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四十四卷
*卡·马克思关于萨克森煤矿矿工状况的讲话记录[663]
摘自关于1869年2月23日总委员会会议的报纸报道
德国书记宣读了关于萨克森王国煤矿矿工状况的报告。他们每天劳动十二小时,而工资每周为三便士六先令到三便士十先令;童工每周为四到五先令。每个矿井都有工人必须参加的互助储金会,但是他们在分配基金方面没有发言权;基金是矿主的合法财产,一切借贷毫无例外地都要根据矿井主管人的命令支付。医疗费、补助金和超龄金根据劳动年限按比例增长,而如果工人被解雇,那么不论什么原因,他就丧失了领取基金的一切权利。这样,工人交费要交三四十年,但是养老金却一文也得不到。由于在矿工当中进行鼓动,不久以前公布了一个把所有萨克森煤矿矿工协会联合起来的初步的章程草案。它是在J.G.特尔先生主持下的一个工人委员会拟定的。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1)把所有互助储金会联合成一个互助储金会;(2)会员只要在德国居住并缴纳会费,就保有自己的权利;(3)全体成年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选举总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等等;(4)雇主向互助储金会缴纳的款项应为工人缴纳的半数。这个草案并不代表最有觉悟的萨克森矿工的观点。倒不如说它是想在资本的许可下进行改良的那一部分人的主张。这个草案还含有不切实际的地方。的确,认为一向对矿工储金会拥有无限权力的资本家会把自己的权力让给民主的工人全体大会,而且还要缴纳款项,这是多么天真的想法呵!
为了使那些还相信可以在雇主和工人混合缴纳款项的基础上改造储金会的工人睁开眼睛,最好的办法就是雇主愤怒地采取拒绝的态度。
载于1869年2月27日《蜂房报》第385号
原文是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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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663]马克思在1869年2月23日总委员会会议上用英语详细地讲述了恩格斯用德文写的《关于萨克森煤矿工人行业协会的报告》(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385—392页)。马克思的发言记录保存在总委员会记录簿里;本卷发表的报纸报道比记录更完全和更准确一些。——第6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