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坎农 -> 受审的社会主义——坎农的法庭证词(1941)

“和林肯做的一样”



  问:你是否会预料美国政府的陆军和海军在你当选并取得政府控制权的时候将枪口指向你?
  答:是的,我预期会有一些军官会这么做——但不是所有人。如果所有的陆军和海军官兵都有这样的想法的话,那么首先我们显然是不可能当选的,因为陆军和海军的官兵的想法或多或少地反映了他们所处的阶级中一般民众的想法,如果我们是以多数票当选的,你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在人民群众中的受欢迎程度将反映在军队中,情况从来如此。
  问:那么,你将如何抵挡这次针对你的反对意见?
  答:就和林肯在1861年做的一样。
  问:你是否已经拥有了一支军队?或者你会调动在你取得权力时可用的军队吗?
  答:我们将只会采取合理的举措。1861年,美国陆军的一支精锐部队及其最精英的军官对合法当选的林肯政府发动了叛乱。林肯尽可能地招募了更大规模的队伍,并与他们进行了战斗,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
  问:但与此同时,你是否还想建立一个工人民兵组织?
  答:是的,一支工人护卫队。
  问:我的意思是,(建立一支工人护卫队)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工会的礼堂,而是为了其它的目的,不是这样吗?难道你不想在你取得权力的过程中建立一个工人民兵组织,以便在你掌权时协助你?
  答:我们之所以使用“工人护卫队”的说法,是因为这是最美国式的说法,同时也最容易、最准确地阐明了我们的想法,即我们希望工人护卫队在规模和实力上增长、发展,是因为他们有任务需要执行,而不是因为我们单纯地想让他们发展。
  如果法西斯主义者壮大并与工会进行争斗,工会将必须不可避免地通过发展他们的护卫队来反抗这些攻击。如果护卫队被法西斯主义的匪徒、流氓和暴徒所压制,工会的唯一解决方案就是加强护卫队。在法西斯匪帮与工人护卫队的斗争中,我们希望工人护卫队能够变得强大,并最终成为一股精干力量。
  问:好吧,让我们把事情搞得简单点。你没指望自己能够当选,是吧?
  答:是的,我们的计划中指明我们没指望,原因就是我告诉你的那些。
  问:但你还是希望能够掌握权力,不是吗?
  答:是的,革命并不会因为镇压而停止,因为革命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场规模宏大的社会运动。
  问:所以你的党期待着一场不可避免的内战?而这场内战是由于你与资本家们的观点不同导致的。
  答: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想说的是,我们并不是以期盼的心态希望它发生。
  问:是的,我理解你的意思。
  答:我们并不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充满着可能性。
  但我们说,根据历史经验来看,一种压倒性的可能性是,在我们赢得国会的多数席位之前,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就将试图使用法西斯式的暴力方式解决与工人的冲突。或者是,如果我们在民主选举中赢得多数席位,统治阶级就会发动奴隶主式的叛乱反抗。而我们将毫不犹豫地镇压叛乱。
  问:为此你想提前开始建立一支工人武装,是这样吗?
  答:你不能仅仅通过建立一支工人武装来对付这样的事情。工人的武装将从他们的工会中、他们的工人护卫队中、普通士兵中和农民出身的军队官兵中发展起来,他们绝不会支持奴隶主式的叛乱。如果我们得到人民中大部分人的支持,我们就不会矢尽弦绝。
  问:我理解这一点。如果你预料到会发生叛乱,那么在所有的工会中都设有的工人护卫队将会对你的计划非常有帮助,是这样吗?
  答:是的,这将是一件绝对不可或缺的事情。
  问:所以现在就拥有工会的护卫队对你最终目的的达成是一个好主意?
  答:如果你能够组织起来他们的话,这的确是个好主 意。但你无法仅仅是需要工人的保护就将工人护卫队组织起来,只有当工人们表明对他们的迫切需要时,工人护卫队才能被组织,这与他们是否同意我们的主张无关。
  问:对于社会主义工人党来说,能够为党的最终目标而在所有工会中都建立起工人护卫队,这将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不是吗?
  答:我想进一步指出的是,随着工会开始遭受到法西斯流氓的暴力对待,工人护卫队的建立几乎是一个自动然的过程。我们的任务是加速它的成就、说它是一个好主意(即赞赏它的建立)、建设它、使它更加强大。不要让法西斯分子破坏你的运动、并让你沦为奴隶。
  但护卫队的建立并非易如反掌。这是斗争形势发展的自然进程,我们尽力地去提前预见它、努力促成它、尝试普及这个观念。说服工人是一件好事,可以让他们对此振奋起来。
  但不论我们写了多少本书、将音调提高到什么程度,我们都无法找到一个工会运作不受任何干扰的地方来组织工人护卫队。你可能会说,明尼阿波利斯可以作为一个例证,我们在那里有非常好的朋友和在工会中有影响力的同志,但当银衫军的威胁消失后,工会的护卫队就不再发挥任何作用、不再活跃。它(工人护卫队)无法被刻意组织起来。
  问:你是说工会的护卫队已经不复存在了吗?
  答:我不知道它是否还正式地存在,但据我从证据判断,它已经不发挥任何作用了。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