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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卷
弗·恩格斯
国际和“新社会民主党人报”
1873年5月2日于伦敦
“新社会民主党人报”第49号发表了关于国际在法国的最近几次审判案的一篇骗人的文章,显然,这篇文章的作者得到了从爬虫报刊基金[302]中拨发的慷慨报酬,所以这篇文章特别卖力地大肆造谣。关于土鲁斯审判案,“新社会民主党人报”是以布鲁塞尔“国际报”的一篇文章为根据的;而“国际报”的这篇文章又是从“自由报”上转载过来的,[303]文章是出自法国流亡者茹尔·盖得之手。这个人从他到达日内瓦的时候起,就和当地其他想做流亡中的“大人物”的人一起为巴枯宁大事吹嘘,并且出席了汝拉人在桑维耳耶举行的代表大会(1871年11月),在有名的汝拉联合会通告上签了字;在这个通告中,巴枯宁先生的秘密同盟向国际宣了战。我们现在就来看一看,盖得先生在国际在法国的活动中究竟起了些什么作用。文章竟把那个在这次案件中出卖同自己一起被控的国际会员的丹特雷格说成是马克思的总全权代表,并想把这一叛卖行为和随后做出的有罪判决都归罪于马克思以及总委员会和“从上到下都是权威主义的组织”。
事实的真相是这样的:
丹特雷格先生,佩泽纳斯(埃罗省)铁路局的绘图员,在1871年12月24日向总委员会提出申请,说有一个代表七个工会的激进民主主义委员会要求参加国际,他是该委员会主席。1月4日法国书记给佩泽纳斯的卡拉斯(现在被判处一年徒刑)写了一封信。卡拉斯由于有加入了国际的贝济埃(埃罗)社会民主主义委员会给他担保而取得了完全的信任;在伦敦的许多公社委员都知道,社会民主主义委员会的委员们(他们也被判了罪)都是些值得信任的人。1月14日卡拉斯来信赞扬了丹特雷格,并且还说,已经和他商定,“他们将携手共事”。3月,丹特雷格迁居土鲁斯;因此,直到被捕,他在那里活动了整整九个月,而在土鲁斯的国际会员对他没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同他处得十分融洽,所有四个人数相当多的支部都在8月18日一致选举他为出席海牙代表大会的代表,便证实了这一点。在只有委员会委员和小组领导人签名的四张代表资格证上就有67个人的签字。可见,总委员会委派这个人为它驻土鲁斯和土鲁斯郊区的全权代表,只是反映了当地的国际会员自己的愿望。
现在再谈盖得先生。
1872年8月18日,蒙彼利埃支部来信告诉总委员会说,盖得先生的通信者和朋友保尔·布鲁斯先生企图在当地的支部制造分裂;他要求会员不要提前缴纳规定的会费来解决土鲁斯代表的路费,并且要求他们在海牙代表大会没有发表意见之前根本不要采取任何措施。因此,该支部把他开除了,并且要求总委员会把他开除出国际。在这封信上签字的是卡拉斯和其他三个人。总委员会知道布鲁斯先生为了汝拉联合会中的分裂分子的利益而在那里进行阴谋活动,但是它并不认为这个年轻人会起什么特别作用——他是一个医学院学生,因此就没有注意这件事情。盖得先生当时正在罗马,他在10月间给“自由报”写了一篇通讯,把蒙彼利埃支部的完全可以理解的行动说成是“权威主义的”;同时对于自己的朋友布鲁斯他只用姓名的缩写来表示,而对“蒙彼利埃的卡拉斯”,
却把他的全名登载出来
。法国警察当局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情况。当时总委员会书记给卡拉斯的一封详细谈到丹特雷格情况的信在邮局被截去了。丹特雷格随即被捕,接着卡拉斯也被捕了。
究竟谁是告密者——丹特雷格还是盖得?
如果盖得先生还要硬说,派出总委员会的missi dominici〔使者〕,外来代表(警察当局对他们的特征知道得很清楚)的来往,是使法国国际被破获的最好的办法,那他就忘记了:
(1)总委员会驻法国的三个全权代表并不是从外地来的偶然的行善者,而是常住在他们担任全权代表的那些地方并且受到当地支部信任的人。
(2)去年秋天和冬天在法国南部出现的仅有的几个国际的“外来代表”,不是总委员会,而是汝拉联合会中的分裂分子派去的。这些先生在被捕前不久在土鲁斯等地的咖啡馆里大肆喧嚣,从而引起了警察当局对我们协会的注意;但是,无论何时何地,被捕的都是国际的真正会员,而那些无政府主义的吹牛家却受到警察头子的特别保护。
即使丹特雷格先生由于个人的动因和软弱而做了某些揭露,那也有充分的事实可以证明他在被判罪前不是警察局的暗探,同盟的先生们没有丝毫权利向别人扔石头,它的创始人之一就是现在的波拿巴主义代理人、里昂的阿尔伯·里沙尔;“新社会民主党人报”更没有这种权利,它过去和现在一直为警察当局效劳,这是德国工人运动的最大耻辱。
至于巴黎审判案[304],现在已经查明,赫德盖姆是警察局的暗探。这个人由他所在的巴黎支部委派担任了书记的职务,他让公社委员和总委员会委员
朗维耶
为他说话,朗维耶对他的忠实可靠和活动给予了很好的评价;根据这种评价,赫德盖姆才被批准。可见,无论是前面那件事还是这一件事,总委员会都采取了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
有一种新的说法:说什么巴枯宁在海牙被开除是因为他“想消除秘密阴谋活动的有害做法”。这个目的不是反对政府而是反对国际的巴枯宁的秘密阴谋的规章已经提交海牙代表大会同盟事件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做出了完全另一种结论。
此外,还有一种新的说法:说什么马克思经历了“控诉他的追随者的一打以上的共产党人案件”。历史上只有一个共产党人案件,即1852年的科伦共产党人案件;但是要知道,“新社会民主党人报”之所以获得报酬,并不是由于它说出了真理。无论如何我们不会忘记它的最后警告:
“警察当局的手法就在于当它们挑起一桩别有用心的案件时,形式上也对自己的密探判罪,然后再在监狱里为他们安排舒适的生活条件。”
从冯·施韦泽先生生活中抽出来的这一段插曲,值得大家注意。
如果什么时候“新社会民主党人报”的先生们偶然“形式上被判罪”,那末“工人们要随时提防”!
弗·恩格斯写于1873年5月2日
载于1873年5月10日“人民国家报”第38号
原文是德文
俄文译自“人民国家报”
俄译文第一次发表
注释:
[302]爬虫报刊基金是人们对俾斯麦掌握的用来收买报刊的特别经费的称呼。1869年1月俾斯麦在普鲁士议会上发表演说时骂那些卖身投靠的密探是“爬虫”。在此以后,左派报刊便把那些半官方的、被政府收买的报刊称为爬虫报刊。爬虫报刊基金因此而得名。——第359页。
[303]指刊载在1873年4月21日布鲁塞尔“国际报”第223号和1873年4月13日布鲁塞尔“自由报”第15号上的关于1873年3月土鲁斯国际法国会员案件的文章。后面提到的是刊载在1872年10月20日“自由报”第42号上的盖得的一篇通讯。——第359页。
[304]指1873年3月在巴黎进行的对国际法国支部成员的审判。——第3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