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英〕G·D·H·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 -> 第二卷:马克思主义和无政府主义(1850—1890年)
第四章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比利时社会主义
——柯林斯、卡茨和德·凯色尔
到十九世纪中叶,“空想社会主义”的鼎盛时代已成过去。此后,虽然欧文、傅立叶、卡贝和其他设计大师仍不乏其忠实信徒,而圣西门派的影响也决没有完全消失,但是再也没有出现过一位大预言家能够提出一整套显然冠甲诸家,使世事各得其所并适用于全人类的理论体系。不过倒也产生过一位第二流的独树一帜的预言家。他的学说像圣西门或孔德的学说一样无所不包,也同样保证他的立论原则以及根据这些原则得出的实际推论绝对公正。这个晚一辈的空想家是比利时人,名叫柯林斯。他的主要著作都是五十年代,也就是在他漫长而多变的一生最后几年问世的。他的著作在比利时国外从来没有发生广泛影响,不过在他的本国以及在法国和瑞士,他也有一些追随者,甚至在英国以及遥远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也有少数支持他的人。他的理论体系叫做“理性社会主义”,他在几部多卷本的著作中阐述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从实际政策的角度来看,他的理论的基础是公有制,首先是土地公有制,也包括其他大规模生产工具的公有制。但是在“柯林斯的”思想体系中,这种公有制看来是从关于人的天性和人在宇宙万物体系中的地位这个总理论中得出的理性推论。
柯林斯——正式称呼为让·希波力特·德·柯林斯男爵((1783—1859年)1783年生于布鲁塞尔,自称是秃头查理的后裔。他17岁时到巴黎,原打算进综合技术学校读书,但是改变了主意,加入了法国陆军,因为他希望参加拿破仑计划的对英国的进攻。他最初当列兵,后来由军士升为军官,1815年拿破仑最后失败时他已经是上校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据说当局曾给他将军头衔,但是他仍然忠于拿破仑,因而便离开了法国,先到比利时,后来又到美国。他在美国曾力图搞一个利用潜艇或气球飞艇救出被废逐的皇帝拿破仑的计划。他为此而进行的研究工作使他成为费拉德尔菲亚科学院院士;他还学医有成,取得医师资格。后来他去哈瓦那,在那里搞起了一个大农庄,同时开业行医。他在那里一直待到1830年法国爆发革命才回到欧洲。在巴黎定居后,他打算组织一个拥戴波拿巴的密谋。但是在拿破仑第二[1]死了以后,他放弃了政治活动而开始著书立说。早在1813年,他已经写成《农业经济笔记》,这本书得到了法国农业协会的金质奖章,但是从这一年起到1834年,他没有发表过重要著作。1834年,他匿名发表了一本书——《社会契约》——明确地提出了土地国有化的主张。这一著作虽然不大引人注目,却为他充得了第一批弟子,其中有他的理论在比利时的主要阐释者路易·德·波特尔。从此以后,柯林斯发奋钻研了15个年头,只是在1848年革命期间一度中断,在革命过程中,他曾经被捕,在“血腥的六月”死里逃生,险些死在卡芬雅克将军的士兵的枪下。在这15年中,他始终是一个热忱的波拿巴主义者,认定只有在一位明君的统治下,他的“理性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但是,拿破仑第三无意采纳他的建议。从1851年到1859年去世时为止,柯林斯在一系列著作中阐述了自己的建议,重申了同样的思想。在1851年到1854年间,他出版了四卷本《什么是社会科学?》1856年,他出版了三卷本《政治经济学,革命和所谓社会主义乌托邦的来源》和两卷本《新社会及其需要》。1857年,两卷本《论主权》和五卷本《社会科学》问世。他的三卷本《论教会和革命以外的科学的正义》是在他去世后的1861年问世的。他还留下了其他一些著作的手稿——如论笛卡儿、论培根、论宗教和唯物主义、论资产阶级以及论折中主义哲学等手稿,其中一部分在他去世后已由他的弟子编辑出版。
作为一位哲学家,柯林斯既是无神论者,又是反唯物主义者。他相信,个人的灵魂是永生的不可摧毁的,是自我存在而非任何更高的存在所创造的。他说:永生的灵魂不仅在这个世界中,而且还在构成宇宙的无数其他世界中相继肉体化为一系列躯体;每个灵魂都把历次肉体化时构成它本身的成分带入新生命。他在人同动物之间划了一条绝对的界限,他认为动物是根本没有“判断力”的。他认为,宇宙中除了人以外?一切东西都是物质的,注定了的,没有思想和感觉。唯有人具有肉体和“非物质的判断力”,这两者的结合构成了“真正的智慧或自由”。柯林斯坚持说,人的灵魂掌握自由意志和道德准则,承担采取正确行为的责任。
柯林斯的空想主义极其清楚地陈述在他的非常简单的历史理论中。他把人类的整个过去和现在仅仅分为两个历史时代,随后便是人类注定要进入真正自由和幸福的王国,即第三个历史时代。在这些时代中的第一个时代,人生活在一种不懂得有任何权利的状态中,他所知道的唯一行动规则是强者强加于弱者的法律。但是,由于这条规则的运用,混乱状态不断造成威胁,人类有彻底毁灭的危险,于是强者发现有必要使弱者自愿地服从,而不能单纯利用武力迫使弱者就范。柯林斯说,这就是宗教的社会起源。强者控制教育程序,把如下信念灌输给弱者:强者的统治是以超人类的上帝向人类所启示的法律为基础的。他们自封为解释这种所谓的启示的教士,自封为解释同一说法的“世俗部分”的立法者。“这样一来,武力就变成了权利,服从就变成了义务。”强者以教士和立法者自居,下令严惩任何怀疑他们的法律的弱者,并且利用权力剥夺广大群众接受一切知识文化的机会以及全部空闲时间,强迫他们为强者从事繁重的劳动,使弱者完全处于野蛮状态。强者还有意识地把每个社会的弱者同其他社会隔绝起来,因为如果让他们进行接触并了解各国在法律和习惯方面的差别,就势必会唤起广大群众的批评精神,并对自己所处社会的教士和立法者所灌输的教条逐渐表示怀疑。为了做到上述各点,强者从耕种者手里夺走了一切财富的本源——土地。这就是人类历史的第一阶段,其特点是“戴着欺诈的假面具”(诡辩)的武力统治。
但是这种状况不可能无限期地保持下去,因为把一个社会同另一个社会永远隔离开来是办不到的。创造发明方面的进展使这种状态无法保持。航海家的罗盘冲破了大陆之间的隔绝;火药的发现把战争艺术变成了一个如何以科学为基础运用智慧的课题,并推翻了暴力主宰一切的局面;印刷术的发明使得知识的传播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最后,铁路和电报的利用实际上缩短了空间的距离,打破了各民族之间的知识界限,促进了国际批判精神的增长,而这种趋势又是自封的旧权力制度无法抗拒的。
但是以这种方式摧毁旧秩序并不足以建立新秩序。批判的发展倒是造成了一种新的无政府状态——这次是意见上的互相冲突和不断改变而造成的无政府状态。人们不知道有真正的理性法则;他们只相信不同的事物。“社会科学”还不成立,因为如果成立的话,人人要去承认它,就如同人人都承认数学的基本命题和自然科学的基本定律一样。而且“权利也会是一致的,就象科学是一致的一样。”
那么,人类将遇到什么局面呢?人类将陷入混乱。柯林斯说,在这种混乱中,“财富和贫困将在两条平行线上同时增加”,也就是按照无政府主义者所谓的“政治经济学法则”发展,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这种局面同维系社会存在所必需的秩序是完全不能相容的。贫者终于看到自己的贫困是财产制度带来的后果。他们看穿了宗教的诡辩,并且得出结论说,像“责任”和“权利”之类的字眼无非是毫无意义的空话。他们还得出结论说,他们之所以贫困不过是因为他们没有使自己成为强者的头脑吧了。于是,革命的时代开始了:穷人奋起反对富人,而且由于人数众多,结果取得了胜利。但是仅仅是穷人获得胜利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胜利只是带来了另一个同样风雨飘摇的强者统治。于是革命一个接着一个,永无尽头。
那么,怎样才能使革命时代结束呢?柯林斯宣称,只有从物质和知识两方面出发去消灭贫困,革命时代才能结束,那就是说,只有把自由生存的物质资料——特别是土地——交还给众人,只有教育众人懂得权利的真正理性法则,革命时代才能结束。按照柯林斯的意思,所谓权利的理性法则就是:“判断力”是人的一种不断更新的力量,它不受外力的影响,依靠它才能建立起公正的社会秩序。但是广大群众单靠自己永远也学不到这一课,而统治众人的强者也永远不愿意把这一课教给自己的子民。产生新秩序的唯一希望就在于地球上的某个地方出现一位大权独揽的人物,他割断同特权阶级的联系,献身于人类的启蒙工作。即使是这样一位人物也不能指望对自己的同辈人的思想起有效的作用,但是他可以控制学校,利用学校向青年人传授真正的知识,从而使他所统治的社会在下一代取得如此突出的成就,以致所有其他社会都纷纷效法,唯恐后人。柯林斯接着说,这就要求这位集大权于一身的人物利用权力防止社会上的成年人由于盲目无知而破坏他的教育实验。此外,这位仁慈的统治者还必须防止按这种方式接受真正科学教育的儿童在离开学校进入社会时,由于受到旧秩序消极因素的影响而茫然不知所从。为此,他必须实行国内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并通过土地集体所有制以及把生产资料拨给每个善于利用的人的途径,“一并消灭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只让一个阶级——人类——留在世上”。
这种奇怪的理论显然大大得力于圣西门及其信从者,也大大得力于孔德,不过,集数家之说成一家之言则基本上是柯林斯自己的成就。柯林斯及其弟子在这种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建议,建立起相当庞大的上层建筑。他们不仅要求实行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而且要求变生产的其他资本要素为集体所有。但是他们并不希望由集体本身来耕种土地或者组织工业的日常生产。就象托马斯·斯宾士和其他早期的“土地国有化提倡者”那样,他们希望通过小型公共管理机构——公社——把公有土地出租给个人或生产者团体去耕种,由个人或生产者团体支付同生产价值相适应的地租。柯林斯及其弟子希望公共管理当局把土地分成适当的小块,连同必需的建筑和设备一并出租。同样,他们要求把工业厂房和设备出租给出价最高的人,不论出价者是个人还是合作社。只有真正的大规模事业,比如铁路、某些采矿企业和公用事业,他们才主张归公共所有,也归公共经营。为了使人人都有机会公平地获得生产资料,柯林斯及其弟子要求按照蒲鲁东所鼓吹的方式,建立公共信贷银行;不过他们认为,个人和合作生产者的流动资本应部分地由生产者本人提供。为了使人人都有公平的机会以这种方式参加生产,他们建议国家应在每个人完成学业以后给他一笔基金(“嫁妆”),由他自由地把这笔钱投入他去工作的企业,但不得挪作他用。法律应该禁止一切固定资本的私有;一切现有的以合股所有制为基础的公司和法人团体都应解散。
为了实现私有财产向公有制的全面过渡,柯林斯主义者建议对一切在业主去世时根据他的遗嘱转手的财产课征25%的遗产税。他们进一步建议取消一切旁系亲属的继承权,并在死者无遗嘱的情况下,将全部财产交给国家,但死者有直系法定继承人者不在此限。他们希望不去触动直系亲属的继承权,因为这可以为劳动提供必要的刺激因素;他们也希望允许任何产权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财产留给任何人,只要缴纳遗产税,因为这也是一种必要的鼓舞因素。但是必须记住,这种遗留的私有财产只限于业主实际使用的财产。如果业主的继承人不把他所继承的财产当作他个人劳动的附属物而加以利用,他便丧失产权而归国家所有,因为在那种情况下,所有权并不能成为鼓舞生产的因素。为了使人民作好准备,能够在按照上述步骤建立起来的社会中生活,柯林斯及其信从者建议国家对教育实行最彻底的控制。所有儿童到两岁时都由父母交给国家照管。国家免费供给儿童膳宿和衣着,向他们灌输知识,教导他们为未来的事业作好准备;这种制度一直继续到儿童成年。在教育过程中,男女学生完全分校。在结束这种公共教育后,每个男子由国家分配到某项公共工程中工作五年,在此期间由国家维持生活,只是在这个阶段结束时一次领取他的全部工资以及他的社会“嫁妆”。这时他就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并把他的资本定额投入他决定加入的任何企业。
关于政府,柯林斯主义者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严格说来,当人类事务按照理性法则进行科学管理时,立法就不再需要了。留下来的只是如何执行理性法则的问题,而这一点只要建立合理的秩序,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他们认为,每个有理性的人都应该按照他所具备的得到同等地位的人承认的能力,对贯彻理性法则作出个人贡献。但是他们坚持以结婚作为取得正式公民资格的必备条件。柯林斯的瑞士高足胡根托布勒说:“集体大家庭不应该由宦官或苏丹来管理。”
柯林斯及其弟子一再坚持,应该把社会看作是一个集体大家庭。他们说,社会的管理应该采取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兼行并施的制度。基础单位是公社,他们称公社为“第一级城市”,它由一个普选产生的社长和社政委员会管理。若干个公社组成“第二级城市”,即区,区长和区政委员会由公社社长和社政委员会共同选举。更高级的组织是第三级和第四级城市,最后是一个“第五级城市”——以整个世界为范围的“环球共和国”。各级“城市”都有它的市长和市政委员会,由比它低一级的市长和市政委员会选出。同这种“地方分权”制相结合的是一种自上而下任命的“中央集权”制。“第五级城市”市长给每一个“第四级城市”任命一名委员驻在“第四级城市”,监督“绝对法则”以及适用于全世界的一般性行政规定的执行情况。以下各级也是这样,驻在“第四级城市”的委员再任命委员驻在“第三级城市”。以此类推,直至公社一级。柯林斯及其弟子认为,这种自下而上的选举同自上而下的任命相结合,就为十分平衡的政府奠定了巩固的基础;但是他们并没有下多大工夫去规定体现地方分权的市长和市政委员会以及体现中央集权的委员的权力,也没有费多大气力去说明应该赋予各级“城市”什么职能。后来西萨尔·德·巴普以及在柯林斯派中间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当深入的探讨。西萨尔·德·巴普深受柯林斯的影响,虽然他反对柯林斯派的总的哲学观点。但是在这些问题上并没有公认的正统派,提倡这一理论体系的人,有的主张高度的地方自治或区域自治,有的则赞成比较集权的制度。柯林斯本人,由于坚信自己的理论体系是完全合乎科学的,往往认为只要根据科学的教训明确提出根本法则,这些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因为在他看来,到那时就会显然看出哪里需要一致,哪里需要在服从世界的统一制度这一原则下,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条件和经济结构而因地制宜。
当然,我们不难把这一大套假科学的理论体系目之为一派胡言而予以否定。对柯林斯持批判态度的人很快就指出,他的理论体系是以纯教条为依据的,他用来证明自己的体系正确无误的唯一办法是反复申论之。柯林斯派——还有他们的老师——有一个根深蒂固的习惯:一再宣称他们想要肯定的任何事物“就象二加二等于四那样正确”。他们这样说的含意是,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基本命题的真实性是不言而喻的,无需证明。
当然,标榜自己忠于“科学”、声称科学的法则放之四海而皆准、同时又完全无视从假设出发进行研究的程序是自然科学方法的特色的人,并不仅限于柯林斯及其弟子。柯林斯的全部著作是一位独自进行思考的思想家的典型产物,他构思出一整套独创的理论体系,用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情感,并对其真实性深信不疑,因为这套体系符合他自己的思想模式,而且渗透着他自己的个性。
然而,如果认为柯林斯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完全不重要而予以抹杀,那又是错误的。他在以下两个方面发挥了相当大的影响:第一,他把土地和资本的集体所有制这个主导思想注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主流中;第二,他强调每个公民都应接受国家的教育和训练,使之具备为巩固公正而合理的社会秩序所必需的知识和道德条件,以便为完成社会所要完成的工作做好准备。他也是主张由青年组成“产业大军”去建设适当的公共工程的重要先驱者。他把物质的“贫困”和知识的“贫困”联系起来,认为必须首先根除这对孪生的弊端,才能在理智和正义的稳固基础上建立起新的社会秩序,他的这一见解也有独到之处。
同这些创见恰恰相反,柯林斯对于灵魂和肉体持有荒诞不经的想法,而且坚信必须由一个独裁者开创新秩序,由他着手训练新的一代,使青年具备正确的社会态度和有关“社会科学”法则的知识。这就势所必然地使柯林斯同工人阶级中主张全面社会变革的大部分人对立起来。正象圣西门一样,柯林斯从一开始就对拿破仑第一寄予厚望,继而又把满腔热情倾注在拿破仑第二和第三身上,这就使对立更加尖锐了。毫无疑问,1848年以后,拥护波拿巴主义的大有人在;事实上路易·波拿巴也曾处心积虑地争取无产阶级的支持(它的许多成员在“血腥的六月”中死于卡芬雅克将军的屠刀下),用以对付居支配地位的资产阶级。但是不管怎么说,在政变以后,拿破仑第三并没有摆出任何道理足以赢得有组织的工人——政治俱乐部和行会的骨干——对他的爱戴。柯林斯提出的由好心肠的独裁者开创新体制的号召使自己的影响大受限制。象孔德一样(事实上同孔德形成了激烈的竞争),柯林斯主要是在专业工作者中得到支持的。他的弟子是医生、律师、建筑师、公务员和思想混乱的商人,而不是体力劳动者。柯林斯的学说在法国和比利时这类人数有限的阶层中具有相当旺盛的生命力;在瑞士,情况也是这样,只是范围更小而已。在弗雷德里克·波尔德的领导下,柯林斯的学说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甚至还再度活跃起来,声势相当可观;波尔德是柯林斯派杂志《未来的哲学》的编辑。柯林斯的第一批主要信从者是比利时人路易·德·波特尔[2]和瑞士人胡根托布勒,他们编辑了柯林斯的某些著作,并且出版了柯林斯理论体系简编。其他主要提倡者有路易·德·波特尔的儿子医生阿加松·德·波特尔[3]和巴黎建筑师德拉波特。我们已经谈过,在第一国际中,比利时社会主义的主要理论家西萨尔·德-巴普就深受柯林斯的影响。这一点等我们以后介绍第一国际就公有财产的集体化和管理问题展开论战时就显然可以看出。
但是,如果把柯林斯看作是对于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作出别具比利时色彩的贡献的唯一人物,那又会引起误解。事实上,柯林斯虽然在比利时出生和成长,但就其思想发展和社会关系来说,却是法国的色彩多于比利时色彩。早在柯林斯用自己的名字写出任何实质性的东西以前,比利时佛兰芒族人雅科布·卡茨(1804—1886年)就在奠定比利时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方面起了作用。卡茨是一名于1830年以后避居布鲁塞尔的荷兰共和派军官的儿子,最初是织布工人,当过学校教师,以后成了烟草商人,他在业余时间写了一些带有宣传性质的通俗剧本。作为一位社会思想家,他写了许多关于艺术如何影响人民生活的论著,强调必须提供条件来满足创作的要求,以便为民主的社会秩序奠定基础。就象法国的路易·勃朗一样,他早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就大声疾呼,要求成立“劳动组织”,认为这是国家对广大人民的责任。他大力鼓吹普及免费的民主教育,同时实现充分的信仰和政治自由。也象勃朗一样,他要求实行普选制,把普选当作变国家为促进大众福利的机构的手段,并且主张专门对富人的过分利得课征赋税。
对早期的比利时社会主义思想作出贡献的第三个人是农民几何学家纳波里昂·德·凯色尔(1806-?)o他曾积极参与1830年的比利时革命,并在此后的几年中同卡茨密切合作。除了报刊文章以外,他的著作不多,他的成名巨著《自然的支配》直到1854年才问世,而这个时候柯林斯已在又多又快地出版著作了。德·凯色尔的巨著的大部分是很早以前就已写成的,他的主题是直截了当地攻击他所谓的“双重封建主义”——土地既得利益和工业制度。他说这是工人必须与之斗争的孪生敌人。像柯林斯一样,德·凯色尔断言,人人都有权分得一份土地,又说这种权利——在他看来是一种“自然权利”———只有实现公社所有制才能真正享受到。他希望公社拥有土地,并把土地出租给佃户或合作组织。他还建议公社提供有效利用土地所必需的流动资金。小型工业企业应同样由公社提供资金,而那些需要大规模经营的企业则应由适当地区内的公社联合组织来掌管。这些建议实际上同柯林斯的建议如出一辙,很难判定是谁首先想出来的。德·凯色尔与柯林斯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更加坚决地赞成公社独立,而反对集中控制。他并不附和“理性法则”说,根据这种法则,一切问题都会得到“科学”的解决,他认为有理性的人也可能产生意见分歧。他也根本不同意柯林斯所主张的要由一个大权独揽的人物来开创新体制。他主张由一定地区内的独立的公社联合起来共同经营或监督大规模企业。但是正如巴枯宁的信从者后来的态度一样,他也坚决主张地方公社应该是一切社会和经济组织的基础,绝不受任何政府强加下来的一切控制。就建立新秩序来说,德·凯色尔认为革命是必要的手段。他攻击这样的想法:在仍然保持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向富人征税就能实现收入和财产的再分配。他还攻击宗教组织,认为它是以特权为基础的不公正的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但是他相信宗教是人类的自然冲动,并力图创立一种不披神学外衣的“自然宗教”。
在德·凯色尔的著作中,关于资产阶级在不断发展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遭遇的论述并不是最无关紧要的部分。在他的词汇中,资产阶级一词并不是指大资本家,而是指马克思一直称为小资产阶级的小雇主、商人、小农户和其他中间集团。德·凯色尔指出,这些中间阶级在大规模资本主义企业的发展中遭到无情的摧残。他说,他们的利益在于同工人站在一边,向封建地主和日益强大的大资产阶级投资者、商人和放债人的阶级联合力量展开斗争。他不同意工人应该帮助资本家去反对封建主义者以便向社会主义迈进一步的见解。毫无疑问,这是受了这样一个事实的影响:比利时的工业比较先进,封建主义者和大资产阶级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联合起来,掌握了1830年革命所建立的新国家。比利时的社会和政治形势实际上更接近于英国,而不是德国,甚至更不是法国。在许多方面,德·凯色尔的分析比马克思更适合比利时的情况。
比利时的情况始终由于社会成分的混杂而显得错综复杂。卡茨和德·凯色尔是佛兰芒族人;柯林斯则是瓦龙族人。一般说来,瓦龙族地区的工业比佛兰芒族地区发达,讲法语的工人和知识分子远比佛兰芒族人易于接受法国的影响。
事实上,法国和比利时的社会主义关系从一开始就很密切。巴贝夫的同事和传记作者邦纳罗蒂一生有大部分时间在比利时度过,他的叙述平等派密谋的著作就是在布鲁塞尔出版的。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布鲁塞尔是仅次于巴黎的德国流亡者的聚会中心,马克思在迁往伦敦以前就曾在这里生活过一个时期。在拿破仑第三统治时代,许多法国人在比利时避难,凡是不能安然无事地在法国出版的书刊都在布鲁塞尔或根特出版。有许多讲法语的比利时人在法国工作;往来于两国之间的人不绝于途。
1848年以前,尽管有德国的流亡分子,法国作为革命运动和革命思想的主要中心,仍然发生普遍的影响,而佛兰芒族人受德国或荷兰激进思想的影响则比较少。事实上,直到很久以后,荷兰对社会主义思潮简直就没有作出任何贡献,在第一国际中所起的作用也微不足道,甚至连这一点作用也主要是反映比利时的佛兰芒族人的活动。佛兰芒族人知识比较闭塞,正因为这一点,他们竟然能够对社会主义思潮作出象卡茨和德·凯色尔两人所作出的那样重大贡献,也就更加值得刮目相看了。至于柯林斯,应该把他看作是最后一个受法国思想启发的空想理论体系的创造者,而不是一个别具比利时特色的思想家。我们下面将要谈到,在德·巴普身上,法国和佛兰芒族的影响是兼而有之的;后来由于路易·贝特朗的领导,比利时社会主义的发展又受到法国影响的支配;而另一方面,在爱都阿·安西尔领导下的比利时合作运动的发展中,法国和佛兰芒族的影响又重新融合在一起了。在荷兰,第一个重要人物是H-格哈德(1829—1886年),他把服装工人组织起来,又在1872年写了一本论第一国际的小册子,但是在对荷兰人传播国际主义思想中起主要作用的还是来自比利时的佛兰芒族人,比如范·登·阿比尔。不过有关这些方面的情况都属于后面的某一章。我在这里只是想说明,在促成十九世纪六十和七十年代伟大的欧洲社会主义复兴的知识力量中,不应该象往常那样忽视比利时的贡献。
[1] 这里指的是法国拿破仑一世的儿子、奥地利皇帝的外孙赖喜斯塔特公爵。——译注
[2] 路易·德·波特尔(1786—1859年)在1830年比利时革命中起过重要作用。他的主要著述发表在柯林斯的著作问世以前,主要是在晚年才接受柯林斯的影响。
[3] 1881年,阿加松·德·波特尔也发表了一部概述柯林斯的社会理论体系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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