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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屠杀与中国民族自由运动
(1925年6月6日)
前年临城事件,土匪掳去念几个外国商人,外国人对中国政府闹得天翻地覆,惩凶、赔款、罢免地方长官以谢罪外,还要要求直接管理中国铁路;现在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在大马路行凶,五月三十日,六月一日、二日、三日,连日枪杀中国学生、工人、商人及其他市民数十名,伤者数百,中国人将向外国政府要求什么呢?
被土匪掳去的外国商人即令是无罪的,而要求工作的工人,游行演讲的学生,过路观看的行人,都是没有武装的市民,有何罪状应该枪毙呢?
即令上海是英美领土,行政官厅公然下命令,向无罪状无武装的市民开枪轰击,在法律上道德上都是犯罪行为;况且租界毕竟还是中国领土,外人来此通商,根据何项条约,有何权利,可以任意开枪杀伤中国市民?大约英、美、日本等帝国主义者的意思是说:中国人是上帝赐给英、关、法、日等国剥削与践踏的,如有不受剥削与践踏者,便违背了神意,便是过激党,便犯了罪,便应该枪毙。或者他们以为此次大马路的屠杀,也和在欧洲屠杀犹太人在美洲屠杀黑人一样,即令在人类的法律观点上说不过去,而在道德上是合神意的.因为除了神意以外,他们找不出可以任意屠杀中国人的理由。
可是不懂得这样扶强抑弱的神意的中国人,我们亲眼看见同胞的热血染遍了大英大马路,我们已经认清了我们的敌人——英、美、日本帝国主义者!
此次上海大马路的屠杀所给与我们的教训是:
(一)一切帝国主义者对于我们的剥削与践踏是一致的,英国固然是始终压迫中国的死敌,而附和日本人的什么大亚细亚主义,鼓吹什么美国是中国人之好友等等,都是中国民族运动中之奸细。
(二)一切帝国主义者所加于我们的剥削践踏,都一一活现于商人、学生、工人及一般市民的眼前,决不是什么过激派所捏造的海外奇谈,商人、学生、工人一切市民大群众实因为受不了帝国主义的剥削与践踏。把持海关,在中国遍设工厂,不许禁止棉花出口,不许中国增收纸烟捐,封禁全国学生总会,以军火给军阀战争,动辙拘捕惩罚中国新闻记者,越界筑路[1],提出印刷律,增加码头捐[2],枪杀请求工作的工人,拘捕爱国演讲的学生,枪杀手无寸铁的中国学生、工人及其他市民,一步加紧一步,逼着中国人不得不起来反抗,决不是由于什么过激派的煽动。此次上海学生与商人之奋起,都明明白白是自动的参加氏族运动,若说是由于过激派之煽动,那便末免过于诬蔑学生、商人,并且过于恭维过激派了。
(二)英、关、法、日等帝国主义者,对于中国人之剥削践踏,和德、俄、奥等非帝国主义者在中国和平通商,这些事实己证明“反对帝国主义”与“中国民族自由运动”是同一意义的两个名词。此次大屠杀更使我们的确认清了英、美、日本帝国主义者是中国的敌人。
(四)各帝国主义的国家,因欧战损失过巨,须长期的加紧剥削弱小民族以弥补,中国即是他们所要剥削者重要部分之一,他们向中国剥削日益加紧,他们恐怕中国人民觉悟反抗的心理亦日益加甚,年来中国民族自由运动勃兴,帝国主义者张皇失措,一面利用中国军阀政府抑制人民,一面以“过激”、“赤化”等名词恐吓中国人民,使中国人民不敢团结起来反抗他们,不敢做自由运动。可是他们这种恐吓手段,在此次大屠杀中,完全失了效力.因为不管过激不过激,赤化不赤化,帝国主义者枪杀了数十无罪的中国人是真的。我们今后永远不要上帝国主义的当,被“过激”、“赤化”等名词吓散了中国民族自由运动。我们应有决心:如果使我们能达到民族自由之目的,便过激赤化也无妨;如果不能使我们脱离被剥削被践踏的境遇,什么文化秩序、博爱亲善、和平人道,都是废话!
(五)在此次屠杀中的我们认清了中国的工人与学生,是民族运动中最勇敢的战士,我们并可以知道各国的工人、学生必能对此次中国民族被外国强盗——帝国主义者屠杀表示同情。因此,我们的运动,是应该立脚在中国民族自由的意义上,反抗剥削践踏我们的外国帝国主义者,不应该立脚反动的国家主义上,笼统的排斥一切外国及外国人。
我们在此次屠杀中,受了极大的痛苦,而痛苦中所得的教训,很可以使我们的民族自由运动,向正确的路线上发展。
上海是一切帝国主义者势力集中地,中国的反帝国主义运动即民族自由运动,亦应以上海为中心;不过同时我们也知道民族自由运动是一个全国运动,全国的学生、工人、商人,都应该同时起来向一切帝国主义者进攻,使这个运动的中心——上海的学生、工人、商人更坚决的前进,尤其要监察大商阶级中途和帝国主义者妥协!
我们最终目的,自然推翻全世界一切帝国主义,目前在此次运动中最低限度的要求应该是:
(一)惩办凶手赔偿损失
(二)撤换驻上海英、美、日本领事
(三)取消各国领事裁判权
(四)收回全国租界
(五)撤退驻在中国境内的外国陆海军,禁止外国陆海军在中国境内自由登岸
我们要知道,民族自由运动是一个长期的争斗,我们须有普遍的持续力,不可得了一部分胜利便停止前进,即此次完全失败亦不可因此沮丧!
1925年6月6日《向导》周报第一一七期 署名;独秀
[1] 1925年2月间,上海领事团向各国驻华公使团“提议租界边境应展放,至距现有边境约当来复枪弹最远之路程”。公使团电复,“谓此项建议案,已审查完华,认为合宜”。于是工部局在北新径、徐家汇、虹桥等地强占民田,掘坟毁茔,拆除民房,强行筑路。仅在沪西开辟之新马路达十余条。
[2] 1925年4月间,公共租界纳税西人举行大会。工部局再次提出增加码头捐等提案,按洋泾浜土地章程第九款规定.码头捐按货价抽收千分之一。而拟定的新码头捐规定“捐数不得逾该货关税百分之三”。按值百抽五的百分之三计算,为千分之一点五.较原来提高了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