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英〕G·D·H·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 -> 第二卷:马克思主义和无政府主义(1850—1890年)
第六章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第一国际
国际工人协会1864年成立于伦敦,起初是英国和法国工会的联合组织,并有当时寄寓伦敦的欧洲其他地区的一些流亡人士参加。应该了解,虽然协会从一开始就关切政治,但是它最初主要是一个工会组织,体现法国和英国有组织的工人的团结一致,而不是一个政治运动。事实上,在着手创建这个组织的两个国家中,当时也没有其他方式可以采用。在法国,在第二帝国的统治下,工人的政治组织几乎无法公开存在,尽管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的一年以前,即1863年,出现了帝国建立以来的第一批工人阶级候选人。拿破仑第三在资产阶级越来越反对他的政权的威胁下,经过一再犹豫,着手摸索利用工人阶级——或者说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作为抗击资产阶级反对者的力量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工会运动仅仅得到非常有限的宽容。即使在1864年,工会在法国也是非法的,只有以互助会的名目为掩护,不造成太多的麻烦,才允许存在。参加建立第一国际的法国人最初于1862年到达伦敦,他们并不是作为工会主义者而是作为参加伦敦国际博览会的一个推选出来的工人代表团团员前去的。毫无疑问,派他们到伦敦去的意图是要使他们归国时对世界上那个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新工会主义者和合作主义者的温和和通情达理有明确的认识,从而愿意放弃还保存在法国工人阶级会社的下意识中的革命传统。
法国人1862年在伦敦发现负责招待他们的主要是伦敦工联理事会,这是两年以前因1859年伦敦建筑业劳资纠纷而建立起来的组织。这时英国还没有一个代表整个工会运动的中央组织,更不用说任何有组织形式的工人阶级政党了。宪章运动已经寿终正寝;国际协会也随之消亡,它是民主派兄弟协会的后继组织,在1848-1849年革命失败后曾设法同大陆激进主义运动保持联系。伦敦工联理事会是当时存在的最有代表性的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接管了旧组织的职能,并使这些职能获得工会的支持。伦敦工联理事会在美国南北战争中积极支持北部反对奴隶主的事业,起了重要作用;它负责招待前来参观1862年国际博览会的意大利和法国工人阶级客人;它参加了为加里波的1864年访问英国而安排的盛大接待。它在1862年还积极参加筹组工会政治同盟的工作,这个组织后来发展成为全国改革联盟,在争取议会改革的斗争中成了工人阶级的主要工具。不过即使在1864年,当法国代表再次访问伦敦,并提出成立国际组织的计划时,这些发展还仍然处于初期阶段。
在这以前,英国工人同意大利工人的关系要比英法工人之间的关系密切。英国中产阶级的和工人阶级的激进分子同以马志尼和加里波的为首的意大利民族主义者声息相通,彼此同情。加里波的更被推崇为深孚众望的英雄,1864年他访问英国时受到欢迎就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在马志尼的影响下成立的意大利社团并不是工会,或者说主要不是由工人来领导的。这些社团虽然叫作工会,但大部分是由知识分子组成的,同1862年欢迎这些社团的代表来英访问的工会主义者很少共同之处。英国的工会主义领袖们一开始就认为他们应该参加第一国际;国际章程草案的初稿是由加里波的副手沃尔弗少校以马志尼的意大利工人协会为蓝本拟定的。这是几种草案中的一种,到了最后这些草案都被搁置一旁,而采用了马克思所拟定的草案。马志尼派在国际工人协会中再也没有发挥更多的作用。当时访问英国的法国人则完全不同,他们是工人,实际领导为争取社会承认以及提高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而进行斗争的真正工会。英国的工会主义者承认他们是能够与之为共同事业奋斗的同胞兄弟。国际工人协会主要是作为一个英法工会的联合运动而成立的,筹组协会的人们希望通过协会取得其他国家志同道合的团体的合作。协会采取的第一步是,有选择地邀请一批寄寓伦敦的流亡者参加会议。马克思也受到了邀请,这主要是因为他的两个朋友——德国成衣工人格奥尔格·埃卡留斯(1818—1889年)和瑞士钟表工人海尔曼·荣克(1830—1901年)——在英国工会运动中享有地位,得以从一开始就把马克思拉进运动。
参加1864年会议的法国人是雕刻工昂利·路易·托伦(1828-1897年)、花边工厂机械工沙尔·利摩赞、镌版工E.C.弗里蒲、装订工欧仁·瓦尔兰(1839—1871年)和乐器工欧仁·杜邦(1831—1881年)。除了住在伦敦的杜邦以外,他们都是巴黎的手艺工人,都是仍然占据重要地位的小规模工业的代表。其中有三人——托伦、利摩赞和弗里蒲是蒲鲁东的信从者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反对者,但是他们并不反对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另一位巴黎人——欧仁·瓦尔兰是法国工会运动的主要组织者,他的观点比其他人要左得多,用现代的话来说,他是工团主义者。至于一直留居伦敦的杜邦则深受马克思及其友人的影响。不过在当时,这些来自巴黎的代表都一致认为必须发起一个声势浩大的工会运动,采取独立的工人阶级政治行动,同时强调工人必须同资产阶级的和奥古斯特·布朗基信从者的革命激进主义划清界线。原来法国工人中的觉悟分子不是拥护布朗基派就是拥护蒲鲁东派(蒲鲁东本人死于1865年)。
1864年,马克思本人对托伦评价甚高,对他的那一伙人也颇有好感,但是不久就同他们所有的人发生争执,仅杜邦一人除外。在拟订第一国际的《成立宣言》和《章程》时,马克思小心翼翼,缄口不谈可能开罪于两个主要集团的事情,因为要使新组织顺利地建立起来,就必须诱导它们接受《成立宣言》和《章程》。《成立宣言》的大部分段落以鲜明对比的方式指出了主要工业国家物质财富和收入的迅速增长和劳工大众的不断赤贫化。在这种对比下,马克思论述了体现在1847年十小时工作日法案和其他国家工厂立法中的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压倒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巨大胜利。他还欢呼在工人的控制下成功地建立起合作工厂,认为这适足以证明工人阶级的能力,也预示着来日的工业民主。与此同时,马克思断言工人不可能通过自愿的合作事业获得普遍的解放,必须采取全国性的行动以建立新的工业秩序。他说,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工人必须组织起来以夺取政权。此外,工人必须同时在国内和国际上壮大工会运动以捍卫自己,并且把工会运动当作建立新秩序的工具。《宣言》的最后一段雄辩地谴责了俄国的野蛮暴政、波兰的苦难以及欧洲各国统治阶级对美国奴隶主的同情,同时号召工人“洞悉国际政治的秘密”[1],而且,“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2]
当然,对于上述全部论点可以作不同的解释。马克思在1864年依然故我,仍旧是一个革命的社会主义者,并没有放弃16年前在《共产党宣言》中所采取的立场。但是他获得了1848年和以后十多年的经验,更加懂得在以必要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革命实践方面存在着重重困难,也更加懂得在缺乏组织严密的工人阶级运动的支持下单搞革命隐藏着种种危险。1850年以后,马克思不再属于革命运动的极左派,而是对单纯的暴动主义深表怀疑,他认为
单纯的暴动主义只是毫无必要地向敌人提供摧毁工人组织的机会,并且由于监禁或放逐使工人丧失自己的领袖。在建立第一国际时,马克思希望做到的不过是实事求是地对待工人运动,并在日常的斗争中加强国际的力量,因为他相信这样就能把国际引入正途,并且能在意识形态的指导下,从争取局部的经济和政治改革的斗争经验中逐步发展革命观点。他用半诙谐的遗憾口气对恩格斯说,他被迫在第一国际的《成立宣言》中写进了一些无伤大雅的关于正义和公平的词句,但是引用这些词句是否真正使他感到不快,倒是可以怀疑的,因为这些词句组成了那个他设法驾驭使之沿着自己所指定的目标前进的运动的推动力量。《宣言》的全文证明,对于他所回顾的那个时期的资本主义制度露骨的不公正他是多么深恶痛绝。
实际上1864年马克思就看到,在欧洲,特别是在法国,革命又一次临近了,但是他并无意于鼓动革命,他更关心的倒是竭尽全力加强工人阶级运动的力量,使工人阶级对革命所要造成的局势作好准备。在马克思的信札中,我们看到他一再说,英国是唯一能够发生真正社会主义革命的大国,在那里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已经消灭了旧的生产方式,并摧毁了原是一支有效力量的农民阶级。但是他并不认为,英国的革命已经指日可待。他论证说,爱尔兰革命会打击英国地主贵族的力量,是英国发生革命的先决条件。正是由于这一点,他对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后期达到高潮的芬尼亚运动寄予很大的希望[3]。他确实希望,英国工会不断开展的斗争以及同时进行的争取议会和社会改革的运动,会促使英国的工人阶级建立这样一个政党:它同自由主义界限分明,并能在经济和政治领域同资本主义展开搏斗的过程中增强战斗力。如果不是英国统治阶级——不管是自由党人还是托利党人——见事不妙,及早作出了巨大让步,这种情况确实是很可能发生的。结果是爱尔兰起义被轻而易举地镇压了下去。就在这个阶段,1867年通过了改革法案,1871年和1875年工会取得了完全合法的地位,1867年和1875年对一些劳资法案作了修订,此外又结合对工人作出的这些让步制订了多项社会立法,所有这些都有效地防止了马克思所期待的激烈的阶级斗争。但是在1864年,这些发展都还没有发生,因而对英国工人抱有希望,估计他们即使不会成为革命者,至少也会大大增强战斗的阶级意识是合乎情理的;此外,既然马克思随时可以给予英国工人以思想指导(马克思始终认为给予这种指导主要是德国人的特权),预期这种阶级意识会越来越带有社会主义色彩也就是合情合理的事了。当时,急待着手的工作是掀起一个直接以英法工会为基础的国际运动,并把总部设在英国,从而确保运动不受法国人宗派主义争吵的干扰,不受蒲鲁东影响的支配,同时也为寄寓伦敦的德国流亡者参加运动敞开大门。在马克思看来,这些德国人具有正确的思想,尽管他们在德国没有一个其团结程度堪与英国的运动——哪怕是法国的运动——相比拟的全国性运动。
应该指出,在第一国际的《成立宣言》或者《章程》的前言中,马克思根本没有提到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他谈到了合作生产,认为这证明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在没有利用雇佣工人阶级劳动的雇主阶级参加的条件下”[4]是能够进行的;在强调自愿组成的合作企业的限制时,他敦促说“要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5]由于这一点,同时还由于有产阶级估计会抵抗劳动群众的取代,马克思说“夺取政权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伟大使命。”[6]但是即使他有此心愿,他也不可能以任何更明确的措辞提出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因为这样作会使他同大多数法国代表——很可能还同主要的英国代表——形成严重的对立。托伦及其一伙是互助论者。他们所向往的是这样一种社会:人人都单独地或者作为一个生产合作组织的成员拥有自己的财产,并得到自己的全部劳动果实。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蒲鲁东派相信应该实行一种“无息信贷”(不支付利息的资本信贷)制,即通过人民信贷银行向作为个人或者团体成员的生产者提供贷款。人民信贷银行是一个由宪法规定的自治的公共组织,在任何方面都不受国家控制。蒲鲁东派强烈反对经济平等,认为人人都应该按其劳务得到报酬;他们还大力主张一种经过改良的不受阶级剥削的财产制度,因为他们把家庭看作是社会的主要基础,把地产和其他生产资料产业看作是家庭在社会中存在的必要条件。与此同时,他们强烈反对妇女参加劳动,认为这破坏家庭生活,也反对妇女享有权利,认为这破坏家长制的家庭基础。
至于英国人,他们对蒲鲁东的社会学说则没有这种教条主义的信仰,本可以诱导他们接受土地的社会化[7],而且对他们来说,工业的社会化简直就不成其为问题,只是他们在形式上对合作生产的主张抱传统的友好态度而已。这种主张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显然又重新抬头,而且得到工会主义者的大力支持。
如果当时马克思以集体主义者的身份出现,那就必然会使第一国际在刚诞生时便夭折。在他的信札中没有迹象说明他愿意这样做。他的方针并不包括说服当时的各国接管工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他希望在适当的时候推翻这些国家,然后由获胜的工人用经过他们改造并由他们控制的国家取而代之。也没有迹象说明他曾考虑过在革命成功以后工人究竟会怎样着手组织工业。他肯定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作任何说明;也不愿意把它列入第一国际的纲领。按照他的设想,第一国际当前的战斗任务是以工会为手段,进行宣传鼓动,争取进一步制定类似十小时工作日法案那样的法律以改善条件,同时成立一个着眼于夺取政权的工人政党。至于在工人的控制下如何组织工业的问题,则可以留待工人取得政权以后再予解决。就眼前来说,现存的生产合作社就预示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基于几个十分充足的理由,马克思在1864年首先着重考虑的是合作问题,而不是社会化问题。第一,合作问题是正在发展中的德国社会主义运动的主要问题。斐迪南·拉萨尔在两年以前就发起建立了全德工人联合会,联合会的突出要求是国家把资本和信贷款项交给工人合作社掌握,从而使合作社能够代替资本主义工业。这是法国的路易·勃朗1839年在所著《劳动组织》一书中所提出的纲领的再版;这也是对许多发出如下呼吁的人的社会主义答案:他们呼吁工人不要去追逐政治幽灵,而应集中全力建立自愿的生产合作社,作为解放劳动的手段。我们已经谈过,许多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社会改革家曾把这种可以追溯到傅立叶和欧文的主张(除去其中较有革命性的方面)当作对抗激进社会主义的有力措施。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德国,进步的自由主义者海尔曼·舒尔采-德里奇曾特别提出这个主张,而拉萨尔的攻击矛头主要也是指向他的。如前所述,拉萨尔反对舒尔采-德里奇的第一个论点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既然工资由于“铁的工资规律”的作用被降低到仅够糊口的水平,那么工人从消费合作社得到的任何一点好处就必然会由于工资的降低而被剥夺掉;第二,通过自愿行动成立的生产合作社只会产生工人的特权小集团,他们会退出阶级斗争,而对促进劳动的普遍解放毫无作为。拉萨尔论证说,工人合作社必须取得国家的支持和掌握充分的资本来源,以便从资本家那里撤走一切最优秀的劳动力,从而迫使资本家不是提高工资和改善条件,便是关门大吉。事实上,他认为只要国家支持工人,到头来资本家就必然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实际上,拉萨尔是在向整个自由放任主义的学说挑战,他说只要国家从工人的利益出发,进行干预以改善生产条件“铁的工资规律”就不会再起作用。因此,他借用蒲鲁东和路易·勃朗的一个主张,提倡一种其规模足以使整个工人阶级成为自己的主人的国家信贷制度。他认为这需要建立普选制度,普选制度会把国家变成工人利益的保卫者。于是,要求普选权便成了全德工人联合会纲领的第一条,以此作为建立国家资助的合作生产新制度的手段。
我们已经谈过,马克思对拉萨尔的这些理论在许多论点上持严格的批判态度。他不相信拉萨尔所主张的那种“铁的工资规律”这一分歧具有实际的重要意义,因为拉萨尔的理论意味着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会对改进条件无能为力,马克思则坚持工会能够大有作为。此外,马克思完全不同意要求任何国家给予帮助,他认为只能在剥削者国家的废墟上另建工人的国家。他不无道理地指责拉萨尔同俾斯麦勾勾搭搭,同时指责拉萨尔出于对资产阶级进步分子的憎恨,竟准备同德国最反动的势力勾结起来去反对他们。尽管马克思对进步分子并无好感,但是他认为在进步分子对普鲁士以及其他形式的德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的斗争中,工人应该支持进步分子。马克思本人在德国的信从者以威廉·李卜克内西为首,当时正勉为其难地同德国许多地区比较进步的资产阶级民主派结成联盟,并同他们一道工作;拉萨尔的方针在马克思看来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背叛。但是马克思所反对的并不是这种由国家资助的合作社,而是所有那些谋求现存的国家提供帮助的建议,他认为现存的国家实质上是反动的组织。
在法国,蒲鲁东派也大都主张在新秩序中举办合作企业以代替个体生产。但是他们激烈反对第二帝国,因而根本不愿意同任何主张用如此肮脏的国家资源资助合作社的建议发生关系。他们主张由工人自愿组成生产合作社,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就有许多这样的合作社在法国建立起来。在蒲鲁东以自愿为基础建立信贷银行的尝试失败以后,蒲鲁东派提出了“无息信贷”的建议,但是看来,只有在那场他们预期不久便会推翻拿破仑帝国的革命到来以后,提出这个建议才是合乎时宜的。从上面可以看出,蒲鲁东派是站在马克思一边反对拉萨尔的。在英国,合作社纯粹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展的,自从罗伯特-欧文开始为合作社进行宣传以来,就没有发生过国家提供帮助的问题,当时欧文只吁请地方的济贫当局在建立“合作村”方面发挥它们的作用。英国的舆情对于国家提供帮助的主张十分不利,因为自由放任主义的思想居于支配地位。与此相反,不论是俾斯麦的德国还是拿破仑的法国,在理论上都不反对国家干涉经济事务,尽管法国和德国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激烈反对这一点。但是,他们是反对派,政府不由他们控制。
除了那些由寄寓伦敦的流亡者在名义上代表的国家以外,参加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大会的有四个国家,它们是英国、法国、比利时,瑞士(或者说是日内瓦,因为瑞士的其他地区没有代表)。在这些国家中,比利时代表一人:西萨尔·德·巴普;日内瓦代表二人;德国人约·菲·贝克尔和法国流亡者弗朗索瓦·杜普列。除了贝克尔以外;代表德国参加大会的只有住在伦敦的流亡者:马克思本人和他的朋友埃卡留斯、弗里德里希·列斯纳以及卡尔·沙佩尔·法国派托伦、利摩赞、弗里蒲参加大会,他们都来自巴黎,杜邦则代表伦敦的法国流亡者参加大会。英国的代表是:乔治·奥德加(伦敦工联理事会现任主席,即将改任理事会书记),乔治·豪威尔(伦敦工联理事会现任书记),威·朗·克里默(木匠工会成员,后来出任第一国际第一书记),格奥尔格·埃卡留斯(马克思的朋友,留居伦敦的德国成衣工人)。参加大会的还有波兰流亡者鲍布辛斯基,留居伦敦的瑞士钟表工人海尔曼·荣克以及意大利人沃尔弗少校(此人在大会的开始阶段即退了出去)。
基于两个原因,德国没有真正的代表出席大会,公开提出的理由是德国的法律禁止参加国际组织。这不可能是真正的理由,因为这一规定肯定并不适用于德国所有各邦。真正的原因是,除了地方工会以外,1864年德国工人唯一的大规模组织就是拉萨尔的全德工人联合会,而这正是马克思决不想邀请的一个团体。他宁可等待,希望李卜克内西不久能在德国组织一个工人运动,同拉萨尔分庭抗礼,同时希望这个运动易于接受自己的影响,而无需担心它甘愿同反动政府勾结以对抗资产阶级进步分子。马克思在德国的支持主要来自莱茵兰,而拉萨尔的活动中心则在柏林。马克思认为,同思想开明的德国西部相比,柏林是东部野蛮主义的老巢。如果他邀请自己在德国的任何朋友参加大会,那么他们除了代表自己以外,就不能代表任何人,其后果必然是同拉萨尔派断然决裂,而在当时这并不是马克思所希望的。拉萨尔本人在1864年8月的那场尽人皆知的决斗中丧生,此后一个时期他所领导的运动的前途就成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向拉萨尔派发出邀请(事实上并没有),他们也不大可能参加伦敦大会。
由于波兰代表实际上不代表任何人,而以沃尔弗少校为代表的意大利人又完全不同情主要以工会为基础的国际,因而在这个阶段就只有两个国家需要考虑,即比利时和瑞士。一年以前,瑞士人皮埃尔·库勒里医生为了争取实现两国共同成立国际的计划访问了比利时,实际上这正是这方面的初步尝试。应该着重指出,当时比利时在欧洲是仅次于英国的最发达的工业国家,它有发达的资本主义结构和延续不断的工业斗争史,特别是在采煤和冶金工业方面。在思想领域,比利时深受法国的影响,这种影响更由于比利时有大批的法国流亡者而加强了。不过比利时本身——不论是它的瓦龙族还是佛兰芒族——也有自己的相当悠久的社会主义思想传统。我们已经谈过,比利时卓越的社会主义先驱者有雅科布·卡茨、纳·德·凯色尔和柯林斯男爵。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比利时的主要理论家是青年印刷工人和医生西萨尔·德·巴普(1842—1890年);在第一国际成立后的几年中,他在国际内部的政策争执中发挥了很大作用。1864年,德·巴普年仅22岁,但是已经崭露头角了。当时比利时并没有其他代表参加国际的集会,直到1868年比利时人才成批地参加布鲁塞尔代表大会。德·巴普还先后参加了1865年伦敦代表会议和1867年洛桑代表大会。在伦敦,他还是个不为人所重视的人物,直到国际着手讨论工业的社会化和控制问题时,他才作出了特殊贡献。
如前所述,瑞士派约·菲·贝克尔(1800—1886年)和杜普列参加了第一国际的成立大会。贝克尔是德国人,老社会主义者,马克思的朋友,长期定居日内瓦;杜普列是法国人,也住在日内瓦,后来成为第一国际在瑞士出版的第一种杂志的编辑。1864年,瑞士的社会主义运动仍处于萌芽阶段,最著名的社会主义倡导者是贝克尔和改革派皮埃尔·库勒里医生,他们在瑞士操法语的各州有相当多的信从者。从政治上来说,瑞士人比欧洲大陆任何其他地区的人都自由。在各大城市,地方性工会运动也有相当声势。但是瑞士人没有全国性组织,甚至没有一个组织能把瑞士的操法语各区或操德语各区联合起来。在德语地区,没有任何了不起的运动,虽然某些城市有德国流亡者的团体。在法语地区,最活跃的中心日内瓦被技术工人的工会控制着,这些工会的大多数成员是充分享有选举权并在政治上同中产阶级的激进派采取联合行动的公民。与此相反,大部分建筑工人则不是日内瓦公民,没有选举权,是工人阶级中支持对立派最有力的团体;对立派强烈反对同激进派进行任何合作,主张采取直接行动以解除疾苦的政策。在瑞士其他操法语地区——汝拉,居支配地位的工业是为资本家商人服务的家庭工业,特别是钟表制造业。这些小规模的生产部门已经受到英国和美国的工厂工业发展的威胁,而且景况正日趋恶化。许多家庭工业工人准备团结起来支持任何为他们的疾苦说话的战斗性运动。莱洛克尔、拉绍德封以及汝拉地区及其附近的其他中心城市的家庭工业工人同日内瓦的建筑工人一道,形成拥护巴枯宁的基本力量,在最后招致第一国际瓦解的争执中支持巴枯宁。詹姆斯·吉约姆(1884—1916年)很快就成为这些地区的工人的杰出领袖;他是教师、印刷工人兼新闻记者,他留给后人的有关第一国际的历史远远超过许多同类书籍,材料最为丰富。
这些无政府主义团体直到1866年第一国际在日内瓦举行代表大会时才露面,过去并没有参加过大会。总的说来,贝克尔和杜普列是追随马克思的。在第一国际的成立大会上,马克思只需同英国人和法国人打交道,而英法代表一致同意主要在工会的基础上建立国际,而不是把国际当作政党的联盟或以政治为主的团体。
在成立大会上通过的第一国际《共同章程》的序言部分,有一句话注定要在后一阶段引起激烈的争论,这句话是:
因而
[8]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它的伟大目标,
[9]
就象《成立宣言》和《章程》的序言部分的许多内容一样,这句话可以作几种不同的解释。总的说来,可以按照法国和英国的工会主义者的理解,认为这句话意味着工会行动居于首要地位,而政治活动除了在工会基础上以外,相对说来是无关宏旨的。甚至可以象某些法国人那样,认为它是一种警告,告诫不要采取任何形式的可能促使工人阶级运动同现存的国家或者资产阶级政党妥协的政治行动。但是也可以认为这句话是断言工人必须采取政治行动作为取得经济解放的手段;毫无疑问,马克思的本意就是这样。
由于第一国际的《章程》经巴黎支部翻译成法文时,在法文本中删去了“作为手段”字样,这就使语意越发混乱了,法文本只是说:
劳动受资本支配是一切奴役制度——政治、精神和物质奴役制度的源泉。所以,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服从于它的伟大目标。
毫无疑问,这句话的语调不同,但是谁又能说这究竟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呢?法文本远比英文本明确强调政治行动的从属性质,这同完全排除政治行动是相当一致的。马克思在看到法文本的时候勃然大怒,指责说无政府主义者这样干是为了歪曲第一国际的宗旨。但是十分可能的是,即使翻译者有心在措辞上有所变动,也完全无意改变它的原意。不管这个问题的真相如何,这句话终于成了第一国际后期马克思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激烈争论的问题,那时对立宗派之间的斗争已经全面展开。
第一国际是在整个欧洲处于极其不平静的形势下着手创建的,以后几年,又是在战争和革命烽火不断蔓延的环境中发展的。一般说来,在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以前,这些条件有利于国际的发展,肯定提高了它在敌人眼中的地位,它的敌人动辄把一切形式的群众骚乱都归咎于它。罢工的大量增加也使第一国际获得赞誉——或者是受到责难,而事实上这主要是1866-1867年经济危机以及随之出现的复苏的结果。非常可能,第一国际的存在是这些年来鼓舞一些国家的工会主义迅速发展的一个因素;但是如果没有国际,这种发展十之八九也是会出现的,因为这是对普遍存在的经济条件的自然反应。当然,无需频频提到第一国际,就能解释英国和法国——还有比利时——的工会发展的历程。在德国,第一国际对于事态发展几乎没有发生影响。在西班牙,工人阶级的组织主要是在第一国际的名义下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这同伦敦总委员会发出的任何指示毫无关系;在意大利,运动受到巴枯宁的影响远远超过马克思或者总委员会的影响,而且对于国际工人协会的拥戴始终极为勉强。事实上,很难指出第一国际作为一个组织曾向任何一个国家真正提供了主要动力。就大多数情况来说,每个国家的工人阶级运动都是分道扬镳,各行其是,而不管它是不是主要打着国际的旗号。第一国际通过捐款和阻止罢工破坏者通过国境,给予罢工一些援助,但是除此以外,它对引导事态的发展就不能有多大作为了。它能够大造声势,使它的反对者惶惶不可终日,同时使它的支持者感到大有盼头,但是它的真正力量始终受到很大限制;早在它内部的理论争执达到严重地步以前,它所掌握的力量的基础就已经受到了损害。
有一点也不无重要意义:第一国际不象它的后继者第二国际,并不是各国党的一个联合组织,也不是一个以工会或者其他工人阶级团体为成员的组织。第一国际在每个国家的成员都是个人,他们加入它的总支部和支部,直接缴纳会费。在有全国性总支部的地方,总支部把各地的支部联合起来,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一个联合机构,但是受国际影响以及在某种情况下受它鼓舞的工会并不是它的成员。比如在法国,国际在巴黎和其他城市的组织同联合工会组织是并存的,而且彼此是独立的。这种分立门户的做法,无疑部分地是由于法律对于工会的联合以及建立联合政治组织规定了限制;分立门户的目的也在于建立总支部和支部,作为领导和鼓舞群众运动的富于战斗性的工人阶级政党的机构。
第一国际原打算1865年在比利时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正式通过它的《章程》。但是到了应该进行筹备的时候,比利时颁布了限制外国人入境的新法律,此外与会代表看来也不可能很多,于是总委员会认为在比利时举行大会不适宜,决定把大会推迟一年,另在伦敦召开了一个小型会议,处理紧急问题。在这个阶段,马克思对第一国际在英国的发展抱着一种非常热切的心情,似乎以为自己在左右英国的运动,而实际情况却远远不是这样。1864年在伦敦成立的总委员会的双重任务是领导整个国际,同时组织这个运动的英国支部。马克思毫不犹豫地认为,英国工会采取行动,成立自己的改革同盟,力促实行成年男子选举和无记名投票,同时掀起运动以求把工会联合成一个全国性综合组织,都应归功于总委员会的作用。诚然,这个时候有一些英国工会最有影响的领袖是第一国际总委员会委员,并在委员会的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很难得出结论说,他们在处理国内事务时接受第一国际的领导。事实上,那个促使职工大会于1868年成立的运动,更应归功于格拉斯哥和英格兰北部的矿工工会和工联理事会,而不是伦敦工联理事会或者总部设在伦敦的一批混合工会。伦敦人虽然在争取议会改革的斗争中最为活跃,但远远不能代表工业运动中最富有战斗性的分子。如果第一国除不存在,英国的事态发展在任何重要方面看来也不可能有什么不同。毫无疑问,马克思诱导伦敦工会领袖在若干文件上签了名,如果没有马克思,他们是决不会想到要制定这些文件的;同样不容置疑的是,由于英国运动享有威信,它的领袖所给予的表面支持便成了增加第一国际在其他国家的影响的重要因素。但是这些领袖决不打算听任马克思或者任何其他外来人替他们指导运动。他们继续加强自己的组织以推行国内事务,把国际看作是一个次要组织。1867年,这些领袖在把选举权扩大到城市工人以及修改劳资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也正是这一点使他们的革命性削弱了而不是加强了。此外,1866年的谢菲尔德暴行以及翌年霍恩比对克罗斯案件的判决,更把工会推向守势,使得工会领袖们甚至在被巴黎公社的爆发吓得目瞪口呆以前,就不那么倾向于采取任何旨在恐吓英国资产阶级的行动了。
在这个时期,国际的法国成员也自行其是,基本上受国内事态发展的支配,而不是听命于伦敦的任何指示。拿破仑第三1864年以后给予工会的有限容忍根本没有产生工人阶级转而支持帝国这个预期的结果。恰恰相反,左右法国工人运动的力量已经逐步从托伦及其温和派同事转移到以欧仁·瓦尔兰为首的比较富于战斗性的集团手里。1868年,巴黎工人成立了一个独立于国际工人协会巴黎支部之外的中央工会联合会,不过这个联合会设在同一座大厦里,而且同巴黎支部有密切关系。在一些其他城市,比如里昂、马赛、卢昂和布勒斯特,很快也成立了类似的联合会。瓦尔兰为组织这种同国际地方支部并存的联合会奔走于全国各地;结果证明,其中的大多数比原来的蒲鲁东派集团左得多。托伦在第一国际的历次代表大会和会议上继续担任法国的主要发言人,但是在法国本土,他的势力正被这样一些人所取代:巴黎的瓦尔兰和边诺阿·马隆,马赛的安德列-巴斯特列卡和里昂的阿尔伯·理查。这些人的观点是工团主义的而不是互助论的,他们很快就在关于集体所有制的争论中反对托伦,同时在政治行动问题上以及在他们称之为马克思的“极权主义共产主义”政策问题上反对马克思。
在1866年的日内瓦代表大会上,这些争论还没有发展到严重地步。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批准或修正1864年成立大会所通过的《章程》,使第一国际有一个明确的规章。事实证明这并不是一个引起激烈争论的问题,而且由于序言未经讨论就通过了,序言的英法文本的差别还没有为人所知,因而争论也就更少了。在关于《章程》的辩论中,唯一引起激烈争执的是,大多数法国代表希望把国际的成员资格完全限定为体力劳动者(这样就会把马克思排除在国际外面),而在这个提议由于英国和瑞士代表的反对而遭到否决以后,法国代表又提出只准许体力劳动者参加总委员会或担任职务。后一提议也遭到了否决。接着大会决定,总委员会的会址下一年仍旧设在伦敦。
关于国际的成员成分问题具有关键性的重要意义,但是对来自各国的代表团来说,其涵义各不相同。在英国人看来,这不过是一个接受少数外来者的帮助的问题,比如马克思以及在全国改革同盟中同工会合作的一小批中产阶级同情者。英国没有人怀疑,国际在英国必须依靠工会取得主要支持,鉴于宪章运动的衰落,国际也不可能从任何其他团体得到支持。与此相反,对法国人来说,所面临的问题则是究竟让不让主要由中产阶级领导的大批积极的革命共和派加入国际,如果让他们加入,他们几乎肯定会设法取得控制权,至少在巴黎是这样。参加建立国际的那批法国人的首要目的是,把正在各行业中建立起来的抵抗协会联合成地方工会,并以此为基础组织一个带有鲜明工会色彩的运动。这个集团希望把这些纯工会组织变成同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革命共和运动以及布朗基派和其他革命俱乐部的纯暴乱主义相抗衡的力量,而后者则以牙还牙,指责这些工会主义者同拿破仑第三秘密勾结,反对革命。第一国际本身不得不就这项指责进行调查,结果认为它毫无根据(事实也确实如此)而不予处理。第一国际中的法国领袖们的确对罢工和经济运动更感兴趣而不大关心政治,而且决心防止他们所领导的运动被激进主义政客所篡夺。然而第一国际中的法国领袖们内部是分裂的:一方面是以托伦为首的温和派,这派人希望在工会的基础上建立工人阶级的政治运动,并在完全摆脱中产阶级激进分子的情况下竞选;另一方面则是以欧仁·瓦尔兰为首的工会主义者左翼,他们不相信议会行动,而是希望通过地方和区域的联合会,把工会建成一支强大到足以从中产阶级激进分子手里夺过革命控制权的独立革命力量。有一个时期,这两个集团曾联合起来,希望把国际变成一个明确的工人阶级组织,拒绝中产阶级的政客分享国际的控制。但是为时不久他们之间就发生了争执,法国各支部的大权就从托伦集团转到了瓦尔兰集团手里。
1866年,主要关心中产阶级参加国际这个问题的还有瑞士和比利时代表团。在日内瓦代表大会上,人数居支配地位的瑞士代表团大都投票反对法国人。在瑞士,阶级关系比其他地方要复杂得多,因为特别是在日内瓦,小业主和熟练手艺工人之间根本没有鲜明的界限,许多手艺工人有选举权。因此,他们从传统上就倾向于激进党派,而这些激进党派又不象法国的激进派,并没有革命性,它们的主要兴趣具有强烈的地方性。与此相反,特别是在汝拉地区的小城市和农村地带,大批家庭工业工人处境非常恶劣,而日内瓦本地的建筑工人,大部分又是没有公民权的移民。因此,一方面是大批赞成推行温和政策和同激进党人合作的人,另一方面则是主要由日内瓦的没有公民权的人和农村地区的家庭工业工人形成的左翼。后者由于无法对选举发挥重大影响,因而往往依靠工业行动,并指责政治对工人阶级领袖发生了腐化作用。但是他们对左翼知识分子丝毫不象法国人那样抱敌对态度,因为不存在中产阶级的革命激进主义运动同他们争夺领导权的问题。他们完全准备接受非工人阶级的支持,并且在巴枯宁宣布他那套革命理论的时候马上便团结在他的周围。巴枯宁的理论根本不是要掌握国家,而是要求废除国家,依靠工人的革命本能,在地方性自由结合的基础上创建一个新社会。
因此,在法国代表所提出的限制国际会员资格的问题上,瑞士人一致欢迎中产阶级支持者加入第一国际。比利时人对这个问题本有自己的看法,但是他们根本没有派代表参加日内瓦代表大会;德国代表人数少,没有代表性,因为拉萨尔派没有派出代表,而德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才开始根据独立的方针组织起来。
马克思并没有参加日内瓦代表大会,但对大会将要产生的结果感到不安。他向代表总委员会参加大会的埃卡留斯大略谈了一下过去两年的情况,并就如何对付参加大会的人数众多的法国蒲鲁东派作了具体指示。大会结束以后,他才感到如释重负,这倒不是因为大会除了批准规章以外还取得任何特殊的成就,而是因为大会没有作出任何真正关系重大的决定,从而使国际对蒲鲁东派的主张承担义务。大会确曾通过一项决议,赞成按照蒲鲁东的“无息信贷”的原则建立一个国际信贷银行,并且着重表明赞成提倡生产合作社。但是大会也同时宣布自愿的合作生产并不足以改变社会制度的基础,而且还批准了马克思提出的一份报告。这份报告着重强调罢工和工会组织,并且主张不仅要利用工会对雇主展开日常的斗争,而且要利用工会实现推翻工资制度和建立以工人阶级政权为基础的新社会秩序这一更具有根本意义的目标。同时大会经过辩论,不顾某些法国和瑞士代表的反对,宣布赞成制定法律以规定八小时工作日制和儿童义务教育制。这两项决议使得代表大会承担了采取政治行动和利用国家权力作为贯彻社会改革的手段的义务。马克思认为这两项决议是压倒蒲鲁东主义无政府主义的胜利。这时巴枯宁主义无政府主义在大会上还无声无息,这种形式的无政府主义对马克思的领导很快就构成一种更加严重的挑战。
1866年的日内瓦代表大会主要是一个法国和瑞士代表的集会,瑞士代表团在大会最多不超过60名代表中有33名之多,占代表总数的一半以上;法国代表有16人。其余代表包括3名德国人以及6名来自英国的人:其中3名是英国人,即奥德加,威·朗·克里默和詹姆斯·卡特尔;其他是来自伦敦的德国人埃卡留斯、瑞士人荣克和法国人杜邦。比利时和意大利都没有代表参加;西班牙人和荷兰人还没有加入第一国际。
翌年在洛桑举行的代表大会也主要是法国和瑞士代表的集会。代表人数很难确定,但是见诸记录的代表姓名包括37名瑞士人和20名法国人,代表总数是72名。这次有6名德国代表(他们仍然不能代表任何力量强大的德国运动);2名来自受到巴枯宁影响的意大利的代表;1名比利时代表(德-巴普);6名来自伦敦的代表(3名英国人,2名德国人和1名法国人)。这次没有任何杰出的英国工会领袖与会,他们正在为议会改革法案和工会权利进行双重斗争,非常忙碌,脱不开身,派埃卡留斯作他们的主要代表,同来的还有香料商詹姆斯·卡特尔和营造商兼建筑师、全国改革同盟的阿尔弗雷德·华尔顿。
在洛桑代表大会上,第一国际在政策问题上仍在摸索前进。事实上,它完全不能肯定自己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成为一个决策机构,并让全国性或地方性组织根据不同的条件去各行其是。当时认为,在日常的经济斗争中,各国工人通过捐款和竭尽所能防止来自远方的工贼破坏罢工,从而尽力帮助其他国家的工人,乃是理所当然的事。与会代表也一致同意,工会应该在最广泛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在国内组成各行业的区域性和全国性的联合机构,并且组成每个行业或工业的国际性联合机构。与会代表还相当一致地同意,应该鼓励合作生产,并且号召工会在投资和道义上给予支持。但是对于哪种合作活动应该得到支持的问题,却存在着相当大的分歧。有许多代表对消费合作事业持强烈的批判态度,他们的理由有二:第一,这种事业牵涉到持股的消费者对雇员的剥削,而且往往会产生特权的工人贵族;第二,在工资由靠铁的规律中决定的资本主义条件下,消费合作事业的成就只会使雇主更易于降低工资。生产合作社则比较受欢迎,因为它预示工人控制工业。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一些代表反对说,这种合作社只会造成自己当家做主的合作社工人的特权集团,而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以解放大多数人。洛桑代表大会最后通过的决议承认有这种危险,但是又说只要无产阶级认识到这一点,这种危险是可以避免的。为研究这个问题而成立的委员会向代表大会提出了报告,大力主张生产合作社社员完全平等,不允许存在从他们的劳动中攫取利润的特权股东阶层。蒲鲁东派特别强调了这一点,他们还进一步使他们的如下计划得到通过:利用信贷银行体系把“无息贷款”交由任何劳动者或劳动者团体支配。一些投票赞成关于合作生产的决议的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相信在工会的支持下自愿合作的扩大有朝一日能够不必进行政治革命就消灭资本主义。有一些代表(蒲鲁东派)认为,社会革命会取消国家,会建立“无息贷款”制,是组成合作共同体的一个先决条件。还有一些代表则根据路易·勃朗和拉萨尔的学说主张,通过普选而民主化的国家必须首先成为生产合作事业的资助者,然后才能摆脱它目前所受的限制或者消除这样一种危险:只解放一部分工人阶级,而同时留下一个非合作社社员的受剥削的无产阶级——“第五阶级”。
当洛桑代表大会讨论到议程上的最后几个项目时,上述分歧更加明显地显示了出来。在如何对待国家以及工人对国家采取什么政策的问题上原有的根深蒂固的分歧这时明朗化了。第一个尖锐的分歧是在教育问题上产生的。代表们普遍认为应该把接受教育当作一种普遍人权,但困难在于指出如何贯彻人们所享有的这种权利。有些代表希望在完全摆脱宗教的基础上,用法律规定一种普遍义务教育制,并由国家来执行。另外一些代表则争辩说,即使能够保证教育的非宗教性,把教育交给国家也是错误和危险的,难道国家实质上不就是统治阶级的机构吗?难道国家不会利用所控制的教育大权把错误的社会思想灌输给工人吗?还有一些代表(蒲鲁东派)更进了一步,不仅断言国家是一个天生的反动工具,而且肯定教育理应是父母的事,任何公共机构都无权包办代替。这些分歧终于在一项决议中得到了弥合。这项决议开头断言有实施教育的普遍必要,同时坚持教育必须完全摆脱宗教;接着又说,国家无权过问教育,除非父母没有能力给予子女以应受的教育。这句话给主张采取集体行动的人以争辩的口实:既然有子女的工人阶级谁也没有这种能力,那就等于授权国家把这项工作抓在自己的手里。蒲鲁东派在把自己所主张的词句塞入决议之后,也就容忍了其他一切。于是,关于国家的提法便在根本没有充分考虑其真实意义的情况下被接受了下来。
然而,在议程的下一个项目中,代表们又不得不更直截了当地谈到“国家”这个问题。这个项目以一份报告——关于国家对工人运动的作用的报告——的形式正面提出了这个问题。大会通过了一项主张交通工具和交换手段公有制的决议,但是拒绝接受西萨尔·德·巴普提出的要求土地也归公有的修正案,大会把这个新问题提交国际的下次代表大会作更充分的讨论。这是个开头,从此在第一国际存在期间,集体所有制的问题就一直是大规模辩论的主题。关于银行和交通事业社会化的建议之所以提出,是由于把这些事业组成生产合作社存在着巨大困难;一般认为,生产合作社基本上是合作者在单一的机构内一道工作的地方组织。英国人一直要求把铁路和其他大规模事业收归国有,理由是这些事业必然是垄断性的,因而必须从资本家手里把它们夺过来,资本家利用某种规模大于生产合作社的机构控制它们。蒲鲁东派则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谴责金融垄断资本,要求以不谋利的公共信贷银行取而代之;他们也准备投票赞成把其他垄断企业收归公有,只要不要求他们明确宣布赞成国家所有制,这也就是说,只要不为公有制的形式下定义。但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投票赞成土地公有制,因为他们是农民所有制的热烈拥护者,认为农民的财产是农民本人享有自由的必要组成部分。瑞士代表在这个问题上的意见是分歧的,大会把这个问题留交所属各支部作进一步考虑。
参加大会的集体主义者认为,大会作出主张垄断企业公有制的决定是一大胜利,但是“公”有制实际上是否意味着任何类型的“国家”的所有制,还仍然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议程上的下一个项目又在不同的方面提出了同一个问题。这个项目是工人阶级在“政治斗争力”应该发挥的作用以及“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之间的关系。经过大量辩论,大会终于通过了这样两项决议:“(一)关于工人的社会解放同他们的政治解放是不可分割的决议;(二)关于争取政治自由是绝对必要的首要步骤的决议”(德·巴普曾尖锐批评这是“本末倒置”)。最后,几乎所有代表都投票赞成这两项决议,因为人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对它们进行解释。这两项决议具有双重目的,既谴责那些完全反对政治行动的人——无政府主义者和极端工团主义者,又谴责那些准备不要政治革命而实现社会改良的人,特别是那些打算同拿破仑第三的帝国或者俾斯麦的普鲁士德意志国家妥协的人。然而与会代表谁也不愿意承认对这些方针抱有任何同情。至于这两项决议的其余部分,由于措词过于含糊,代表们没有分歧意见。此外,大会又通过了一项决议,规定在以后举行的每次代表大会上都应“庄严地重申”这些决议,并应正式通知第一国际的全体成员。这一事实清楚地说明大会认为这两项决议具有根本的重要意义。
国际工人协会洛桑代表大会讨论的最后一个重大问题是国际对于国际和平大会应该采取什么态度。这个大会即将由新近成立的和平与自由同盟主持,在日内瓦召开。这个同盟是由前圣西门主义者沙尔·勒蒙尼埃(1806年-1891年)发起组织的,目的在于把力主和平的倡议同在共和政体下建立欧洲联邦的主张联系起来。勒蒙尼埃最初建议在巴黎举行和平会议,但是拿破仑第三的政府批驳了这个计划,于是中心便转移到日内瓦。勒蒙尼埃的计划遭到许多历史比较悠久的和平团体的反对,特别是英国和美国的,理由是把和平宣传同建立共和政体或欧洲各国组成有主权的联邦的建议联系起来是错误的,但是有一些国家却成立了支持这项计划的颇有声势的委员会,在支持这项计划的宣言上签名的有一万多人。其中有这样一些杰出人物:维克多·雨果、约翰-布莱特、加里波的、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路易·勃朗·埃德加·基奈、赫尔岑和日内瓦的詹姆斯·法齐。同第一国际有关系的威·朗·克里默是英国筹备委员会的秘书。
勒蒙尼埃的倡议是在欧洲和平运动几乎长期陷于停顿以后提出的。1843年曾举行过一次世界和平大会;从1849年到1851年,先后在伦敦、布鲁塞尔、巴黎、法兰克福举行过一系列世界和平会议,最后一次会议是在1851年举行国际博览会期间再次在伦敦召开的。但在克里米亚战争以后,这个运动便在欧洲逐渐消逝了;在美国,这个运动为南北战争所破坏,这场战争使运动的拥护者陷于严重分裂。然而到了1866年,在巴尔的摩组成了一个新的环球和平联盟;翌年,除了勒蒙尼埃所作的努力以外,还分别有人作了几次尝试,打算在欧洲建立一个新组织。这些新运动大都集中于鼓吹把国际仲裁当作防止战争的手段,避免提出任何可能使保守派望而却步不敢给予支持的政治建议。另一方面,和平与自由同盟则肯定是一个左翼运动,得到许多教授、文人和资产阶级激进政治家的支持,而且对激进派和工人阶级特别具有号召力,吸引他们纷纷前来参加。加里波的亲自参加了和平与自由同盟所召开的大会,而且由于是深孚众望的杰出英雄,成了大会的主要人物。这次大会还吸引了许多在1848年和以后几年欧洲革命失败后被赶出自己国家的流亡者。其中有米哈伊尔·巴枯宁,他立即使自己成为与会代表的左翼领袖,并着手从这一运动的资产阶级发起人手里夺取运动的控制权。
日内瓦和平大会的组织者由于迫切希望得到工人阶级的支持,邀请国际工人协会给予合作;洛桑代表大会的代表们不得不决定如何作出答复。国际总委员会在召开洛桑代表大会以前曾举行会议,马克思在会上坚决反对跟和平与自由同盟发生任何关系,他把同盟看作是一批无能的资产阶级空谈家枉费心机的集会而予以否定。但是他没有能够实现自己的主张;在洛桑代表大会上,大多数代表赞成在同盟的反战斗争中与之合作,同时坚决要求同盟正视社会问题并接受只有改变经济制度才能避免战争的观点。于是洛桑代表大会通过了《致日内瓦和平大会全体代表书》,其内容如下:
鉴于战争不仅剥夺工人阶级的生计,而且迫使工人阶级流血,是主要压在工人阶级身上的沉重负担;
鉴于武装的和平使生产处于战争的威胁之下,驱使工人从事完全无益的工作,陷生产力于瘫痪,对生产造成威胁;
鉴于和平是普遍幸福的首要条件,需要在社会上不复存在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新制度中加以巩固;
国际工人协会洛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完全而彻底地赞助将于9月9日在日内瓦举行的和平大会,给予大会以有力的支持,并参加大会所从事的一切工作,旨在废除常备军和维持和平,以便能尽快地摆脱资本的力量和影响,实现工人阶级的解放,并组成欧洲各自由国家的联邦。
[10]
这个得到大多数瑞士代表支持的决议在通过的时候,并不是完全没有人反对。洛桑代表大会决定派遣一个三人代表团到日内瓦去送交这个文件,这时托伦出于怀疑所建议的同中产阶级激进派的合作,在德·巴普的支持下,提出了一项表明国际的支持取决于是否接受《致和平大会全体代表书》中的附加条款,并得到通过。这项附加条款是个尖锐的挑战,其措词如下:
鉴于战争的主要根源在于贫困和经济不平衡,鉴于解散军队不足以制止战争,还必须保证生产分配日益平等,改变社会组织,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大会决定它对和平大会的赞助取决于和平大会是否接受上述宣言。
当然,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把猫放到鸽群里,而且也恰恰起了这样的作用。日内瓦和平大会是一个组织成分极其不纯的集会,根本没有准备在社会问题上同国际站在一边,因此马克思的意图得以实现。詹姆斯·吉约姆是国际派往日内瓦和平大会的正式发言人,就不信任激进派政客这一点来说,他更甚于马克思。国际的来书在大会上并没有经过直接辩论,但是和平与自由同盟是不同意
这个文件的。大会结束以后,在它所成立的委员会上,迅速展开了一场斗争。当时巴枯宁还没有同第一国际发生关系,在积极参加了日内瓦和平大会以后,继续在同盟内部担任左翼领袖,力促通过全面的革命性社会纲领;翌年,同盟在伯尔尼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争执达到了严重程度。巴枯宁及其信从者退出了同盟,决定同国际工人协会共命运。
从此,本书的叙述就进入第一国际内部开始激烈斗争的阶段,这场斗争到头来终于断送了国际在1870年和1871年遭受严重打击后的残余生命。1868年以前,国际内部的争执看来主要是蒲鲁东派同其余的人的争论,当时马克思从称呼托伦及其同事为“好伙伴”的阶段进而转变到对他们的“蒲鲁东主义的一派胡言”嗤之以鼻。但从1868年起,蒲鲁东派的影响已无足轻重。国际法国支部的实际领导权已经从托伦转移到欧仁·瓦尔兰手里;这时马克思同巴枯宁信从者之间的新争执遮盖了其他一切。
这些争执究竟是什么呢?首先两人的气质就完全相反。马克思满怀革命热情,头脑清醒有条理,不能容忍巴枯宁的如下信念: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鼓动群众起来革命,放手摧毁一切,而把建立新社会秩序的全部工作留待群众的自发能力去解决。第二,马克思所设想的国际是一个在集中和统一领导下工作的运动,尽管必须留出很大的回旋余地,让各国支部根据本国的不同条件去制定自己的政策。而在这个问题上,巴枯宁得到拉丁语系各国大多数拥护国际的人的支持,坚决认为,每个国家——事实上即每个地方——的运动应该有制定自己的政策的充分自由,不必受一个控制中心的任何指导。这就是第一国际内部的中央集权论者同“社联主义者”或“自治论者”之间争持不下的问题。中央集权论者后来又被称为“极权主义共产主义者”;而“社联主义者”或“自治论者”则自称为“自由集体主义者”,有时候又被称为“社会民主主义者”。后两个名称当时还没有被国家社会主义者或马克思主义者所采用,当时是作为“共产主义”(作为中央集权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的对偶名称来使用的。
第三,巴枯宁以及国际中他所支持的那个集团是一切形式的国家的彻底反对者,巴枯宁名噪一时的著作《上帝与国家》把这两个概念连在一起,当作是极权主义原则的体现——人类自由的孪生死敌。马克思也指责上帝和国家,但是他视为敌人的“国家”乃是封建主和资本家的“警察国家”,他力图推翻这种国家,并用那种直接以工人阶级政权为基础的新国家——即人民国家取而代之。在巴枯宁眼里,人民国家只能是对工人实行暴政的一个新工具;所谓工人国家在巴枯宁看来纯粹是用语矛盾。巴枯宁同马克思一样,主张无产阶级对剥削阶级实行专政;但是巴枯宁认为这种专政必须是整个觉醒了的工人阶级的自发专政,而不是凌驾于工人阶级之上、处于权威地位的任何领导集团的专政。出于反对巴枯宁的反国家统治论,有一个时候,马克思曾同布朗基的信从者结成联盟反对巴枯宁,布朗基所主张的正是巴枯宁所指责的那种觉悟的少数领袖的专政。但是马克思本人所主张的专政既非巴枯宁的也非布朗基的专政,而是介乎这两者之间的一种专政。马克思所希望的专政乃是以大部分产业工人的支持为基础,但由一个依靠这种支持的紧密团结的领导集团,在共同纪律(即今天所谓的“民主集中制”)的约束下来实行专政。他非常坚决地认为,这些领袖决不应操之过急,决不应使自己脱离工人阶级群众的舆论。但是国际内部的反极权主义者看不出马克思和布朗基关于专政的概念有什么不同。他们无分轩轾地指责马克思主义者和布朗基派都是极权主义中央集权论者,指责他们力图把新型国家的枷锁套在工人身上,而不是废除这种始终是人对人施行暴政的工具的制度。
第四,巴枯宁一旦跟和平与自由同盟以及他在国际中的大多数支持者决裂以后,就反对同激进派政客和资产阶级运动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者给予他们以任何形式的支持;而马克思虽不喜欢这些人(就如同这些人不喜欢马克思一样),却认为必须支持他们,只要他们力求进行有利于工人阶级的改革,比如扩大选举权、限制劳动工时或者扩大政治自由等。尽管马克思在谴责资产阶级时毫不容情,但是他却激烈反对所有那些出于憎恨资产阶级而支持政治上的反动派或独裁者的社会主义者。为数不少的政治反动派自称是社会改革和自愿合作事业的提倡者,有些人显然还着手讨好工会,至少是讨好那些能够被说服采取社会和平与阶级合作的方针的工会。马克思和巴枯宁都积极反对这种趋势,但是他们在明确说明自己对待资产阶级激进派的态度时就各讲自己的一套道理了。马克思要求支持那些使工人易于开展运动和易于在现存的制度下为实现社会改革而施加压力的政策,因为他认为这种政策会加强工人阶级,有利于推行革命工作。与此相反,巴枯宁在跟和平与自由同盟闹翻以后,就拒绝同现存的制度进行任何形式的妥协,他争辩说,在现存的制度下搞改革只会削弱工人的革命热情,到头来使工人阶级运动受制于资本主义和国家。
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采取坚定的态度,主要是受英国和德国的状况的影响,而影响巴枯宁的则主要是俄国和意大利的状况。马克思身居英格兰,把英国看作是工人阶级运动发展的关键性地区,因为它是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他认识到,要使英国工会不集中主要精力于确立工会权利,扩大选举权和改进工业立法(工厂法案、矿山法案、劳资法案等等),那是根本办不到的事、因此,他在英国的策略便以促进这些事业为依据,希望既能收到加强工人运动战斗性的效果,也能收到使运动在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中更加团结的效果。与此同时,马克思也在注视德国的工人运动的发展情况,那里的运动不得不面对一个施政上专制得多的国家制度和一个经济上落后得多的资产阶级;他认为这个资产阶级需要在工人的不断推动下才会去反对这种专制政权。马克思非常怀疑拉萨尔及其继承者有同俾斯麦勾结起来对付资产阶级进步分子的意向,而且往往过分夸大,竟致毫无理由地相信拉萨尔派的头头们实际上已被俾斯麦收买了。
另一方面,巴枯宁一旦跟和平与自由同盟决裂以后,便无意于同政治反动派勾勾搭搭,实际上也无意于同资产阶级激进派拉拉扯扯。在拟定政策时,他考虑得最多的国家是俄国和意大利。在他看来,要在俄国现存的国家结构内搞改革,纯粹是荒唐可笑的事;至于意大利,它仍处于灾祸频仍的动乱之中,这是由于工人阶级的赤贫,由于马志尼派民族主义好高务远的抱负同1860年建立的新国家——尤有甚者,同仍处于十足封建状态的南部——的肮脏现实之间存在着不啻霄壤的差别。巴枯宁在1864—1867年客居意大利时发现,那里的所谓工人阶级运动受马志尼派知识分子的控制,他们虽然是共和主义者,反对君主制国家,但是仍然忠于他们的领袖的学说,向穷人谈责任的时候多,谈权利的时候少;巴枯宁支持分散的左翼,并帮助它组织成为一个强大的运动,这个左翼坚决反对马志尼的共和主义者和加富尔[11]的新国家。在意大利,尤其是在那波利,唯一实际可行的工人阶级的抵抗形式是暴动——即吃不饱肚子的人为反对苦难和压迫而进行的武装暴动。这种暴动在实践中必然是地方性起义,几乎没有统一的计划可言,而且是以严重的地方疾苦为基础的。唯一能够支持这种起义的组织形式是纯属意大利传统的密谋活动;这种活动形式完全适合巴枯宁的气质和他的俄国背景。1867年以后,当他在第一国际广阔的舞台上露面的时候,他把自己在意大利所取得的经验果实带到了国际的活动中,并且希望诱导全欧洲的工人按照这个步调起舞。但是事实上,许多在国际中同他合成一伙反对马克思的人完全不同意他那套基本上是搞密谋的活动方式。这些人同意他的意见,坚决反对马克思的“极权主义”和一切旨在把集中制定的政策强加于国际的企图。他们也同他一样,痛恨现存的国家和资产阶级政治:他们向往那种以工人主持的地方自治公社为基础的、松弛地联合起来的自由社会。但是他们也热心提倡巴枯宁丝毫不感兴趣的工人合作社;他们缺乏那种促使巴枯宁主张连根拔除整个社会秩序,一切由解放了的工人从头干起的热情。事实上,他们大部分是体面的有家室的人,对于传统的准则和生活方式并无恶感,只是希望消除有钱佬对穷苦人的压迫而已。
当然,在瑞士,法国和比利时,有不少人既不赞成巴枯宁提出的摧毁一切的主张,也不附和国际中许多反对马克思的人所持的建设性社会无政府主义的立场,而是介乎两者之间。在法国,蒲鲁东派衰落以后,流行的反极权主义趋势是工团主义的而不是彻底的无政府主义的。在瑞士法语地区,这种趋势是公社和合作社性质的。在比利时,存在着各种互相矛盾的趋势。这种局面之所以形成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华龙族人和佛兰芒族人之间的民族分歧,使得比利时总是沦为对立思想的战场。在德国,有一个以约翰·莫斯特为首的人数不多的无政府主义集团,但是主要的斗争还是拉萨尔派和马克思主义者这两个极权主义集团之间的对垒。巴枯宁的主要追随者——即完全同意他的观点的集团——是在意大利,稍后则在西班牙,因为那里的环境适合搞密谋活动。不过在西班牙,特别是在卡塔罗尼亚,工团主义的趋势也有一些力量;巴塞罗那和巴伦西亚的运动同马赛和里昂的工团主义运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巴枯宁客居意大利期间,组织了某种秘密的革命兄弟会或同盟。但是从任何正规的角度来看,要说清楚那些据称以巴枯宁为其领袖和鼓舞者的革命团体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实际存在,那是极其困难的事:巴枯宁讨厌正式的组织,他所喜欢的是这样一种感觉:朋友和同道亲密无间,自成一伙,不拘泥于形式,也没有成文的规章制度,事实上也无需任何明确的人会资格。他喜欢口头吸收任何看来愿意赞助他的事业的人加入他的兄弟会或同盟,而且往往使得这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加入的是什么组织,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加入了没有。巴枯宁同许多国家的革命者或所谓的革命者书信来往频繁。他还不断为他的革命书信发明密码,但简直很少使用,因为常被警察发现。这种密码除了散布一种有人在搞重大密谋的气氛以外没有起其他作用。我认为,巴枯宁大名鼎鼎的国际革命兄弟会实际上只是他本人的想象,始终没有真正存在过,除非是说所谓存在系指他本人曾同很多人通过信,而他如果有意的话,又可以把这些人当作国际革命兄弟会的会员。巴枯宁的意大利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看来倒是确有其事,而不那么虚无飘渺,这是他后来在日内瓦成立的同盟的前身。
在巴枯宁和他的一批支持者——主要是流亡人士——于1868年退出和平与自由同盟并宣布在日内瓦组成社会主义民主同盟以前,除意大利以外,是没有真正的巴枯宁派组织的。即使到了此时此刻,从任何正规的角度来看,除瑞士以外,实际上除日内瓦一地以外,民主同盟简直就不存在。毫无疑问,泛泛说来,民主同盟是得到意大利、西班牙以及法国南部的许多团体的支持的,但是上述国家那些支持民主同盟的团体是独立的组织,而不是民主同盟的一部分。巴枯宁在组织民主同盟的时候宣布他有志使这个组织同国际工人协会联合起来,他写信给马克思说,从此以后,他打算把全部身心贡献给国际工人协会。
巴枯宁在退出和平与自由同盟以前,曾企图说服它的领导委员会以一个大体上取得一致的纲领为基础同国际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让国际去处理经济问题,而由同盟来对待政治问题。他的这一努力取得了一些成就。他说服了领导委员会写信给国际,邀请它进行合作并派代表参加同盟的伯尔尼代表大会,但是这一邀请在伦敦并没有为国际所接受。国际在1868年的布鲁赛尔代表大会上宣布说,它认为同盟没有继续存在的充分理由,要求同盟解散,同时建议同盟的组织和成员改属国际。布鲁塞尔代表大会实际上拒绝了巴枯宁所提出的分工建议,因为大会讨论了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并通过了一项决议,呼吁各国工人积极行动起来以防止国与国之间的战争,甚至要“在他们各自的国家一旦爆发战争时,就完全停止劳动”。大会说只能恰如其分地把国与国之间的战争看作是工人之间的内战。于是,为反对战争而举行国际大罢工的政策便第一次在历史舞台上出现了。这使马克思非常烦恼,他在评述布鲁塞尔代表大会的议程时指责说,全盘想法纯粹是胡闹。
布鲁塞尔代表大会在确定了本身的工人阶级战争政策以后,接着就参照这一决定考虑它对待和平与自由同盟的态度。它并没有打算阻止其成员参加同盟的伯尔尼代表大会,其中有相当数目的人是准备参加伯尔尼代表大会的,但是布鲁塞尔代表大会表明,他们将只是以个人身份参加,无权为国际承担义务。国际让他们带去了要求同盟解散的决议。这件事使巴枯宁感到不快。他正确地把国际的态度主要归咎于马克思,但是这并没有妨碍他在伯尔尼代表大会上提出他自己的使同盟保证执行一项先进的经济和社会计划的建议。在伯尔尼,他提出了如下提案:
鉴于我们所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是阶级与个人的经济和社会平等化的问题,大会确认,没有这种平等化——也就是说没有正义——自由与和平便不可能实现。因此,大会把研究这个问题的实际解决方案列入了议程。
在就自己的提案发言时,巴枯宁自称是一个“集体主义者”,并鲜明地指出这种理论同共产主义不同。他贬斥共产主义必然是一种专制主义和集权主义的理论。他说:“我讨厌共产主义,因为共产主义否定自由,而我不能想象没有自由还有什么是有人性的东西。我不是共产主义者,因为共产主义的目的在于把社会的全部权力集中在国家手里,因为共产主义必然导致财产集中于国家的情况,而我则希望废除国家,希望彻底根除国家的权威和监护原则,国家以普及教育文化为借口,迄今一直在奴役、压迫、剥削和败坏人民。我主张通过自由结合,自下而上地组织社会,组织集体或社会的财富,而不是通过任何种类的权威自上而下地进行这种组织。我主张废除国家,因而我也主张废除财产的个人继承权,这种继承权无非是国家的一种制度,是国家原则的结果。从这里你们可以体会到我是个集体主义者而根本不是共产主义者。”
巴枯宁的提案,由于集体主义的倾向,遭到蒲鲁东派的反对,同时也遭到一些德国社会主义者和大多数资产阶级激进派的反对,终于被否决了,于是他和一批信从者便退出了和平与自由同盟并宣布成立社会主义民主同盟。这个集团最著名的成员有地理学家埃利塞·莱克留、俄国流亡者尼古拉·茹科夫斯基、波兰人瓦勒里·姆罗茨佐夫斯基、意大利人朱泽培·法耐里和阿尔伯托·塔西、里昂的阿尔伯·理查以及和平与自由同盟的创始人之一阿里斯泰德·莱伊。社会主义民主同盟宣布它的意图在于组成一个国际性的革命团体,并要求根据如下谅解加入第一国际:保持本身明确的组织形式,除参加整个国际所举行的代表大会外,自己也单独举行代表大会。国际总委员会自然拒绝了这项申请。于是同盟作为一个国际性组织决定解散,并要求它的支部加入国际的全国性总支部和地方支部,同时把它自己的中央组织改组成国际设在日内瓦的宣传部,接着再次向国际总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接纳。令人颇为惊异的是,总委员会在这个基础上竟决定接受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的人会申请,但拒绝了同盟提出的批准巴枯宁为同盟拟定的那份纲领的要求。总委员会说,它不对本身所属组织的纲领作出判断,而只是根据组织是否纯洁决定是否接纳它。马克思在私下对巴枯宁的纲领非常瞧不起,特别是纲领中所说的废除继承权的重要意义,他指责说这是小资产阶级的感情。此外他也特别轻视其中所提出的“阶级平等化”的要求,他说后者完全是一派胡言,因为国际的宗旨不在于阶级平等化,而在于消灭阶级。总委员会支持这个论点,在它的坚持下,巴枯宁派欣然同意修改自己的纲领,以便表明这正是自己的初衷。但是我们将会看到,继承权问题上的争执仍然存在。
在社会主义民主同盟总部所在地日内瓦,巴枯宁的日子并不好过。大多数日内瓦国际派反对他的无政府主义观点,虽然有一个支部支持他,特别是建筑工人支持他,建筑工人1868年在国际的帮助下举行了一次成功的大罢工。巴枯宁在瑞士的主要支持来自流亡者——俄国人、波兰人、法国人和意大利人,还来自汝拉山区讲法语的家庭工业工人,这些集团后来形成了独立的汝拉总支部。操德语的瑞士人简直没有给予巴枯宁以任何支持,以拉绍德封的库勒里医生为首的合作主义者也对他采取敌对态度。巴枯宁的民主同盟跟国际日内瓦总支部中的大多数人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斗争。尽管设在伦敦的国际总委员会接纳了同盟的地方支部,但是日内瓦总支部却拒绝接纳它。在瑞士当地进行斗争的时候,马克思同巴枯宁还在整个国际中进行范围更大的斗争。
关于这场主要的斗争,我们下面必然还会谈到,目前有必要谈谈1868年布鲁塞尔代表大会的其余情况,以便把第一国际本身的历史继续下去。参加这次大会的人同前两年参加日内瓦和洛桑代表大会的人大不一样。这次在数量上占优势的不是瑞士人,而是比利时人,他们在总共100名代表中占56名,明显居多数。其次是法国人,有18名。英国代表包括以伦敦为中心的总委员会委员在内有12名,其中6名是外国人。瑞士代表只有8名。其余是德国人4名,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各1名。除了埃卡留斯以外,英国代表队伍中只有一位著名的工会领袖,即本杰明·鲁克拉夫特。托伦仍然是法国代表团的领导人,瓦尔兰当时关在监狱里,没有参加大会。大会以后,瓦尔兰和一些其他人从狱中向和平与自由同盟递交了一份意见书,抗议国际对同盟的不友好态度。德·巴普是杰出的比利时代表,约·菲·贝克尔是瑞士的主要参加者。瑞士无政府主义集团的领袖詹姆斯·吉约姆未能与会。德国人中唯一重要的代表是实际上客居巴黎的莫泽斯·赫斯。意大利代表是巴枯宁的一个住在日内瓦的信从者;西班牙代表来自巴塞罗那,他用了一个假名。
在这次代表大会上,说话算数的是比利时人,他们为大会准备了一些专题报告,并且事先还进行了多次初步讨论。要求代表大会决定的主要问题是德·巴普一年前在洛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在他的提议下,不顾声势日落的法国和比利时蒲鲁东派和瑞士温和派的反对,布鲁塞尔代表大会宣布,土地应归集体所有。事实上,大会的决议比这更为全面,因为除了土地本身以外,还包括矿山和石矿、铁路、运河、电报和其他交通工具以及森林。在另一项决议中,还考虑了生产的资本工具问题;大会说,机器迄今是用来剥削工人的,只有通过“比较平等的组织把机器交给工人掌握”,才能真正为工人服务,而且“只有通过合作社,通过互通有无的信贷组织,生产者才能拥有机器”。
由此可见,在布鲁塞尔大会上,国际已经明确赞成高度的集体主义。但是就制造工业来说,它所设想的那种类型的集体所有制乃是以生产合作社为基础,辅之以一种“无息信贷制”,这就是说,通过互惠银行把无息资金交给工人支配。代表大会所宣布的并不是国家拥有或控制工业,而是以分散——更确切地说,以地方化——为原则的合作社所有制。至于农业,大会也设想了一套类似的解决方案:土地归地方公社所有,由农业工人合作社负责耕种。在代表们看来,比较难于决定的是究竟应该怎样来经营象铁路、运河之类跨越地方界限的大规模企业;大多数发言的代表都认为,可以在这类企业所跨越的地区,以地方公社为基础,采用某种联合的形式来经营。大多数代表排除了国家拥有和控制这类企业的设想,认为国家实质上是一种反动机构,但是又认为关于大规模企业将来如何组织的整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应在下一次大会上加以考虑。
在宣布合作组织是接管和控制机械工业的最适当的机构时,布鲁塞尔代表大会特别阐明了它心目中所设想的那种合作机构。为研究这个问题而设立的委员会提出了报告,强调指出合作事业采取资本主义形式的危害性。报告指责以营利为目的的资本积累以及买货分红的资本主义经营方式,认为这种做法不是要取代资本主义,而只是为了一部分工人阶级的利益使资本主义继续存在,从而制造一个资产阶级的本性保守的“第四等级”。报告着重指出,工人合作事业的真正目的在于把生产工具从资本家手里夺过来,交由合法的主人去经管。为此,代表大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所有按照民主原则组成的社团,一律反对以资本的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榨取,不管它所采取的形式是租金、利息还是红利,因为这样才能为劳工保留他们的全部正当报酬,保留他们的全部权益。
第一国际布鲁塞尔代表大会无意同罗契台尔式的消费合作社建立关系,也无意同那些为投资支付利息或以分红的方式酬劳工人的生产合作社建立关系。大会只赞成以社会平等和经济平等为原则的合作形式,虽然它在阐明这条原则的内容方面还没有取得很大进展。
大会所成立的一些委员会曾就若干其他问题提出报告,大会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比利时代表准备了一份建立信贷银行以资助合作企业的计划。这份计划在原则上得到了通过,具体方案则送交国际各总支部作进一步讨论。
关于工会问题,大会得出结论说,虽然罢工并不足以解放劳工,但罢工还是必要的。大会号召工人在自己的行业中全面地组织起来,并联合成立总的组织;它建议每个地方的工会联合组织都设立一个“仲裁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并不是雇主和工人的共同组织,而是各行业工会的联合机构,其职能是就应否给予举行罢工的建议以全面支持作出决定。这项成立仲裁委员会的建议大概是以英国最近所发生的情况为依据的,英国于1866年成立了“联合王国有组织行业联盟”。
在布鲁塞尔代表大会上还提出了教育问题。这次,大会决定要求国际本身的各个支部公开设立“提供科学、职业和生产指导”的训练班,以弥补工人实际所受教育的不足。大会同时承认,只有缩短工时,这种计划才能行之有效。在这个问题上,大会确认已经到了采取行动的时候了,并规定所有支部有责任开展缩短工时的运动。
马克思没有参加布鲁塞尔代表大会,他对大会的议程深表不满,这部分是由于大会坚持互助论的信贷主张,而他认为这是愚蠢的,部分是由于他不喜欢为反对战争而举行总罢工的主张,他认为这种主张是行不通的。但是这次大会毕竟是工人阶级运动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因为它标志着工人阶级明确接受社会化的概念。
1868年是一些国家罢工相当活跃的年头;经过1866年和1867年的萧条和恐慌,贸易正开始复苏。1869年,经济恢复繁荣,罢工运动大为加强,在参加第一国际的所有国家中,工会会员人数大大增加。在法国和比利时,罢工运动导致许多领袖被捕;人们几乎把每一次罢工都归咎于国际的邪恶作用,即使国际在罢工中并没有起任何作用,而国际的会员则欣然扮演起他们的反对者指派给他们的角色。在西班牙,1868年的立宪革命暂时为工人阶级的组织和鼓动敞开了大门,国际(主要是在无政府主义和工联主义的思想影响下)得以迅速发展。在意大利,不论是在北部,还是在那波利以及西西里的一些地区,组织的发展也很迅速。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在1869年的爱森纳赫代表大会上正式成立。当时有一部分拉萨尔派分裂出来,根据一份主要受马克思主义启发的纲领同倍倍尔和李卜克内西联合。这个新成立的党并没有正式成为国际的一个支部,按照德国的法律,这是不可能的。但是李卜克内西实际上是社会民主党的代表,参加了国际的1869年巴塞尔代表大会。这次大会是第一国际已召开过的大会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次大会,它显示国际的声势正接近于顶点。
在巴塞尔代表大会上,与会代表确实比布鲁塞尔大会少,前者为72名,后者为100名。但是人数减少的原因是瑞士人只派遣了24名代表,而一年以前,比利时人就派去了56名代表。1869年,没有一个国家拥有多数:25名法国人、24名瑞士人、5名比利时人,5名德国人、2名奥地利人、2名意大利人、2名西班牙人和1名美国人;美国人是第一次参加国际的代表大会。英国(包括总委员会在内)只派来了6名代表,即罗伯特·阿帕尔加尔特、本杰明·鲁克拉夫特、考维尔·斯特普尼以及3名外国人:埃卡留斯、列斯纳和荣克。阿帕尔加尔特系英国杰出的工会主义者,是新近参加国际的重要人物。在法国人中,瓦尔兰出狱后又回到了自己的岗位,托伦尽管在集体化的争论上失败了,仍然参加了大会。德·巴普还是比利时代表的领袖;瑞士的大多数主要人物都来了,只有在国际走向集体主义时退出的库勒里没有到会。两名意大利代表中有一个是巴枯宁,他是第一次在国际的代表大会上露面。
地产问题又一次在巴塞尔代表大会上提了出来,尽管布鲁塞尔代表大会已经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表决。托伦及其友人坚持说,表决没有经过充分酝酿,于是大会同意重新讨论这个问题。这次,问题分成两部分:即社会是否有权变土地为集体财产?这样作是否得宜?这两个问题都以大多数票得到通过,但是在如何正确处理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耕耘问题上却产生了分歧。大会责成一个委员会就这个问题提出报告,在委员会上大多数代表赞成由公社进行实际的集体耕种。埃卡留斯代表总委员会,主张由国家把土地出租给那些其规模足以充分利用机械化生产方法的农业合作社。德·巴普和其他一些人则赞成公社所有制,由公社以优惠条件把土地出租给农业合作社或缴付地租的个体佃农。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在巴塞尔大会上争执最激烈的问题是继承权问题。如前所述,在和平与自由同盟代表大会上,巴枯宁集团把废除继承权问题当作关键问题;在退出同盟以后,巴枯宁继续向国际的一些支部力陈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得以列入巴塞尔代表大会的议程,主要是由于某些支持巴枯宁的法国代表的活动,这一点使马克思深为恼怒。因为在马克思看来,财产继承权完全渊源于私人占有,正确的作法是直接攻击私有财产制,只要废除私有财产制,继承权就会自然而然地消灭。马克思认为这一点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在他看来,抨击继承权不过是浪费时间,不过是解决一个取决于法制——即取决于国家——的次要因素,而财产本身的问题是同下层经济结构相联系的。因此他论证说,强调废除继承权而不强调废除私有财产制是一种小资产阶级态度。尽管这样,马克思主张征收高额遗产税作为过渡时期的措施,但是除了生产资料的彻底社会化以外,他反对把任何其他主张放在社会主义纲领的重要地位上。
在上述问题上,马克思执意甚坚,他指示埃卡留斯准备一份报告,陈述自己的观点,因为他本人并没有到巴塞尔去。继承权问题终于引起了激烈争执,而大多数代表并不能真正理解症结之所在。大会任命的委员会提出了报告,赞成废除继承权。埃卡留斯则提出马克思的与之对立的建议。巴枯宁发表了长篇演说,支持委员会的观点。他在演说中承认,只有暂时不去触动农民拥有的土地,但是又说在取消继承权以后,将很容易废弃这种地产。巴枯宁反驳马克思说,虽然经济条件是财产关系的根本决定因素,但是国家所批准的制度——比如继承权——在历史的发展中也发挥了一种它本身所特有的次要决定作用,因此既有必要利用下层经济力量的发展,同样也有必要攻击继承权之类的制度。巴枯宁最后说,攻击继承权是对整个国家制度必须发动的攻击的一部分,可以用来实现废除一切形式的专制政府这一基本目标。
巴枯宁的论点说服了参加投票的大多数代表,委员会提出的废除继承权的建议以32票对23票通过,表决时13票弃权,7票缺席。埃卡留斯代表总委员会提出了马克思所主张的建议,这个建议以37票对19票被否决,表决时6票弃权,13票缺席(这时代表大会已接近尾声,代表们开始离去)。因此,没有一项建议获得绝对多数票,而这是作出最后决定所必需的。马克思虽然大为烦恼,但是堪以自慰的是巴枯宁并没有能控制国际。事实上,总委员会也没有进一步讨论废除继承权这个问题。事实已经表明,总委员会对国际的控制已经朝不保夕,至少在这个问题上,巴枯宁的影响是不容轻视的。
在巴塞尔代表大会上讨论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涉及第一国际总委员会的权力。事出意外,巴枯宁在这个问题上竟然站在总委员会一边。他之所以倒向总委员会也许是因为总委员会同意接纳社会主义民主联盟入会,而国际日内瓦支部则表示反对。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巴枯宁发言赞成授予总委员会以广泛的权力:有权接受或拒绝加入国际的申请,以待代表大会最后批准;在任何支部被指控采取不利于国际的行动时,有权中断该支部的会员资格,以待代表大会对该支部的申诉作出裁决。由于在这个问题上取得了一致意见,巴塞尔代表大会终于授予总委员会它所要求的权力。不久以后总委员会就利用这种权力来反对巴枯宁;此外,由于环境,国际有三年时间无法举行正式的代表大会,因而这种权力也就变得更加重要了。
综上所述,国际工人协会于1864年成立,于1869年发展到顶峰,在通往社会主义的大道上实际上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对蒲鲁东信从者展开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因为他们所持的土地国有化主张是一个完全不能接受的概念。和平与自由同盟已经解体,它本可能成为一个对立的国际派活动中心,从而分散对国际工人协会的支持。作为一个国际团体,巴枯宁的社会主义民主同盟也解散了,至少在形式上已沦为国际工人协会瑞士支部的宣传部。在一些国家,工会已经成长壮大,进行了多次成功的罢工,即使说罢工不是由国际发动的,至少国际却由于罢工而赢得了声誉。在欧洲大部分地区,国际已经出了名,并享有威望,它的组织仍然在迅速扩大,特别是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已在爱森纳赫建立了起来,虽然它还不能正式加入国际,但可望同国际进行密切的合作。最后,尽管中央集权论者和自治论者之间发生了争执,但是马克思所控制的总委员会毕竟取得了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控制全国性和地方性支部的权力,而且是在巴枯宁本人的支持下取得的;这虽不是十分明确的权力,然而却是很广泛的权力。
因此,总的说来,不管马克思私下抱怨什么,就问题的表面来看,他很有理由感到心满意足。如果他并不是这样,那是因为引起他不满的原因就隐伏在当时事态发展的背后,只是还没有严重影响国际的工作而已。尽管这些原因隐而不显,它们已经压在他的心头,将来有造成麻烦的危险。首先,爱尔兰很快举行起义的前景已不复存在,而马克思曾经说过,这是英国掀起革命的一个先决条件。芬尼亚党人在爱尔兰已经遭到失败,虽然他们留在美国庇护下的人仍很活跃。第二,英国的工会领袖已经得到他们所要求的议会改革,至少可以说,得到了部分的议会改革,这就使他们更多地考虑使用他们的新政治影响而不是考虑国内外的革命。此外,他们争取法律承认工会权利的活动也大有发展,而且越来越集中精力于议会斗争,以求获得这些权利。他们还明显地证实,议会改革法案在社会和工业立法方面也会获得丰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远远不象在改革斗争的高潮中那样愿意倾听马克思的意见。至于马克思,他十分清楚,他对国际的控制完全取决于他是否能左右总委员会的英国委员。事实上,除英国以外,他在国际中几乎没有追随者,国际实际上没有德国支部。在法国,他知道没有什么人支持他,因为他既不能依靠托伦也同样不能依靠瓦尔兰作为他的顺从弟子去采取行动。如果把西班牙和意大利也考虑在内,它们是巴枯宁派的活动场所,而肯定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天地。在瑞士,他认为他可以依靠贝克尔和其他一些德国流亡人士,但是在那里巴枯宁派的影响也很强大,而且日内瓦和其他地方的右翼还承担了同资产阶级进步分子结成联盟的义务。比利时有它自己的方针路线——肯定不是马克思的方针路线。全部情况就是这样。在1869年以前,马克思设法控制了第一国际,因为英国的工会领袖在大陆事务上甘愿给予他和他的德国流亡者小集团实际上是自由行事的权力,但是他毕竟能看出这种愉快而亲切的合作精神不可能持久。此外,特别重要的是,马克思必然完全了解,第一国际表面上的强大实际上是多么虚幻,战争的炽热空气多么容易把国际的大部分力量一扫而光。
谈到这里,我们必须暂时搁下国际工人协会的内部历史,因为我们必须先讨论普法战争的爆发以及法国失败的后果——巴黎公社——对欧洲工人阶级运动的影响,才能说明国际工人协会的衰亡情况。这样,我们也才能参照这些暴风疾雨般的史实回过头来接谈第一国际以后的历史。
[1] 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4—135页。——译注
[2] 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4—135页。——译注
[3] 爱尔丝芬尼亚兄弟会建于1858年,在爱尔兰和美国设有分会,领袖是詹姆斯·斯蒂芬斯和约翰·奥马洪尼。这是一个受誓言约束的秘密革命社团,它的目的是要在爱尔兰举行起义,与此相呼应,计划从美国进攻加拿大,并在英国的爱尔兰人中间挑起骚乱。爱尔兰起义原定于1865年举行,但是当局先发制人,进行大规模逮捕,因而起义于1867年真正爆发时,就被轻易地镇压下去了。在这次起义的同时,在英国也采取了有计划的行动:进攻切斯特监狱和克勒肯威尔监狱;顺利地救出了关在曼彻斯特的犯人。由于1867年事件,若干人被处决,许多芬尼亚兄弟会会员被长期监禁。从此以后,芬尼亚运动采取政治的而不是暴乱的手段。马克思之所以寄希望于爱尔兰起义,是由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芬尼亚运动正在迅速壮大。
[4] 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3—134页。——译注
[5] 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3—134页。——译注
[6] 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3—134页。——译注
[7] 实际上,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和七十年代初期,关于土地国有化的问题,英国颇有争论。马克思视为自己的一个主要外围组织——土地与劳动同盟就提倡土地国有化。马克思的副手埃卡留斯是这个组织联合书记处书记,欧文主义者约翰·韦斯顿是司库。
[8] 这里的“因而”是同引文上面的一句话相呼应的,那句话是:“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原注所引的这句话见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6页。——译注)
[9] 同上。——译注
[10] 这个文件是本书作者根据法文本译出的。
[11] 卡米洛·本索·迪·加富尔(1810—1861年),撒丁王国首相,曾同拿破仑三世签订密约,企图仰仗后者统一意大利,建立王国。——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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