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威·爱·伯·杜波依斯 -> 《黑色火焰》第一部:孟沙的考验(1957)

第七章 孟沙的教育



  在黑人看来,由于没有了北军的支持就根本谈不上抵抗,由于三K党的势力日益猖狂、种族歧视的法规层出不穷,所以摆在面前只有一条出路:搬家。自由黑人的大迁移,正是战前黑奴逃往北方寻求自由的翻版。黑人农民和雇工虽然极力想适应农村的经济条件,可是这农家的生计,毕竟已经不吸引人了。前南方政府要员的重新出山、若断若续的农业萧条、地主和商人的欺侮以至凌虐、繁华都市和其他地方谋生有道的风闻,这种种都刺激黑人大批离开南方农村。这次大迁移早在一八七九年就开始了,成千上万的黑人离开了密西西比、路易斯安那、亚拉巴马和佐治亚。
  他们主要是向西迁移,去寻求自由土地和货币工资。其实曼努埃尔的母亲和姥姥,也是不自觉的抱着这个逃亡的念头:头一步先西迁到亚特兰大的山地里,让孩子能受到在东部沿海蓄奴地区所受不到的教育;以后呢?就说不上来了。也许继续西行,或者北上,就可以得到真正的解放吧?这个道理是很明显的;黑人也好,他们的白人朋友也好,往往都表示了这样的想法。他们想:这国家毕竟已是个“自由国家”;工人不满意自己的工作工资,就可以去找、也当然要去找好些的工作、高些的工资。
  黑人尝到了这种新的“自由”,一时真有点不知所措。那时南方的黑人多半还留在原来的种植园里,挣到的还是“口粮”而不是工资,依然得不到多少能为白人所尊重的权利。可是他们难道就没指望了吗?在南卡罗来纳、在路易斯安那、在阿肯色、在田纳西西部,恐怕是没有指望了。不过还有堪萨斯!那神话般的班萨斯!那自由人的国土,那约翰·布朗的自由人的国土!
  蓓茜大婶也知道这次黑人西迁的事;她了解得不挺清楚,也不挺详细,而只是知道一个大概——她对周围的一切都能这么知道一个大概。记得南军投降那天,在古老的查尔斯顿,她曾亲眼看见黑人士兵在礼拜堂街上大步开过,还听见他们一路高唱:“约翰·布朗的英躯长眠在九泉,约翰·布朗的精神勇往直前!”她还记得当初这个传奇人物约翰·布朗同五个黑人一起,给钉死在血淋淋的十字架上。更早以前,留下的印象也更模糊些,她还听说布朗在堪萨斯进行讨伐,打得十分激烈。在她心目里,堪萨斯从此成了个伟大的字眼。那儿就是所谓“黄金般的西部”,形形色色的人们都涌到那儿去寻找天国福地;而亚特兰大则正在西行的路上,况且城里还有学校能让她的外孙上学。
  不久,又传来了黑人大规模迁移的风闻。有个名叫辛格顿老爹的怪老头儿,外号“田纳西的摩西”,头发雪白,嗓音宏亮,最爱帮助别人;他拿出自己挣来不易的一点积蓄,把一万名黑人领到了堪萨斯。后来,在路易斯安那又出了个比较年轻、也更有毅力的亨利·亚当士,当时有十万名心怀不平的黑人雇工签了名,愿意跟着他迁移。
  南方种植园主又恼火又惊慌。一八七九年,他们在纳什维尔召开了会议。布雷铿立治上校也在被邀之列,却始终没有得到他的回音,也许他根本连信都没有看过。会上种植园主甜言蜜语许了好些愿,可是事实证明这大可不必。四万个身无分文、衣不蔽体的黑人好容易到了堪萨斯,遭到的却是冷漠的款待。那些刚强的西部拓荒者根本就不欢迎他们;轮船不让他们搭乗,火车从他们身边扬长而过,暴徒对他们大肆恐吓。他们有的死了,有的回去了,只剩下七千人留在那里苦苦挣扎。所以南方种植园主的真正损失还是极小,他们手里依然有数百万廉价的黑人劳工。
  黑人领袖意见有了分歧。那哈佛大学的第一个黑人毕业生和他的同道,都赞成迁移。他们说:“到北方来吧。快离开南方的奴隶世界,来做自由人吧!”那个正当盛年的无畏的黑人领袖弗烈德里克·道格拉斯,以及其他一些领袖,都反对这种主张。道格拉斯呼吁说:“留在南方吧。你们要做你们耕种了两百五十年的土地的主人。千万不要让人吓跑。要坚持到底!”下面的群众怀着疑虑,犹豫不定,不过大部分人还是留在当初自己做奴隶的种植园里,照旧干活。蓓茜大婶一直留意着这场斗争,对详细的情况却不十分清楚,她也赞成西迁,至少要迁到亚特兰大,让她的外孙在那里读书。应该让孩子摆脱的,重要的倒不是肉体的奴役,而是思想的奴役。
  一八七六年在查尔斯顿诞生于父亲血泊中的这个黑小孩,他的头十年是在奥古斯塔和雅典度过的。他长得很可爱:健壮的体格,乌黑柔滑的皮肤,黑白分明的眼睛,雪白的牙齿,又短又黑、须曲柔美的头发。他总是穿得干干净净、吃得饱饱的,他的母亲和姥姥总是时刻不离左右,不让他同外人过于亲近。他就在这样一个狭隘而护卫严密的小天地里独自个儿欢笑、嬉戏。
  他刚学会走路,他的母亲就带他复开了查尔斯顿的小巷,到奥古斯塔,在鲍尔温博士家的后院里住了下来。在孩子的眼里,他们所住的小屋真是再可爱也没有了。鲍尔温博士的“学院”座落在郊外,只是散散落落的一堆破旧房子。曼努埃尔忍不住凑着篱笆缝儿张望,看见一群群漂亮的年轻人在那里走来走去。他听到说,这是一所古老而有名的学校,鲍尔温博士一向就是这儿的校长。
  过了一年,他的姥姥也来了——姥姥比他印象中更消瘦了,脸色也更阴郁了,不过对他还是那么和善、亲切。她一来,就谈起了孩子将来上学的事,一直商量个没完。曼努埃尔问为什么他不能上鲍尔温博士的学校,他母亲回答说他年纪太小。有一次这黑娃娃居然问到了鲍尔温博士本人,老博士犹豫了一下,说道:
  “暧!暧!也许行吧!谁知道呢?——再怪的事儿都发生啦!”
  然而他母亲对这个主意却好像不大赞同。她老是谈到亚特兰大,看来那儿已经替他准备了一所挺好的学校——虽然他现在年纪还小。
  在遇见布雷铿立治上校以前的这五六年时间里,曼努埃尔自然是无愁无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世上一大堆问题里的一个大问题。他是一个快活的小孩儿,生活在一个可爱的小天地里,周围的人都很厚道,看到他俊秀的相貌、茁壮的体格,都透出了微笑。他乌黑的皮肤,也多少蒙住了有些人的审美威。在他们心目中这孩子很黑,“不过倒还”秀气。可是大部分人都觉得他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水汪汪的眼睛,柔润光滑的皮肤,活泼非凡。他每天吹着口哨唱着歌,欢欢蹦蹦的上学校去;回到家里就有一顿可口的饭:有玉米面包、糖浆、烘饼,有时还有几块猪肉。吃罢了饭就帮妈妈做些有趣儿的零活:劈柴啦,提水啦,跑腿啦。最后就是香甜的睡上一觉,睡得又长又甜,有时还要做些美妙的梦,在梦里他成了个国王,把珠宝、黄金和大块的猪肉送给他的血亲和玩伴。
  他当然也注意到人有高矮不同、服饰不同、肤色不同,不过对这些他起初也不怎么感到兴趣。他觉得这些差别是不重要的。有些人东西比他多,而且跟他的不一样;可是细细一想,他觉得还是自己的东西好,他还是喜欢自己的东西。他相信,在小厨房里吃饭,香味一阵阵飘来,一定要比在那座“大房子”的大饭厅里吃饭惬意得多。他到大饭厅里去看过,那儿没有什么香味,一点也不讨人喜欢。坐马车当然是挺够劲儿的,不过有时也比不上奔奔跳跳那么好玩,奔跑的时候要停就停,要跑开去就跑开去,要爬树就爬树,这些都是坐马车所办不到的。
  至于对白人和黑人,他还没有一定的看法。那个黑炭一样的勒金斯老爹,对谁都那么别扭,说话不干不净。鲍尔温太太是“没准儿的”,曼努埃尔对她不大注意。他倒喜欢鲍尔温老头,鲍尔温老头也喜欢他。白人常常送人东西,给他铜板、糖果,有时还有银角子。他们真是慷慨,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东西他们自己倒不要。
  鲍尔温博士终于接受了佐治亚大学的聘请。他的职位不是校长,在名义上校长是一校之长,不过这个位置现在暂时空着。鲍尔温博士名为“教务长”,实际上执掌校长的大权。这一安排,使意见不合的各方面都感到很满意,于是鲍尔温博士就到雅典上任去了。
  这次搬家,在她努埃尔看来真是有劲儿极了。当时他才六岁,刚开始上奥古斯塔的小学。战前有个黄褐色皮肤的混血儿包特尔先生,办了一所学校,当时自由黑人的子女都在这里求学。战后这所学校改成了公立,曼努埃尔的母亲答应过他,要让他上这儿来念书。曼努埃尔等得望眼欲穿,好容易等到上了学,母亲却突然告诉他:他们要撇下那所可爱的小屋,搬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去了。就是亚特兰大?不是亚特兰大,不过离亚特兰大很近。
  “可为什么要搬家呢,妈妈?我喜欢这儿,咱们一向住在这儿。”
  “咱们要去的地方,学校比这儿的好,乡亲也比这儿的和善。”
  “咱们这儿的乡亲也满和善啦。我不去,我……”
  “不许多说!小孩子要听话。你对世道人情还什么都不懂。你要去读书,不是叫‘黑小子'教你,而是叫有学问的白人教师教你。你要成个人才,不然我宁可把你打死。得了,快去帮我收拾行李吧!”
  行李都收拾好了,只剩下曼努埃尔的几件宝贝,实在装不下去。他最亲爱的伙伴,那条小狗,也是直到最后的时刻,多亏他忍不住痛哭了一场,这才得救的。可是那个院子、那几株蔷薇和忍冬、那棵大槲树(他曾在树下度过最愉快的时光、做过最美妙的梦),这些都是无法带走的了。
  这次搬家一定有许多原因,可是谁也没有把原因都告诉这个万分好奇的小孩。看来最近像是出了什么希奇事儿,母亲和姥姥总是兴致勃勃的直谈到深夜。他也凑过去想听,却挨了几个嘴巴。他问了,却没有得到回答。
  曼努埃尔觉得他的新家还没有奥古斯塔的老家那么可爱。这里的小屋离“大房子”太近了,住在里边不大自在。给教务长翻修那座破落住宅的白人工匠都不大和气,他母亲干脆不让他到院子里去玩儿。不过这里的学校倒挺不错;教师是个亚特兰大大学毕业的漂亮的黑人姑娘,曼努埃尔喜欢老师,老师也很喜欢他。
  布雷铿立治上校终于来看他的女儿了。他事先故意没有通知,一到以后先在小城里观光一番。快到学校时,只见四外的景色十分宜人,起伏的山冈上不像查尔斯顿那样只是一片浓艳的青翠,而是既有茂草,也有大树。他问明了教务长的住处,就向那个宅院走去。在这时候,却出了个奇怪的插曲,可以说就此断送了他的性命。他在春天的阳光下悠闲自在地一路走去,想不到第一次看见了曼努埃尔·孟沙。
  上校当然不认识这孩子,他根本不知道汤姆·孟沙还有个儿子。他看见的只是一个五六岁的黑小孩,丰满茁壮,褐色的皮肤细嫩可爱,一对黑眼睛无比晶莹,髪曲的头发厚密密的盖在端正的脑门上,腋下挟着书本,愉快地吹着口哨,迎面走来。
  孩子抬头看见了这个年长的白人绅士,逗人喜爱地说:“早安,先生。”
  这引起了上校很大的兴趣,因为他最近注意到:黑孩子遇见白人都不肯招呼,不是虎着脸就是很害怕。所以上校就和蔼地回了一声好,停下来跟他攀谈几句。小朋友要上哪儿去啊?,
  “上学去哪,先生。”
  “哦,哦,那你在念些什么呢?”
  “语文,算术,地理。”
  “你将来准备干什么呢——做农民,做木匠,还是做牧师?”
  “不,先生,我要做律师。”
  “律师?哦,哦。你怎么会想到要做律师呢?”
  “妈妈说她要我做律师。”
  “不过,我要是你的话,我就要对你妈妈说,比律师更好的行业,世界上多着哪。”上校说罢微微一笑,把手慢慢的伸进口袋,摸出一张钞票。
  “你叫什么名字?”
  “曼努埃尔·孟沙。”
  布雷铿立治上校不觉目瞪口呆,但还是慢吞吞的把钞票递给了孩子。正当孩子伸手要接的时候,上校发觉从大门里出来了一个细身材、黑皮肤的女人,已经悄悄的走到了眼前。她站住以后,对上校瞅了半晌,蓦地伸出手去,抢在孩子前头把钞票一把夺下。
  “我们不要你的钱,布雷铿立治上校,”她说。“你的钱上沾着血!”说完她就拉着孩子的手飞快的走了,那吃惊的孩子差不多是让她给拖走的。
  上校拖着缓慢的步子,又往前走去。仿佛,在这个晴朗的早晨,他心里一根生命的弦线突然啪的断了。他想起了死去的妻子,想起了炮台广场,想起了礼拜堂街,他想起了深更半夜在大洋深处远离人间的孤岛上举行的那个命运攸关的秘密集会。他现在明白了,恶运还是若即若离的跟着他。他到了教务长的家里,受到了兴高采烈的热情欢迎。
  一顿午饭却吃得不大愉快,看样子像是这里的仆人突然都走了。鲍尔温博士弄得莫名其妙,十分气恼;贝蒂露心里却很明白。
  “爸爸,”她说,“你进来的时候碰到过仆人没有?”
  上校沉默了半响,就把遇见小孩的事对她说了。“哦,对了,另外还有一个女人。”
  “你知道这女人是谁吗?”
  “不知道。”
  “就是汤姆·孟沙的寡妇啦。大概她看见你来了,心里不乐意,所以就逃走了。”
  上校连忙道歉。贝蒂露耸耸肩膀,就把事情丢开了;她心里,当然也很不痛快。
  “黑人实在靠不住。就说这个女人吧,在鲍尔温博士这里待了四年多了,如今平白无故的,卷起铺盖就走。黑人根本就不可靠!他们是当奴隶的坯子,还是应该全部去当奴隶!”
  可是布雷铿立治上校却默默的许了个愿:他一定要在遗嘱里规定拨出一笔线,供那个孩子读书。
  门铃响了,鲍尔温博士亲自出去开门。上门的是警长。他说他扣住了两个黑婆娘和一个小孩,他们带了许多家用什物,在车站上准备搭车前往亚特兰大。他们自称是鲍尔温博士家的仆人,看情形也许是卷物潜逃。只要教务长先生吩咐一声,他就可以把东西扣住,把人犯带回家来,或者押在牢里。鲍尔温博士花了好大的力气才使警长相信了,那两个女人带了东西到别处去,是他答应的。

  就这样,小曼努埃尔刚扎下的根,又给拔掉了。他唯一的安慰是:那个可亲的黑人女教师也要回到亚特兰大去了;曼努埃尔多半会上亚特兰大大学附近的密契尔街小学,说不定在那儿又可以同这位老师见面。可是除了这一点以外,这次搬家一切的一切都悲惨极了。他们在污秽的黑人候车室里坐了几个钟头,好容易警长回来了,气鼓鼓的让他们上了火车。列车员把他们朝紧靠车头的那小半节车厢里一推。正当火车开动的时候,列车员发觉了曼努埃尔上衣里藏着的小狗。他把吓作一团的小狗一把抓起,住月台上摔去。
  “车上不许带狗!”他咆哮了一声。
  曼努埃尔大声哭嚷,姥姥连忙把他紧紧搂住,抱他坐在膝头上。他挣扎着探头到窗外,喊了一声。那晕头转向的小狗听见他的声音,汪汪的一阵欢叫,冲出月台,跳上轨道。它不再叫吠,只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死命追去。后来它步子歪乱了,心脏支不住了,终于倒下死了。曼努埃尔看得气都透不过来,赶紧扑在姥姥的怀里。这是他漫长而悲惨的一生中的最大的悲剧了。
  他们在车上过了一夜。第二天清早,随着铁轨上轧吱一响,火车就驶入了一个大城市,这城市之大,直叫曼努埃尔看得瞪大了眼,透不过气。车站是半埋在地下的,他们下了火车,挤过了海一样的人群,搭车赶了一程又一程,过了数不尽的红墙大厦和宽广草地,终于来到一条街上,拐入一条小巷,停在一所屋子跟前。这就是他的新家了。
  起初曼努埃尔一点也不喜欢他的新家,只觉得这儿又陌生又异样,既没有一个熟人,也没有像样的大树和草地。不过,他心目中更重要的是学校——那是一座新英格兰式的朴实的木头楼房,离亚特兰大大学的校园不远,朝西望去,看得见亚特兰大大学的草坪,和挂满常春藤的漂亮的红墙校舍。这就是密契尔街公立小学,是一所正规的完全小学。教师都是年轻人,全是亚特兰大大学的学生和毕业生。
  学校里的孩子多半又脏又蠢,不过也有一些学生如曼努埃尔之类,很快就使老师教得兴致勃勃了。曼努埃尔真是个可爱的孩子,那样的聪明用功,那样的脾气和顺,那样的爱学习、爱生活。先前在雅典的那位老师不久也来了。曼努埃尔进步神速,勤奋惊人。他自己也觉得无比幸福、无比满足,直到有一次跟穷苦白人的孩子闹了事,他这才对世态人情有了新的认识。
  妈妈叫他把一块钱还给布雷铿立治上校,这件事激起了他的好奇;一是因为以前还从来没有人给过他这么多钱;二是因为妈妈的举动十分可怪。他就暗暗猜想:大概有些白人是危险的,一定要先好好的看一看,不能冒冒失失同他们交朋友。这种人,当然只是少数。
  曼努埃尔脾气极好,不轻易生气,也不一味固执。他渐渐形成了一套行动哲学。有白孩子挡路,他就面带微笑,打旁边绕过。有大伙白人走来,他就等他们走过,或者到对街去走。不过有时候也有白人蛮不讲理,存心寻事。逢到这种情形曼努埃尔总是把纠纷避免了。他是一个性情开朗的孩子,难得发脾气。但是有一次,有个比他大得多的大个儿白小子(他后来知道这白小于姓史克洛格斯)无缘无故的打了他一巴掌,还抢走了他母亲新近花了很多钱给他买来的新地理课本,这下子曼努埃尔可按捺不住了。小家伙顿时火星直冒,狠命的打,打得那个大孩子撕破了衣裳,淌着血。那帮白孩子大叫一声,一齐向曼努埃尔扑去;等到警察闻声赶到,就只看见一个沾满泥污、皮破血流的黑孩子,给压在一大堆恶狠狠叫骂的白孩子身下了。
  曼努埃尔被警察拉起来牢牢揪住,那帮气疯疯的白小子又都上来打他。就在这时候妈妈来了,曼努埃尔一见如同得了救星。妈妈抓住了他,向警察苦苦哀求。曼努埃尔见了又吃惊,又气愤。他刚要分辩,不防那青一块紫一块的脸上竟挨了自己亲生妈妈的一个耳光,痛得他直叫。他迷迷糊糊的,听见妈妈的声音在说:
  “求求你,警官先生,别把他逮走吧,他还是个小孩子。他没有什么坏心眼儿。你就把他交给我得了,我一定狠狠的揍他一顿,叫他以后再也不敢碰一碰白人孩子。只要你吩咐,我愿意给你罚款,给你做工,做什么都可以——只是求求你,警官先生,这次就放了他吧。”
  警察勉强放了曼努埃尔,那些白孩子也陆续的散了。
  母子俩慢慢的下了小山冈,向家里走去;到了家里,妈妈一言不发,把孩子剥光了衣服,一顿痛打,孩子痛得几乎昏了过去。他拼命大哭,抬起头来望着妈妈;他吓呆了:妈妈面颊上也淌着两行热泪。他不哭了,也不再挣扎;妈妈也突然住了手,抽抽咽咽的说:
  “曼努埃尔,以后再也不许你打白人孩子了。人家欺你,你就忍着,鞠个躬赶快躲开。不要打他们,不要跟他们斗。你斗不过他们的。他们有势力。我们得忍耐。”
  她说完就转身出去了。曼努埃尔爬到自己床上,躺在那儿一声不响。
  曼努埃尔在以后的大半辈子里,始终认为他就是从这件小事开始,才了解了白人、懂得了所谓黑人问题的。他从此得出结论,断定白人是危险的、靠不住的,断定白人是恨黑人的、是一心要害黑人的。例外,当然也有。不过一条总的原则是:对白人应当回避,千万不可信任。平时当然还得见面,可是应该和和气气,免得引起他们的敌意,受到报复。白人有财有势,这世界是他们的。为了免得儿子受到他们的迫害,他母亲宁可牺牲自己的感情。曼努埃尔决心要打倒他们。平日他要注意别得罪人员要永远谦和有礼,挂上愉快的笑容;人家对他说话,就要好言回答。对粗暴残忍的穷苦白人之类,要尽可能避免接触,有时也可以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暗暗回敬他们一下。
  法律,他断定它是保护白人、刁难和危害黑人的。警察是法律的代表,无论如何要远而避之。对警察应该毕恭毕敬,但是千万不可信任,可能的话决不要向他们透露消息、帮他们忙。这些极端的做法,到他年纪大些以后,也根据具体情光而有所变通。不过一些基本原则,他至死都没有忘记。
  这些原则实行以后,一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一方面也不断有所修正。他看见大街上锁成一串的囚犯,明白这就是妈妈为他担心的缘故了。他知道,黑人并不能因为年纪小、没犯过错,而就不落入这只魔爪;因为这是白人用以恢复过去的奴隶制度、不让黑人受到教育的一种手段。
  从道德的角度来看,他就感到十分不安了。妈妈一直要他做个“好孩子”,他也很想做个“好孩子”。可是眼前就摆着一个实际问题:他发觉,以前打过他的那个红脸大个子史克洛格斯,特别喜欢捉弄年幼的黑人孩子,追啦,踢啦,吓唬啦。这是不行的,可是曼努埃尔知道不能同他公然对抗;不然的话,曼努埃尔自己就会挨一顿揍,说不定还要给抓起来。
  有一天他想出了一条计策。大学里有一道长墙,把学校一分为二,沿墙是一条街道,有一天早上,他小心地爬到墙顶上,扑面伏在那儿,等到史克洛格斯大摇大摆走过,他就悄悄的拿一块大破头扔下去,正好落在那个小霸王的脑袋上。
  等到警察发现那个昏迷不醒的家伙,把他送到白人的医院,曼努埃尔早已在学校里上课了。他担心了好一阵:假如这家伙死了呢?或者成了终身的残废呢?还好没有这样的事,过不几天又看见他了:除了脸色苍白些以外,倒还没有什么。蛀努埃尔看到,从此黑人小孩上学就安全多了,找碴儿的事也少得多了。
  这倒很不错,不过曼努埃尔良心上总有些不安。他看过的一些故事书里,救人的英雄总要自吹自夸。看来这恐怕大可不必吧。“野兎大哥”(乔埃尔·钱德拉·哈利斯在亚特兰大一家报纸上连载的故事的主角)用机智而不硬拼,恐怕是正确的。不过,假如能够肯定自己干得对,心上毕竟可以舒坦些。他还不明白:白人在这世界上到底算些什么角色?他们全都是本性不善的吗?还是内中也有一些好人呢?
  他觉得在这一类问题上,精神上很需要指点和鼓励;后来在主日学校里碰到了一个机会,他就没有放过。他是在大街那头的浸礼会友爱教堂做礼拜的,教堂里新来一位年轻的掌堂牧师,叫做卡尔特博士(后来他在这教堂里足足当了五十五年牧师)。给曼努埃尔这一班讲课的是个年轻的黑人姑娘;她小心翼翼,完全照着规定的日课讲解,从来不敢越出书上的那些条条儿。可是这天早上,那个瘦细身材、褐色皮肤的牧师亲自来了;他走过曼努埃尔这一班,顺便进来鼓励几句。他满面笑容,望着八张活泼泼的小脸。
  “你们是不是爱邻居像爱自己一样?”他带着点儿做作的热情,问道。
  没有人应声。那个年轻女教师十分不安,悄悄的望了曼努埃尔一眼,曼努埃尔是常常帮她度过难关的。于是曼努埃尔就站了起来。
  “你说的是白人邻居吗?”他反问。
  牧师两道目光从眼镜架上边瞅着他,犹豫了一阵,才说:"对白人尤其应当如此。”
  但是曼努埃尔不顾教师的制止的眼色,继续说道:
  “可是,先生,你上星期天谈到私刑的时候还说过……”
  牧师擦了擦眼镜,对隔壁一班瞧了一眼,然后转过头来,严厉地盯住了曼努埃尔。
  “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是孟沙姊妹的孩子。哼!我说,曼努埃尔,那些干私刑勾当的既不是我的邻居,也不是你的邻居。老实说,就我那样的邻居而论,我对他们也真算得热爱了。不过,假如有些白人将来要上天堂,我是宁可到别处去的。”
  说罢他就跨开大步走了,那个女教师弄得目瞪口呆,孩子也都莫名其妙,只有一个人觉得自己明白了这个意思。
  不过曼努埃尔还是没有完全满意。牧师的这些话回答得太圆滑、太巧妙了;在道德问题上曼努埃尔还是颇有疑虑。他希望他那个世界能扩大团结,他不愿意把大部分白人都排斥在外;对白人的一些行径,他也找到了原因。譬如史克洛格斯这小子,他根本不大懂事,他住在工厂区域,几乎跟大多数黑人一样生活困苦、无知无识。另外还有一些白人,像那个打算送他一块大洋的人,那可就十分费解了,因此他还是继续苦苦思索。
  就这样,有点不知不觉的,曼努埃尔在种族问题上定出了一套实用的对策。他决定对白人要尽量回避。不得已而碰上的话,态度要放和蔼些。他发现:一丝笑容、—声愉快的问候,往往能使气氛完全改观。人们,特别是白人,都很喜欢他坦率身黑的脸儿和慧直的神气。他的态度,有几分是真诚的、自然的,也有几分是无意识的做作。他对白人笑脸相迎,并不是因为喜欢他们;事实上,倒往往是因为不信任他们,是因为他要时刻提防他们有什么花招,或是要伤害他,或是要故意给他点别扭。不过这种情形也并不是常有的。有时候——应该说多半的时候,他遇到的白人都非常好;他们待他十分和气,给他东西,还帮助他。可是他却不十分信任他们。他知道,他们转眼之间就可以变得蛮不讲理(这也不乏先例),那时他就无法防御了。因此他小心提防着他们,总是好话多说,按着性子,尽量不碍他们的事。
  那时在曼努埃尔的周围,正在掀起一场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在这场革命中曼努埃尔只是一个半自觉的角色,摸索着疑问的解答,只求个人适应这个环境,因为这里有许多重要的问题是他完全不了解的。
  平时曼努埃尔性子极好,又坦率,又恳挚。他爱人们,不自私,也不妒忌。他母亲给他安排了一个简单、朴素而又整洁的小小的家。他喜欢极了。他家座落在大学附近的一条小巷里——小巷里不是漫天尘土,就是一片泥狞,市政当局当然不会到这里来铺路养路。踏上一方红泥的台阶,里面就是一个用围墙和篱笆围得严严密密的庭院,虽然很小,赶上了季节却是满院的蔷薇、忍冬和紫茉莉。前行几步,是个小小的门廊,摆着一张扶手椅和一张板凳。穿过门廊是个局促的“客堂”,“客堂”后面一间较大的屋子是可爱的厨房,满满的摆着桌子、炉子、洗衣盆、煤箱、椅子,还有一只年深月久的大床。曼努埃尔和他妈妈、姥姥,就生活在这儿。妈妈洗衣、烧饭;曼努埃尔只管吃饭、聒噪、读书,而姥姥则整天静静的坐在门廊上。
  小曼努埃尔在十二岁那年,遭到了死亡的变故,不过当时他还不十分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姥姥去世了。蓓茜大婶的底细,谁也不太清楚。她长得又黑、又高、又瘦。那本是一团乌黑的粗糙的白发底下,原先很俊俏的脸儿,已经让岁月和忧患缕下了一道道愤怒沉痛的深纹。然而她始终保持着钢铁般的意志、清醒的头脑。她从来不提自己的身世。这个了不起的女人当年如何遇上爱神、在何处遇上爱神,这些她都从来不说。她出生在哪儿,到过些什么地方,也没有人知道。她虽然屈身为奴,却如帝王一般威严,能摆布主子听从她的意思。她懂得护理,懂得治病,懂得人体的秘密。这些知识成了她的威力。她生平只有一次受到白人的鞭打。打她的那个白人不久就死了,怎样死的,就没有人知道了。
  蓓茜大婶本打算留在南卡罗来纳——留在查尔斯顿,促使本州的黑人跟白人贵族联合起来一同掌管大权。结果双方都使她失望了:白人贵族自甘堕落,不惜同暴徒妥协,干黑夜杀人的勾当;黑人呢,都逃的逃,躲的躲。她继女儿和外孙之后,也搬到了奥古斯塔,得到了一笔算是克拉立丝·杜比侬的遗赠。后来又到了雅典,直到她过去心目中的理想人物、如今已堕落为魔鬼的布雷铿立治上校来到她家门口,才又搬走。
  从海滨到亚特兰大的长途跋涉,实际上就是她死亡的开始。她什么也不说,只是整天坐在门廊上,呆望着落日,愈来愈虚弱,也愈来愈沉默。在曼努埃尔看来,姥姥不是死了,她不过是坐着不动,不再开口罢了。后来有一天,人们把姥姥用小木板钉了起来,结上飘拂的带子,抬到黑人的墓地上,埋在光秃秃的沙土中。日子,还是照常的过。他母亲非常勤劳。母子俩哪儿来钱维持生活,曼努埃尔很少过问。逢到假期或遇有急用,曼努埃尔也去干点零活——在旅馆里当听差、做侍者。妈妈给人洗衣服,有时也出去做些散工。逢到孩子要买书买衣服,这就要发愁了;临到交捐纳税的日子,那更是大难临头。
  和城里白人住区的那些漂亮住宅不同,这所小屋征税的估价,超过了实际价值近十倍。白人官员的估价是两千,实际上哪里值这个数目,他们巴不得把屋子卖给白人业主,叫黑人永远当房客。可是曼努埃尔的母亲拼命干活,一点一滴都极力撙节,最后还借了吓人听闻的高利贷,才勉强维持到曼努埃尔升入中学。一天晚上,她也累得躺了下去,从此没有再醒过来。那个借高利贷的跑来把一切都囊括而去,曼努埃尔只好住进学生宿舍,念完了初中。
  曼努埃尔十四岁那年就进了“大学”,这所谓“大学”其实只是黑人的高级中学加上大学预科。在大学里他接触到了另外一种白人——在那里教书的北方人,有男的也有女的。曼努埃尔觉得又惊奇又惶惑。他们没有“上流”白人的那种倨傲自大的态度,也不像“穷苦白人”那样疏懒、凶狠、下流。这班白人穿得十分朴素,然而干干净净、一丝不苟;对一些琐细小事也极其认真、严格,在曼努埃尔看来简直有些多余。他对白人有了一个新的分类标准。他现在觉得:种族问题的症结主要不在于人的肤色,而在于人的属类。他的思想,渐渐从纠缠着他的种族观念中跳出来了。
  不过曼努埃尔却是在学习的过程中才接触到黑人的解放问题的。在大学里,“死”的语言似乎都有了生气;他们开始学文学了,着重的不再是怎样写法,而是写些什么了。他们还学现代世界史。数学也变得比较实在、不是那么抽象了。早上还有新闻报告,这时大家又讨论起地理来,那种地理才是真正的地理,不再是一张死板的地图了。世界渐渐的变得那么引人入胜,使人真想在世界上好好生活、到各地走走、做点工作,而不只是要找口饭吃。
  曼努埃尔直到多年以后才了解:这所学校跟当时的大部分学校都大不相同。学校设备固然很差(差到怎么个程度,曼努埃尔始终不了解),不过这所学校却办得很认真,有一定的宗旨,有崇高的理想,不为名利所动;教授不以这个低微的地位作为向上爬的踏脚石,这里的学位也得不到学术界的承认。可是这种质朴的心灵的相契,这种亲密的友谊、深挚的同情,却培养出一种气氛,就同昔日洋溢在柏拉图学园中的那种气氛一样。
  曼努埃尔认为他的周围一边是个范围较大、势力较强的白人世界,一边是个范围较小、团结较紧的黑人世界;自从抱了这样的看法以后,他的态度坚定了。他撤出了白人的南方,退入了自己的黑人世界。他渐渐从黑人立场来看待一切;在他的幻想中白人是愈来愈没有地位了。他渐渐给自己和自己的同胞建立了一个独立的世界。在旅馆里、在街道上、在店铺中,他一看到白人,就觉得那是一伙偏狭、卑鄙、而又往往很刻毒的家伙。他们毫无顾忌的掠夺黑人,骗走黑人的勤劳所得,诈取黑人得来不易的财产,破坏黑人的名誉。一个规矩勤劳的黑人,也难保不会被捕,甚至坐牢。只要凭白人一句话,就可以把他立时定罪。唯一的生路就是找个有势力的白人来提出反证。所以白人朋友是必不可少的。而白人呢,能保护几个黑人也不无好处,这些黑人都很情愿效劳,工钱便宜,而且非常听话。
  可是如今又出现了一个同这南方世界对立的新天地,曼努埃尔置身其中,觉得又自在又感激——这就是他同白人教师的交往。这班教师的友谊,特别是他们无私的鼓励和教诲,使他不再把白人都一股脑儿看作是可恶的东西了。相反,他倒认为这北方的世界也许才是正常的世界,住着真正的人民,而白人的南方则是一团畸形的赘肉。不过曼努埃尔觉得,他对南方的实力还是不可忽视,也不可低估。目前南方可到底还是他的现实世界。
  正因为如此,所以一八九〇年弗雷依堡女士的来校实在是件大事。曼努埃尔的教师多半是在战前出生的,对十九世纪末叶新诞生的那个世界还不太熟悉。而弗雷依堡女士则完全是一副新脑筋。她是明尼苏达人,瘦高个子,目光锐利;她教的是历史和经济,对这两门课程都深有研究。她了解天下的大势,为此才失去了威尔斯来大学的讲师的职位,而接受了这唯一的聘请。威尔斯来的校长坦白表示:弗雷依堡女士对大不列颠帝国怀有敌意,想必是因为她有德国血统的缘故;这种感情虽然可以理解,可是在讲坛上对大英帝国如此肆意歪曲,这是学校当局所绝对不能容许的。正在发愁的亚特兰大大学校长,看见不用花什么钱就能请到一位好教师,高兴到了极点,也不管人家对她是怎么批评的了。
  对曼努埃尔来说,这简直是飞来之福。弗雷依堡女士早年在德国读书,在法国和英国都留过学,还到过非洲和西印度。亚特兰大大学的学生(其实那里的教师也都一样)实际上多半只有高中程度,并没有大学水平。弗雷依堡女士教他们从世界的角度来看种族问题,并且将这种看法应用到佐治亚来。在她的教导下曼努埃尔明白了十九世纪最后十年的天下大势,他是一个黑人,对这些特别感到兴趣。那个“黑色的马赫迪”起来把英国人赶出了苏丹。在南非,一个当年曾在牛津大学听过罗斯金大声号召英国青年出去统治全世界的痨病患者,靠了黑人的劳力和金矿,成了个百万富翁,如今又把全世界的钻石矿统统都抓在手里。
  曼努埃尔从书上看到了伦德山的情景:一大堆破烂的铁板小屋,点缀着几所砖房的旅馆、酒吧,以及公然无忌的窑子;矿山附近是围着铁丝网的营地,把黑人矿工都关在里面。二等财主尽情的喝着香槟;像白送一样卖棹了田地的布尔人,不时赶着牛车载着产品来到这里,愕然的眼看这里兴起了一座城市。惶然无计的卡非尔人每天由罐笼吊上吊下,在地底深处干活。伦敦来的酒吧女侍和娼妓纷纷把自己卖给出价最高的男人,往往摇身一变,就当了太太。
  曼努埃尔还从书上看到马塔培雷族的酋长洛本戈拉,让年轻的罗得斯把举世无匹的富饶矿藏都骗了去——正就是这个罗得斯,他给大英帝国打通了从好望角直到开罗的道路。克钦纳仗着新发明的机关枪,重新攻陷了喀土穆,污渎了伟大的马赫迪的灵骨。眼看就要在尼罗河上游会合的埃塞俄比亚和法国,受到警告只好后退;如今半个非洲已落在英国的手里。
  接着这位诲人不倦、要求严格的女教师又回过来讲解国内的局势。她谈到了一八七七年开始的北方罢工浪潮。她还给学生念一八九二年荷姆斯丹德罢工的消息,以及人民主义运动兴起的新闻。
  学生也坦率地议论周围的白人;他们都不喜欢白人,不敢信任白人。这当然也有例外,譬如史本斯和弗雷依堡这几位深受爱戴的白人教师,由于一种说不出的原因,就是划在黑人这一边的——况且他们也身受南方白人世界的排斥和迫害,所以这样划分更觉得合适。这些学生在南方白人中间很少朋友,更不轻易引为知交。所以在学生的谈话中,差不多总把这些南方白人看作天生的对头。他们商量怎样去向白人报复,怎样去算计白人。他们还暗暗拟订未来的计划,考虑将来踏进社会以后干些什么。他们深信他们最后一定能战胜白人——在他们的想象中,白人总是要跟黑人作对的。
  也有一些学生,例如孟沙,则想在各项事业中超过白人,挣得一个地位。他们相信,只要不剥夺他们的机会,他们一定可以证明自己的智慧、能力、决心,都决不比白人逊色。另外一些同学听了,纷纷挖苦、讥笑。他们说:黑人又不比白人聪明,黑人也不要比白人聪明;他们可不想挑重活儿干。何必呢!他们建议,不如捉弄捉弄白人,利用白人的失策,暗暗的立个计划,偷偷的干些事业,用这些来战胜白人。白人没有那么机灵,防不到这一着的。这班学生老是嘲笑白人,嘲笑白人的自命不凡、趾高气扬。尽管当面暗暗嘲笑,脸上却是一本正经,若无其事,十分恭敬。逢到学校里来了大模大样的白人贵宾,特别是州里或市里下来了要员,这班学生就摆出一副最没有表情的面孔,心里却对他们百般嘲笑,等他们大摇大接走后,就疯疯癫癫的笑个没完。
  孟沙不同意这种想法。他看出这种想法的实际根源是缺乏自信,是一种强烈的自卑心理——至少在一些根本问题上自认不如白人。这一点他决不能同意。黑人也满有脑子,但是黑人没有像样的小学,没有合乎卫生的住处,得不到父母的照应。就是想从南方白人那儿学点英语,都得不到机会。尽管面前横着贫穷、蒙昧、疾病这三道障碍,黑人还是肯定要排万难而前进;既然如此,要在社会上挣得一个地位又何须感到自卑?又何须玩弄花招?黑人小学里的教师学问有限,总共识不到几个字,连初等数学都不大懂。他们所受的教育都是零零碎碎的、没有系统的。可是黑人的才能却决不比白人差。黑人每天得忍受的苦难,白人连一时半刻都别想受得了。
  一八九〇年孟沙升入高中二年级时,佐治亚掀起了人民主义运动,汤姆·华德生给选入了国会。南方黑人教会学校一贯的方针是少谈政治,可是弗雷依堡女士因为对南方的局势极感兴趣,所以经常对一些比较懂事的学生畅谈无忌。她告诉他们汤姆·华德生是怎么个人,指出汤姆·华德生是靠提倡义务教育、抨击囚犯租借制度而在一八八〇年进入州议会的。她还着重提到农民联盟及其合作组织在西部和南方的兴起。
  孟沙特别感到兴趣的,是弗雷依堡女士指出的当前农民运动的根本原因。原来事情并非如他想象的只是一个种族问题;原来白人农民也受着跟黑人同样的压迫。两个病人,要用的是一样的药。曼努埃尔渐渐明白了,他所谓黑人的“问题”,实质上多半是跟黑人同样处境的一切人们的共同问题。
  一八九一年竞选运动并始时,一天课后,弗雷依堡女士坐得端端正正,对一群学生讲了近一个钟头,她的话是那么简单明了:
  “今天美国的广大群众,不论黑人白人,普遍存在着贫穷、痛苦和不安的现象。要说明这原因是不容易的,我们国家又没有以科学方法研究社会问题的权威。不过我们也知道一些事实。这些事实,不是人人都全面了解的,但是各人根据自己的一点经历,多少都知道一些。农民需要土地,可是大量占有土地而不用的,却是一些不应占有土地、并不需要土地、而且目前也并不使用土地的人。农产品的价格,三十年来一直在不断下跌。无论北方还是南方,白人还是黑人,工人的工资往往不够一家吃、穿、住的开支。有人提出了抗议,却遭到了迫害,毒打,甚至枪杀。特别在南方,在煤铁矿里的新来移民中间情况格外严重。有些人简直就有饿死的危险。
  “但是另一方面,一般商品的价格却普遍上涨。这是什么道理呢?原因很多,有些是很明白的,有些却只能推测。譬如说吧,金矿银矿在不断开采。金子,有时也用银子,是衡量价值的标准。开采一多,价值就降低了,其他商品的价格相对的就提高了。另外,采用新的生产方法也可能提高商品价格,新工人的源源补充又可能降低工资。
  “不管是什么原因吧,总之,农产品价格下跌了,而农民所需要的商品却涨了价。同时,拥有土地、拥有值钱商品的人都发了大财。百万富翁大批增加。群众在形形色色的人物领导下,纷纷提岀纠正的办法。他们看到有钱人只花三毛三就买到值一块钱的商品,而等到他们自己把挣来不易的一块钱用出去,换来的却是只值三毛三的货物。他们说政府应该多发贬了值的绿背纸市,来纠正这种局面。这个绿背纸布运动在七十年代兴起,直延续到一八八四年。以后就由农民接手:先是组织农民协进会反对铁路运价,后来又成立了农民联盟。最后才出现了人民党。”
  一八九二年,孟沙十六岁,在这一年的竞选运动中,孟沙开始注意康巴斯兴·道意耳的活动。道意耳当时是佐治亚东南部一个镇上的传教师,那个激进派议员汤姆·华德生的家就离那儿不远。道意耳常常给华德生出些主意,对华德生很有影响;在那年的竞选运动中,他走遍全州,到处演讲,帮助人民党竞选。这个身材高大、黑发飘然的淡黄色皮肤的混血儿,给孟沙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每逢道意耳在亚特兰大市内或近郊举行群众大会,孟沙是必到的,他们还在一起谈过几次。道意耳觉得这小伙子不但聪明,而且挺有意思。他们俩都一致同意:黑人要活下去,必须先恢复政治权力;不过道意耳坚决认为,要达到这个目的,黑人必须跟穷苦白人——即小农和城市工人——结成联盟。他告诉孟沙,他好不容易才使穷苦白人的新领袖汤姆·华德生听从了这个意见,看清了事实。孟沙在这一点上却很不以为然。他跟去世的姥姥意见一致,相信黑人的救星是“名门望族”,认为他们是种植园主的继承人——不但是精神上的继承人,也是政治上的继承人。
  后来,在孟沙念大学一年级的那年,道意耳又到亚特兰大来为人民党作竞选演说。弗雷依堡女士也听了道意耳的讲话。事后她说:
  “道意耳就是把民主运用于政治的一个例子。黑人在当前的情况下苦难深重。他们应该有个机会申诉一下自己的苦处。将来订出纠正的措施时,就应当把伸雪黑人的冤屈这一条也订进去。”
  孟沙认为把黑人的冤屈向穷苦白人申诉恐怕未必有用,弗雷依堡女士听了,当着全班学生,分明冷笑了一声。
  孟沙还是坚持己见:“他们巴不得叫黑人吃苦呢。”
  弗雷依堡女士反驳道:“可他们总有一天会明白,他们跟黑人是同患难共命运的。”
  形势一时显得对南方的民主力量十分有利。可是,反动势力和保守势力面对着不利的局面,又重新纠合了力量。他们抓住了州里的大权,把持了教会,掌握了报纸;他们把金融信贷、抵押借款都控制在手里;他们长久以来一直操纵着选举,计票也都由他们一手包办。
  像孟沙之类的年轻黑人,都相信至少在南方,老老实实是要吃亏的,黑人是绝对不能信任“穷苦白人”的。弗雷依堡女士却始终认为民主力量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在一八九五年,她特别叫孟沙注意,有个新的黑人领袖要在“产棉各州展览会”上讲话。弗雷依堡女士希望能出个新的“先知”,来支持道意耳。
  在黑人讲话的那夜,孟沙坐在展览会的大会堂里,心中充满了自豪。会堂里,北方的显要人物跟南方的世家大族并肩而坐。自从一八七六年以来,还不曾有过这么许多白人和黑人坐在一起。孟沙深信应是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先兆。当然,这里还是免不了有条种族界线:白人占据了正庁,而黑人却挤在楼厢的一角;可是这又有什么呢?看问题应该高瞻远瞩——孟沙心里想——他跟北方白人同桌用饭、同室上课已经习惯了,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呢?和平、工作、亲睦——那才是最重要的。他们要分开坐就分开坐吧,反正他们都来了——旧南方的代表,新南方的代表,北方的代表,有自由派也有保守派,还到处有些激进分子和反动分子。
  今天发言的黑人,一张名单颇为不凡;其中有好些人是孟沙所熟悉的。可是有个布格·华盛顿,孟沙却并不认识,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大概因为他是乡村教育界的代表,所以才受到这样的推崇吧。他在亚拉巴马州一所名叫塔斯其基的学校里当校长。他口才不错,委实不错,不过据孟沙看,也未必能胜过另外两三位黑人领袖。而且,孟沙听了他的演讲心中有点不大自在,因为华盛顿主张黑人要利用现成的机会,要不问政治,要同白人和好,孟沙担心这种处世哲学恐怕让步太大了。孟沙觉得华盛顿明白说岀的,正就是自己的想法,不过他却不愿意把这种想法讲得太公开,说得太明显。
  孟沙毕竟还不愿意忘记,也不愿意让将来的孩子忘记:黑人也都是人,黑人也有其权利,而黑人的权利却遭到了践踏。不过,那天白人对华盛顿热烈喝采的情景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白人给了华盛顿一个满堂彩。他们赞扬他对黑人的劝告:要劳动,要节约;他们还赞美他论社会平等的那句话:“像五个指头一样分开。”女士们站在椅子上,挥舞手绢;男人把帽子抛在半空,一片欢腾,高声喊叫。
  第二天早上,又出现了一件完全意想不到的事。一向把黑人新闻用小号字排在次要版面的《亚特兰大宪法报》,这天却用头版地位刊登了华盛顿的演说,并且发表社论,把这次演说捧为南方划时代的事件。至于其他黑人的发言,则几乎一字未提。
  孟沙在回家的路上反复思索。这是件很不寻常的事。看来一定有所预谋,而不是出于偶然。背后一定有计划、有活动。白人的南方让步了,看来是准备讲和了。可是孟沙的同学几乎全都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一致痛斥华盛顿,骂他是个“汤姆大叔”,打算放弃黑人的一切权利。孟沙的想法跟大家距离愈来愈远。他认为这篇演说相当精明,这是对一种尚未完全露形的反建议的回答,在黑人固然要付出巨大的牺牲,然而上层白人也势必要作出在步。班上再三讨论了这个问题。讨论时老师很少表示意见。孟沙故意问她:
  “您看他这篇演讲是不是一种高明的政治策略呢?”
  “你说呢?”
  “我看很高明,老师。”
  “唔,我想南方的大多数白人都会同意你的看法,”她干脆地答道。
  华盛顿的演说是在一八九五年九月十八日发表的,当时亚特兰大大学秋季学期刚刚开始。班上对华盛顿的演说讨论了整整一年。黑人在讨论,全国人民也在讨论。古往今来,恐怕还没有一个美国人的演讲受到过这样普遍的重视。六个月以后,到一八九六年三月一日,华盛顿的处世哲学得到了一个回答。这个回答是那么厉害、那么可怕,人们简直就不敢提起。意大利在埃塞俄比亚大败的消息,报纸上没有刊载一个字。那还是有一天临放学的时候,弗雷依堡女士在不经意间提起的。
  “顺便告诉你们一个消息:昨天阿比西尼亚的曼涅里克在阿杜华击溃了意大利侵略军,歼敌两万五千。”
  同学们肃静无声。朝西的窗外,夕阳血红。曼努埃尔坐在那儿出了神,像发了呆似的,直望着东方。他迷迷糊糊听见同学们都回去了。他似乎看见了非洲这座伟大的堡垒,看见白雪皑皑的千丈高崖迎着红日,临着大海。他似乎听见汹涌奔腾的万道山泉从高崖跃到峭壁,直泻而下,汇入了尼罗河——那无尽的、不朽的尼罗河。在这片黑色的土地上,冲过了成千上万的黑人,面色森严可怖,眼睛发红,口角飞沫;一马当先的是曼涅里克皇帝,披着狮皮,穿着铠甲。跟他几乎并马齐进的,是那个褐色皮肤的庄严的泰道皇后,满身绫罗锦缎。孟沙似乎听见疯狂的喊杀声震撼了天空,似乎听见马蹄声和盔甲声响彻了大地。他似乎看见那举着古罗马斧头权标的不可一世的意大利军队站住了,发抖了,扭头逃走了,像是被猎捕的野兽,纷纷落入了死神的怀抱。他似乎也看见了两万五千具血糊糊腐烂的尸体。天哪,那怎么受得了啊……
  “孟沙,你病了吗——还是睡着了呀?”传来了弗雷依堡女士的声音。
  曼努埃尔满面含羞的站起身来,教室里早已没人了。“不,老师,我没有睡着——我从来也没有这样清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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