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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问题与上海商会
(1919年5月18日)
(一)上海总商会的佳电
北京分呈大总统、国务院、外交部、农商部均鉴:青岛问题激成全国公愤,皆由章使宗祥不胜其任。查章使于洪宪未成之后,不愿长农商,长司法,而独愿出使日本,其意不知何居?又查欧战开端,日本以哀的美教书致青岛德军云:“尔曹不退出,当以兵车相见。若青岛为我所占,待欧战平定交还中国。”此言也,全球皆知,岂能更变?今欧战既停,章使应如何商承政府,询问日本作何手续交还。乃计不出此,电请我政府提交欧会公决。不料因有英日、法日、意日密约之牵制,致遭失败。又不奉命速回本国。甫抵都门,忽有辞职之意。携眷到津,复潜住曹寓。其父其兄,久处京城,何以舍而寓曹?情甚诡秘,人之猜疑,实由自召。值此舆论哗然,群情鼎沸,尚系对于章使具有愤懑不平之现象。而对于日本外交,并无别种举动。凡我国民、深知国步维艰,当静以处事。为此电请钧座,迅赐遣派资格声望足以胜任大使者,任命日使,克日起程,前往坚持欧战平定交还中国一语,径与日廷磋商交还手续。和平解决,免贻伊戚。并请电知陆专使,对于协约各国声明交还青岛之语,日本发表在先,与他条约并无牵制,应将此项议案提出大会,由中国派员与日本直接交涉。际此人心浮动,伏乞将办理情形晓示天下,俾安大局而免鼓噪。无任迫切待命之至。上海总商会叩,佳。
(二)日人对于佳电的欢感
日本人见了上海总商会的佳电,正合他们的意旨,所以十分欢迎,十分感谢。十三日北京《顺天时报》有一篇论说,题目叫做《读沪总商会对山东问题佳电之感言》.内中说道:
值此舆论喧嚣,纷纷自扰,或者煽惑学生,胁迫治安,以为争夺势利之计。或者利用谋伤两国关系,以为鹬蚌渔父之计。吾人夙为东亚大局优之。顷读上海商务总会对山东问题呈请大总统、国务院、外交农商两部之佳电,吾人实不能不有无限之感慨。盖全国商会之领袖,其镇静公正之态度,达观大局之见识,自有与一般嚣嚣者流不同者焉。
又说道:
该电又云:“舆论哗然,群情鼎沸,尚系对于章使。而对于日本外交,并无别种举动。凡我国民,深知国步维艰,当静以处事。电请迅赐遣派资格声望足以胜任大使者,任命日使,克日起程,前往坚持欧战平定交还中国一语,径与日廷磋商交还手续。和平解决,免贻伊戚。并电知陆专使声明交还青岛之语日本发表在先,与他种条约并无牵制,应由中国派员与日本直接交涉,云云。此尤为正当议论,正当办法。何其处心平静,而谋策宏远耶!苟中国国民及政府当局,有此了解,有此用意,东亚两国之事,更无何等困难之问题矣。”
上海总商会诸君看见日本人这样夸奖他们,不知道难受不难受?惭愧不渐愧?后悔不后悔?
(三)上海商民反对总商会的函电
佳电发表后,上海商民大惊失措,痛恨总商会媚外辱国,群向商业公团联合会请求反对。亲向该公团询问办法的人很多,就中的商会会员实占多数。商业公团因此特开会议公决,除致函该商会诘责外,并为釜底抽薪的法子,电致北京声明否认佳电的主张。上海总商会久已众叛亲离,自有此次违犯众怒的佳电,尤足使旧日声名扫地以尽。兹将电函并录如下:
(一)商业公团致北京电 急。北京大总统、国务院、外交部、农商部钧鉴:上海总商会佳电,主张青岛问题与日本直接交涉,极端否认。并请转电巴黎专使。上海商业公团联合会五十六公团叩。
(二)公团致总商会函 敬启者:顷阅报登贵总商会分呈大总统、国务院、外交部、农商部佳电,不胜疑讶,查青岛问题,我全国主张请求欧洲和议,由德国直接交回中国,并取消”二十一条”及各种密约,此万口一声,天下皆知者也。今读佳电,一则曰请遴派大使克日起程,径与日廷磋商交还手续;再则曰由中国派员与日本直接交涉等语。以上云云,是我全国人民所誓死坚拒,而日本所求之不得者,何以贵总会佳电违反民意,适为该国之愿。本会同人至愚,不解所谓,纷纷来函询问,应请高明详晰见复,以释群疑,是所切祷。此致上海总商会。
(三)赵锡恩致总商会函 总商会主任干事暨诸君大鉴:所贵乎商会者,以法定之机关,为商人之保障,谋利源之发展,助国家之富强,事至繁,任至重也。今我中国大势亟矣,外侮纷乘,其目的在夺我商人之生活。内乱蜂起,其结果亦以我商人为牺牲。商人于此更宜如何竭智代谋,翼护同类。……乃我观于我上海之总商会,则有惭骇惊惧大惑不解者,如青岛问题,关系我国在欧参预和议之成败,亦即关系我商业前途之存亡。失此不争,转瞬为高丽之续。我商人生计行见剥夺以尽。北京学生集合奋兴,共击误国之官。全国学生,闻风继起。商业团体联合会已于青岛问题、学生风潮有所建议,实力能及之举动,亦已沈毅进行。独我总商会徘徊瞻顾,若恐一经表示,即致开罪于强邻者。报纸喧传总商会重要分子,多欲顾全与日本人之私交,雅不愿其手掌中之商会,有违日本人之片面亲善主义。其言虽未可尽信,要之国人多数认我商会为麻木不仁之形式机关,益证以此次之态度,固已无可讳饰者也。鄙人亦商会一分子,诚欲湔雪此耻,敢求诸公振作精神,速图自白。今日报载我商会上政府电,主张派使赴日争回青岛,是不舍与虎谋皮。外人仍疑我商会暗助日本,贯彻其中日自决之主张,脱离欧洲和会公理之拘束。是虽勉发一电,仍未足餍人望。愚见以为我商会当此谴诟丛集之时,宜速召集全体大会,共同研究挽回主权稳保商业之策。或电恳我国驻欧议和代表,向列强要求直接收回青岛,撤废“二十一条”苛约。如不得请,则拂袖径归,以示公理之不可屈伏。义愤所激,或能感动和会中人之良心,力持正谊,保全中国。或更分电欧美各国大商会,表示我国商人之意思、痛陈中日交涉之不平。欧美各国商人不乏爱慕公道之士,度能出一言以为声援。此外更须警告日本商会,晓以利害,使知两国人民恶感愈深,日本商人将不能立足于中国。彼等怵于生计之丧失,当必苦劝政府收拾野心,改变政策。一面由我商会提倡相当御侮之法,以促野心家之返省。苟能同心戮力,持久不懈,而谓毫无效果可收者,吾不信也。惟事机万急,稍纵即逝。……鄙人本责备贤者之义,所以切望于我商会者至重。……急不择言,诸希鉴察。
(四)沈卓吾致总商会函 顷见报纸载贵会对于青岛问题所发之佳电,言人所不忍言。此种独得之见解,究出谁人之主张?且佳电之责任,抑仅贵会会长负之耶?抑此外有无代为负责之人也?事关国家,不得不有以奉询,务祈明示为祷。
(四)提交和会与中日自决的利害
山东交涉问题,中国人主张在巴黎和平会议交涉,日本人原来希望不提交和会,由中日两国直接自决,这两种不同的办法,和中日两国的国际地位及将来山东的利害关系极大。日本希望直接交涉有三种意思:(一)是青岛问题若不提出和会公决,由中日私自议决,这便造成中日两国在和会里不能列在国际平等地位,这便造成日本代表东亚诸国立在盟主地位,这便造成日本在亚洲的蒙罗主义。同一交还青岛,由和会议决与中日自决,关系两国的国际地位很大。所以十四日《顺天时报》明白说道:“关于山东问题最可注意之点,即日本力争由日本将青岛交还中国者果为何故是也。日本所争者,非区区之青岛,非区区之山东,实为维持东洋唯一强国之体面。而所谓维持体面者,又非徒在虚荣,实为东洋百年之安宁计也。”(二)是由和会议决,精神上还是中德的交涉。由中日自决,精神上形式上都是中日交涉。青岛问题完全归到中日交涉,便根本上己经承认日本在山东的权利了。(三)是由中日直接交涉,日本便可以用兵力和贿赂对待中国政府,藉口交还名义上的青岛,又可以取得一大批德国权利以外的济顺、高徐铁路和许多矿山的权利。为日本利益打算,自然是中日直接交涉的好,所以曹汝霖也说日本必将青岛交还中国,倘不交还,他也出来反对。上海总商会这样糊涂的主张,(其实用不着他们主张,已经到了这不幸的地位了。)一定说他们暗助日本,或者有点冤枉。但是他们不读书,不看报,不求知识,不明自世界潮流大势,随便妄谈国事,实在是万分危险呵!
1919年5月18日《每周评论。第二十二号署名:只眼