总的职能以外,还对共产党的作用有任何特殊的见解。对专政理论作详尽的阐释是后来的事,大部分是列宁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