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秀先生:
我在《新青年》杂志里,看见你的文章;并且从这许多文章中,看出你的主张和精神。我对于你的主张和精神,非常赞成。因为我深信中国旧有的一切制度,的确比毒蛇猛兽,还要厉害百倍;他一日存在,那就是我们四万万同胞的祸害一日未除,将来受他的虐待,正不知要到什么地步。咳!可怜!可痛!
但是既到了这个地步,我们不能不同心协力,想一个法子,把这些万恶制度,同时废弃,使我们得到真正的自由,同真正的幸福。不过中国的青年,受毒太深了;把那创造活动诸本能,虽不能说他已经消灭得干净,可是已经被他消灭去一大半。所以我们不说改造则可,一说改造,则必先设法把青年们创造活动的本能,培养起来。但是究竟如何培养,还要请先生指教!
先生在《谈政治》文里,说国家政府法律不必废除,及由劳动者执政权的一段文章,实在说得透彻。国家政府法律,自身本没有什么能力,何用废除!至于资本家推倒以后,确非劳动家执政权不可;不然,则资本家必然要重行发威。但是我想劳动家执政若干年,资本家都变为劳动化了;而且他们的野心,都已平服了,那时只要经济组织完善,则国家政府法律,自然变成无用。所以我的意思,以为国家政府法律,我们现在不必想法废除他;我们现在只要设法改造经济组织,征服资本家。待这些事情都办好了,天下没有一个“吃饭不做事”的人了,那么国家政府法律等等,我们不去废他,他自会变成无用的。
我在这社会上,已经鬼混十八九年,所受的感触,也不知多少;今天随便写了些,特求先生指教。
柯庆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