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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迅的随想
楼国华
(1980年1月7日)
〔说明〕本文刊载于《七十年代》第129期,1980年10月出版,署名:一丁。
谈“报复”
周作人在《回想录》一四一《不辩解说》中说:“鲁迅平素是主张以直报怨的,并且还进一步,不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还说过这样的话(原文失记,有错当改):‘人有怒目而视者,报之以骂,骂者报之以打,打者报以杀。’”鲁迅是否说过这样的话,在他所有的文章里,我们找不到端倪,因为他虽主张“打落水狗”,却并未主张无缘无故“打狗落水”。
鲁迅是主张“报复”的,到晚年特别痛恨“犯而不杀”论,但他的主张“报复”,也只因为身受其害的缘故,对于“人有怒目而视者”,并不骂,对于骂者,也不马上拔出拳头来的。
对于青年人,鲁迅倒是采取不报复的时候为多,他说:“有青年攻击我或讥笑我,我是向来不去还手的,他们还脆弱,还是我比较禁得起践踏。”如果这样的青年一而再,再而三攻击他,那么也会使他愤怒,怨恨,“有时简直想报复”。我们记起他和长虹之间的“黑夜”和“月亮”之争,等到鲁迅出手一还击,长虹等辈确实迅即没入黑暗之中,这实在是他们太脆弱,禁不起践踏之故。但即使如此,鲁迅还是想留有余地的,因为他不想因此而“失去我的朋友”,而且他还有一种怪想头,即他不想因此为人家利用。
例子有二:
孙伏园因编《晨报副刊》,给刘勉己抽去鲁迅的《我的失恋》,一怒辞职之后,创刊了《语丝》。他在“得意之余,忘其所以,曾以胜利者的笑容”,对鲁迅说:
“真好,他们竟不料踏在炸药上了!”
鲁迅听了这话,说是“好像浇了一碗冷水”,心里就一面想:“真糟,我竟不料被埋在地下了!”
他对于这“意外被利用,耿耿了好几天”之后,还是照旧写文章投稿了。
他对长虹的反击是很有力的,但当有学生拿给他看《狂飚》,劝他回骂长虹时说:“你不是你自己的了,许多青年等着听你的话!”他吃惊地想:“我成了大家的公物,那是不得了的,我不愿意。”
把鲁迅捧做伟大的文化领袖或革命家的人,从不想想他内心私处不愿成为“大众公物”的感情。
鲁迅其实有其宽容的一面,而时时后顾的,只是他的退让,并不是“无力战斗”,所以他认为“退步须两面退,倘我退一步而他进一步,就只好拔出拳头来。”“倘有人骂,当一任其骂,或回骂之”。
周作人和鲁迅虽是兄弟,但对鲁迅的了解,其实不深,甚至因为个人之间的私怨,故意歪曲。如果鲁迅是个盛气凌人的,那不成了“破脚骨”[1]了?
据川岛回忆《弟与兄》,鲁迅与周作人闹翻后,鲁迅去八道湾取回书物,作人夫妇“突出骂詈殴打”后的次日,写了篇《破脚骨》的文章在《晨报副刊》发表,鲁迅从未在文章中作出任何暗示,对作人“报复”过,其间相去真是太远了。
一九二五年五月卅日,上海英租界惨杀中国工人学生,这是中国革命的血的开始,鲁迅于六月十六日写了《杂忆》,说到拜伦的助希腊独立、《扬州十日记》、《革命军》等等,然后说到“报复”,特别说到如下的感想:
“不知道我的性质特别坏,还是脱不出往昔的环境的影响之故,我总觉得复仇是不足为奇的,虽然也并不想诬无抵抗主义者为无人格。但有时也想:报复,谁来裁判,怎能公平呢?便又立刻自答:自己裁判,自己执行;既没有上帝来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偿头,也不妨以头偿目。有时也觉得宽恕是美德,但立刻也疑心这话是怯汉所发明,因为他没有报复的勇气;或者倒是卑怯的坏人所创造,因为他贻害于人而怕人来报复,便骗以宽恕的美名。”
经过这样的反复推论与深刻自省之后,鲁迅又于十二月二十九日写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作出结论:
“‘犯而不杀’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中国最多的却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
鲁迅从来走的是“恕道”,然后是“直道”,却从不走“枉道”,他对陈源、高长虹、周扬都是如此,可说毕其一生都是如此的。
谈“五讲三嘘”
鲁迅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到北平,三十日回上海,在北平时曾作过五次讲演,两次讲演有记录稿,经他看过,收入《集外集拾遗》。至于北平另有五讲出版,他在《答杨邨人公开信》中并不承认是他做的,“我也没有见过那一本书”,鲁迅常常发现人家记录他的讲词失实或甚至相反之处,故未经他寓目改正的讲稿,他一律不认。他本想出一本《五讲三嘘集》,未成,却闹出像引起杨邨人抗议的不快事情。据当时人回忆,后三讲的题目是:第三次讲“革命文学与遵命文学”,第四次讲“第三种人”,第五次讲“文艺与武力”。
别人的回忆自然有很多渲染之处,《鲁迅日记》记有演讲简单的日期、地点和演讲时间,只有第四次在师范大学讲的没有时间。演讲内容,据他十一月二十日致许广平信:“……至于所讲,那不消说是平和的,也必不离于文学,可勿远念。”至于听讲人数,则在二十三日致许广平信中有说及:“昨天往北大讲半点钟,听者七八百,因我要求以国文系为限,而不料尚有此数;次即往辅仁大学讲半点钟,听者千一二百人……”以后三讲的人数并无记录,他也不再涉及演讲的事,因为他回上海了。所以要了解当时情形,得靠参加者的“回忆”了。
但回忆总不免杂有回忆者的思想感情,这就会和事实有距离。对“五讲”的回忆有三篇,载《鲁迅回忆录》一、二集。
鲁迅在一九三〇年三月二日出席了“左翼作家联盟”,作了有名的演讲,自此以后,他和梁实秋斗争,和第三种人斗争,和杨邨人斗争,更不放松地和左翼阵地内的田汉和周扬斗争,对于创造社的人,不仅不掩旗歇鼓,更公开骂之为“才子加流氓”,他从不以“左翼”的领导人自居。他两次去北平,第一次一九二九年,第二次一九三二年,目的都是探望母亲,第一次也有演讲,据日记所载讲了四次,后三次均有时间,“一小时”。第二次去北平讲演的时间,除第四次未记时间外,其余日记所记,均为四十分钟,甚至为二十分钟,据有记录的两篇演讲:“帮忙文学与帮闲文学”、“今春的两种感想”确实很短,四十分钟可毕,其余二次未记录的演讲,也就可想而知了。只有未记时间,在师大露天讲的,时间一定长些,据于伶的“回忆”说:题目是“再论‘第三种人’”,他记演讲的大意是:“……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应该从五四的时候讲起。那时胡适之、陈独秀穿了皮鞋、西装踏进了文艺园地。他们以胜利者自居,要独占文坛。”这话简直不像是鲁迅说的,鲁迅是《新青年》重要的一员,他说过自己那时写的小说,确实是“遵命文学”。是遵主将之命写的,因为主将不主张消极;他又说过:“我必得纪念陈独秀先生,他是催促我做小说最着力的一个。”他何曾把胡适之和陈独秀一律看待过?历史事实表示,即使胡适之也没有“要独占文坛”的企图,何况陈独秀?
回忆作者,都把鲁迅的演讲,当做“左翼作家同盟”的活动,但其中一位作者却漏了一句:“因为事先文总书记老周曾说:‘组织情况不必多设什么,还不知来的目的怎样?’”这种对于鲁迅的猜疑,完全拆穿了左翼把他当做领袖的神话。
回忆文章都把鲁迅写成满身甲胄,到北平去战斗的领袖,可是这个“领袖”忙的是他母亲的病,此外,在他给许广平的信上,我们见到:
“北平似一切如旧,西三条亦一切如旧,我仍坐在靠壁之桌前,而止一人,于百静中,自然不能不念及乖姑及小乖姑……”(十一月十三夜一时)
“我并不操心劳碌,几乎终日无事,只觉无聊,上午整理破书,拟托子佩去装订,下午马幼渔来,谈了一通,甚快。”(十六日夜十时半)
“我到此后,紫佩、静农、寄野、建功、兼士、幼渔,皆待我甚好,这种是朋友的态度,在上海势利之邦是看不见的。”(十一月二十日夜八点)
信后又附一句:“我现在睡得早,至迟十一点,因无事也。”
“我独坐靠墙之桌边,虽无事,而亦静不下,不能作小说,只可乱翻旧书,看看而已。”(十一月廿三日下午)
“昨天到女子学院讲演,却是一些‘毛丫头’,盖无一相识者,明日又有一处演讲,后天礼拜,而因受师大学生之坚邀,只得约于下午去讲。”(十一月廿六夜八点半)
致许广平信中所说如与回忆文章一对照,可见作者的渲染距实际甚远。
后来鲁迅要出《五讲三嘘集》的事,似乎引起了上海出版家的竞夺,他于三三年三月十日致赵家璧信:“我还没有写北平的五篇讲演,《艺术新闻》上所说,并非事实,我想不过是闹着玩的。”
鲁迅的讲演并不是即兴之作,这都是他言行思想中所固有的,譬如《今春的两种感想》,说到中国人抗日工作的玩忽,早在六月十八日致台静农信中说过,他认为“中国人将办事和做戏太混为一谈,而别人却很切实”。所以,“抗得轻浮,杀得切实,这事情似乎至今许多人也还是没有悟。”
至于没有记录的第四讲《论“第三种人”》,其内容也决不会超出于他早已写过的论旨之外,一九三三年十月十日他“开始抨击第三种人”,一九三三年六月四日,他写了《又论“第三种人”》,这是以“现代派”为代表的,包括了苏汶、戴望舒、施蛰存、杨邨人等。在别的文章中,涉及“第三种人”的地方甚多。他认为“第三种人”是没有的,“生在有阶级的社会里而要做超级的作家,生在战斗的时代而要离开战斗而独立,生在现在而要做给与将来的作品,这样的人,实在也是一个心造的幻影,在现实世界上是没有的。”但在“五讲三嘘”喧嚷了一年之后,撑起“小资产阶级革命文学”大旗的杨邨人,怕鲁迅“嘘”他,写了公开信向他抗议,希望他“训诲”,不要“嘘”他,不要对他放冷箭。鲁迅在回杨邨人的信中说明“三嘘”的由来,那是“在一个酒店里,大家闲谈,说到有几个人的文章,我确曾说:这些都只要以一嘘了之,不值得反驳。这几个人中,先生也在内。……”鲁迅认为杨邨人有被“嘘”的资格。还算是看得起他的,至于张若谷,“浅陋得很,连做一‘嘘’的材料也不够,我大概要另换一位的。”但终于什么人也没有“嘘”,这些人既然只能一嘘了之,事过情迁,鲁迅也会觉得无聊,不了了之了。
“五讲三嘘”不过成了“南腔北调”的对手,鲁迅说这是在私塾读书时对“对手”的积习,不足为训的。另方面,却有人借“五讲三嘘”把鲁迅捧成“革命者”。
谈“娘东石杀”
不是浙东人,不知“娘东石杀”的意思,鲁迅在文章中从不引用“娘东石杀”的俚语,这句话等于国骂的“他妈的”,但“娘东石杀”的意思没有“他妈的”含蓄,而且偏于绍兴一带,别处的人不易了解,鲁迅只在几个同乡朋友的信中,引用这骂人的俚语,作为表示愤慨之用。的确,在绍兴人的乡谈中,再没有比这句话更包含着丰富意义的了。
早在一九一八年八月廿九日,鲁迅在给许寿裳的信中说:“当今世界当真仰东石杀者”,这是鲁迅文献中最初引用这俚语的矫矢。以后,一九二六年在给川岛的信里,多次引用,如四月九日,“此真‘娘东石杀’之至者也”。七月十四日,谈到同乡山阴莲塘居士所编的《唐人说荟》,“实在有点‘娘东硕杀’”,则骂他“所收的东西,大半是乱改和删节的,拿来玩玩,固无不可,如信以为真,倒上当不浅也”。十一月二十一日,他在厦门给川岛信,谈在夏大的生活:“若大不佞者,情状不同,一有感触,就坐在电灯下默默地想,越想越火冒,而无人浇一杯冷水,于是终于决定曰:仰东硕杀!我𡠍来带者。”这几句话中有三句土话(方言),“火冒”,“仰东硕杀”,“我𡠍来带者”,译成明白易晓的话,就是“光火”,“他妈的”,“我不想留在此地了”。
说了半天,究竟“娘东石杀”的真义如何,周作人诠释了鲁迅文章中牵涉到的许多人和事,也没有说到这句俚语。这句话是非常淫亵的,它表示不仅淫辱了对方的老母,而且淫辱得痛快淋漓。所谓“杀”,并非致命的“杀”,而是痛煞,快活煞,把一件事进行到极其量的“煞”。说“娘东石杀”时虽然在咬牙切齿之下,但说过之后,这种恨,这种积愤,也就有了发泄,而且发泄在对方的老母身上了。至于“石”,形声形意,不必多说。
鲁迅说发明“他妈的”的人是天才——然而是卑劣的天才。“娘东石杀”当然也是如此。
谈“徐耘阡”
一九三〇年四月十二夜,鲁迅致方善境信有云:“PK先生亦未见过,据朋友说,他名徐耘阡……”
徐耘阡是个世界语学者,有个时期,他独力支持世界语学会。他是不求闻达,只默默地工作的人。当时他住在应修人家里,周围都是共产党人,但他绝不卷入政治漩涡。一九二七年三月的某一天,他失踪了,过了三天回来,风尘满面,扑床便睡,后来知道,他和工人们一起在街垒后面和直奉联军作战,这就是北伐军未抵上海前工人的第三次暴动。他绝口不谈他的革命行动,难怪鲁迅不知道他。
他是上虞人,生活很简单,懒懒散散地,朋友们简直不知他如何生活的。但他很乐观,他是近代的颜回,人不堪其忧,而他不改其乐。一九二七年四一二事变后,上海北四川路横浜桥天寿里的共产党都星散了,他和一个活跃的从小县城政治舞台上退下来的女性同居了。从革命到恋爱,是那时许多年青人丧失了理想后的过渡,绚烂的归于平淡,火热的回向沉静,一阵子热闹过后,有的远赴异域,有的打入监狱,而他们二人则不知所踪。
几年之后,我从监狱中出来,爱人已和朋友同居了,爱女美代也夭折了,经过重大的心伤之后,我振起精神重理生活时,徐耘阡突然来看我,他表示慰问和义愤,我笑他思想落伍了。对于爱,我一向抱着一个理念,爱不伤害人,让弃我而去者自由地翱翔,不要去妨害她,不要去迁怒第三者,默默地自己饮下苦杯,䑛干血迹,不丧失所信所守。
又过了几年,从另一个朋友的口中,知道徐耘阡夫妇俩都死了,而且死在上海南市的一所善堂里,我心里抱歉,我竟没有动过访问他们的念头,直到现在,四十年后还留着他们对人生冷嘲的影子。
一九八〇,一,七。
[1] 作者注:绍兴一带对“二流子”、流氓,叫“破脚骨”,阿Q便是。
感谢 先知在1917 收集、录入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